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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涉及的与《物权法》相关的诸多争议问题,一是所有权保留的客体范围;二是对"交付"概念含义的理解;三是对该司法解释第10条第4项的理解和适用。通过学理上分析和对其他国家立法经验的借鉴,厘清相关问题,以期对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有所助益,并就未来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