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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这是建国以来中国第一部专门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也是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改革成果总汇。《人民陪审员法》创设性地确立了二元的陪审法庭、随机的遴选机制和成熟的工作保障机制,将平民参与的理念适用于重大敏感案件,势必深层地改变中国当下的裁判结构。但《人民陪审员法》还存在诸如适用范围过大、事实与法律区分不明、裁判权威性亟待确立等问题,留等后续进一步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