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掀热潮,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做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国土新篇章。
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要素保障。
坚守红线,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合理划定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98万亩,其中示范区1003.2万亩。持续推进“611”耕地保护工程,落实耕地保护补偿资金,2017年,省财政落实补偿资金6.36亿元,市、县补偿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服务大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建设用地指标精准配置。建立存量盘活挂钩机制,按3∶1下达上年度挂钩用地指标3.09万亩。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各地重大产业、民生、基礎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6000亩。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机制,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已安排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8个、25219亩。全省批准建设用地18.86万亩。
提质增效,力促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预计全省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万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6.5万亩。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
绿色发展,提升矿政管理水平。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工作,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工作,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15家,建成率达71%。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矿山粉尘防治,129家治理矿山和75家“四边三化”重点治理矿山通过验收,391家生产矿山实现粉尘防治达标。加强地质调查工作,积极推进海岸带地质、城市地质调查和深部找矿工作。
优化服务,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网上审批、数据共享”。义乌市、德清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浙江经验。深入开展“坡地村镇”试点,全省166个试点项目稳步推进。
服务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现“应保尽保”。继续推进“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
落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突出主体责任,压实改革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履行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基层一线,点对点服务、面对面指导。
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浙江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要素保障。
坚守红线,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合理划定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98万亩,其中示范区1003.2万亩。持续推进“611”耕地保护工程,落实耕地保护补偿资金,2017年,省财政落实补偿资金6.36亿元,市、县补偿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服务大局,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建设用地指标精准配置。建立存量盘活挂钩机制,按3∶1下达上年度挂钩用地指标3.09万亩。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各地重大产业、民生、基礎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6000亩。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机制,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已安排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8个、25219亩。全省批准建设用地18.86万亩。
提质增效,力促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预计全省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4万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6.5万亩。2017年1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
绿色发展,提升矿政管理水平。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清理工作,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工作,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累计建成绿色矿山415家,建成率达71%。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矿山粉尘防治,129家治理矿山和75家“四边三化”重点治理矿山通过验收,391家生产矿山实现粉尘防治达标。加强地质调查工作,积极推进海岸带地质、城市地质调查和深部找矿工作。
优化服务,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企业投资项目涉及国土资源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网上审批、数据共享”。义乌市、德清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浙江经验。深入开展“坡地村镇”试点,全省166个试点项目稳步推进。
服务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现“应保尽保”。继续推进“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
落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突出主体责任,压实改革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履行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基层一线,点对点服务、面对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