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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男性居多。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数据,虽然近几年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略有增加的趋势,但农民工流动就业仍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2004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9岁,其中16岁~25岁的占45%,30岁以内的占16%。从性别结构来看,农民工流动就业以男性为主,2004年,农民工中男性所占比例为66%。
文化素质和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虽有所提高,但整体仍显偏低。从文化程度看,2004年,在农民工流动就业人群中,文盲占2%,小学文化程度占16%,初中文化程度占65%,高中文化程度占1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高达83%,农民工总体文化程度仍偏低。从技能培训情况看,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28%,未接受过任何培训的仍占七成以上。
主要为自发外出或亲友介绍方式,有组织外出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主要依靠自发外出的方式,通过亲友介绍实现外出就业有相当比例。2004年,33%的农民工是通过自发方式外出就业的,有65%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外出就业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20%~30%接受过就业服务,10%通过政府单位组织输出,一些地区有组织外出规模逐年增加。
中西部地区为主要输出地,东部地区为主要输入地,半数农民工跨省流动。2004年,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流动就业占全国农民工的比例为67%;农民工外出务工70%是在东部地区。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主要来自安徽、江西、四川、湖南、湖北、河南、广西、重庆、贵州等中西部省份。2002年这9个省份的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之和占全国总量的81%。2002年,跨省流动农村劳动力主要去的省份为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和天津,上述7省市吸纳了82%的全部跨省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成为强势吸引中心。
服务行业逐渐成为吸纳农民工的重要渠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占9%,其它行业占15%。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六)务工收入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农村家庭增收的重要来源。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农民工年平均务工收入为6471元,比2003年高出882元;2001年~2004年平均增长率达8%;年平均寄带回现金3411元。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因就业地区不同而有显著差异。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从历年农民收入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增收除了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个最大来源外,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2004年全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加186元,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比2003年增加80元,增长8.6%。据不完全统计,以有外出的全部农户家庭为基数,户均外出务工收入已占到其家庭收入的近4成。
外出就业时间延长,举家外出比重增大。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2003年全部外出劳动力中,外出时间3个月以内的占9.7%,4个月~6个月的占14.5%,半年以上的占75.8%。
农村劳动力由于受农村土地制度、劳动力市场环境、农民工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外出务工主要呈“候鸟式”流动,即平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则回到农村。近几年“迁徙式”流动就业也有所增加,常年外出务工的已占相当比重,农民工流动就业形式已由过去的个体流动为主逐渐演变成现今的家庭式流动和个体流动并存。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数据,2004年农民工举家外迁的有2470万人,比2003年增长1.6%,约占农村外出人口的20.9%.
文化素质和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虽有所提高,但整体仍显偏低。从文化程度看,2004年,在农民工流动就业人群中,文盲占2%,小学文化程度占16%,初中文化程度占65%,高中文化程度占1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高达83%,农民工总体文化程度仍偏低。从技能培训情况看,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28%,未接受过任何培训的仍占七成以上。
主要为自发外出或亲友介绍方式,有组织外出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主要依靠自发外出的方式,通过亲友介绍实现外出就业有相当比例。2004年,33%的农民工是通过自发方式外出就业的,有65%的农民工是通过亲友介绍外出就业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中,20%~30%接受过就业服务,10%通过政府单位组织输出,一些地区有组织外出规模逐年增加。
中西部地区为主要输出地,东部地区为主要输入地,半数农民工跨省流动。2004年,中西部地区农民工流动就业占全国农民工的比例为67%;农民工外出务工70%是在东部地区。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主要来自安徽、江西、四川、湖南、湖北、河南、广西、重庆、贵州等中西部省份。2002年这9个省份的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之和占全国总量的81%。2002年,跨省流动农村劳动力主要去的省份为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和天津,上述7省市吸纳了82%的全部跨省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其中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成为强势吸引中心。
服务行业逐渐成为吸纳农民工的重要渠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快速调查显示,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其中制造业占27%,建筑业占26%,住宿和餐饮业占11%,批发和零售业占12%,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占9%,其它行业占15%。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六)务工收入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农村家庭增收的重要来源。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农民工年平均务工收入为6471元,比2003年高出882元;2001年~2004年平均增长率达8%;年平均寄带回现金3411元。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因就业地区不同而有显著差异。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从历年农民收入数据可以看出,农民增收除了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个最大来源外,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2004年全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加186元,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为998元,比2003年增加80元,增长8.6%。据不完全统计,以有外出的全部农户家庭为基数,户均外出务工收入已占到其家庭收入的近4成。
外出就业时间延长,举家外出比重增大。农业部固定观察点数据显示,2003年全部外出劳动力中,外出时间3个月以内的占9.7%,4个月~6个月的占14.5%,半年以上的占75.8%。
农村劳动力由于受农村土地制度、劳动力市场环境、农民工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外出务工主要呈“候鸟式”流动,即平时在外务工,农忙时则回到农村。近几年“迁徙式”流动就业也有所增加,常年外出务工的已占相当比重,农民工流动就业形式已由过去的个体流动为主逐渐演变成现今的家庭式流动和个体流动并存。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数据,2004年农民工举家外迁的有2470万人,比2003年增长1.6%,约占农村外出人口的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