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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是以意思自治为本质之资本市场重要证券交易制度,其具有制度生成功能、完善公司治理功能、社会资源整合和配置优化功能、全球化和市场化背景下的经济品质提升和制度发展促进功能。由于我国证券法制的局限和国家政策因素影响,协议转让规则体系存在很大局限性,制度供给不足,违反了平等性要求,法律规定不足和市场机制缺陷交织。这都制约着协议转让功能的发挥。未来要以金融市场化为基础,贯彻利益平衡原则和效率原则,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法治要求的协议转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