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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3-0167-01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有一批具有很强策划能力的设计者,而且还要求有社会制度的保证、文化制度的影响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普遍认同。本文试从哲学的角度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
企业文化于八十年代中期传入我国,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其研究和宣传一直是时冷时热,许多企业至今对企业文化理论仍然是迷惑不解或一知半解,存在着严重的认识上的误区。
(一)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由于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在目的上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内容上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因而人们认为,所谓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
(二)企业文化就是文体活动。这种观点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根源在于许多企业在谈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时就列举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内容,把举办几场球赛、搞几次演出等一律称为企业文化建设。
(三)企业文化就是标语口号。许多企业从厂部到班组,从办公楼到工作现场,到处都悬挂或张贴诸如“团结”、“拼搏”、“进取”、“奉献”之类的标语口号,因而大家都认为这就是企业文化。
(四)企业文化就是规章制度。不少管理者认为,只要把规章制度制订出来,汇编成册,下了班组,每月或每季乃至每年按此考核,兑现奖惩,企业文化建设就大功告成了。
(五)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标志。许多企业认为,建设企业文化,就是要设计一个漂亮的行徽,穿上一套整齐的行服,悬挂一面鲜艳的行旗,唱响一支雄壮的行歌,仅此而已。
不可否认,上述几种观点都有其正确的一面,但他们只看到了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因而实际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了认识的误区。因此,我们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
二、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内外结合
企业文化理论是一种舶来品,虽然学术界和企业界为企业文化在我国的传播和普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并不理想。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企业对企业文化理论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用正确的理论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实践,要彻底改变那种简单地模仿某些著名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一些形式和做法,就必须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策划指导,以尽快提升企业文化建设的品味。但是,没有企业管理者的深思熟虑、卓越的创造能力和全体员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要建成优秀的企业文化也是不可能的。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认为,企业管理者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实践中,应该“第一是设计师,在企业发展中使组织结构适应企业发展;第二是牧师,不断地布道,使员工接受企业文化,把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
三、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富有特色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文化属于“个体文化”,具有自我封闭性。企业应表现出自己特色的个性文化色彩。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着方法和手段上的雷同化、一般化、照抄照搬、相互模仿、千人一面、千部一腔、千篇一律,全面有余、毫无个性的严重问题,使企业文化建设几乎走进了死胡同。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各方面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二者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这一哲学原理对于我们建设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优秀企业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突出重点
企业文化理论博大精深,企业文化内容丰富多彩,从企业哲学、企业道德、企业民主、企业教育到企业行为、企业制度、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等,都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的实践中,哪一方面都很重要,不可偏废,但我认为,在企业文化的诸要素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建设好优秀的企业文化。
认真研读企业文化理论,我们不难看出,企业文化理论中最深奥、最具魅力的内容,无疑是企业精神,而企业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集中表现,是企业的精神支柱和精神推动力,是一种自觉养成的特殊意志和信念,是企业之“魂”。因此,企业精神就是我们每个企业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工作中,应该着力抓住的主要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纲举目张”。
五、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与时俱进
被列宁称为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的这句名言,说明了客观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永远不会止息。
实践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成功的企业文化都是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当一种企业文化形成时,它反映了企业成员的动机和价值取向,但这种文化是以开始的条件为基础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这种文化就可能与形势的需要不相适应。这时,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就要及时地予以发展和完善,扬弃旧的企业文化,创造新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进步。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要求有一批具有很强策划能力的设计者,而且还要求有社会制度的保证、文化制度的影响和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普遍认同。本文试从哲学的角度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
企业文化于八十年代中期传入我国,但由于种种原因,对其研究和宣传一直是时冷时热,许多企业至今对企业文化理论仍然是迷惑不解或一知半解,存在着严重的认识上的误区。
(一)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由于企业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在目的上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内容上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因而人们认为,所谓企业文化就是思想政治工作。
(二)企业文化就是文体活动。这种观点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其根源在于许多企业在谈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时就列举一系列文体活动的内容,把举办几场球赛、搞几次演出等一律称为企业文化建设。
(三)企业文化就是标语口号。许多企业从厂部到班组,从办公楼到工作现场,到处都悬挂或张贴诸如“团结”、“拼搏”、“进取”、“奉献”之类的标语口号,因而大家都认为这就是企业文化。
(四)企业文化就是规章制度。不少管理者认为,只要把规章制度制订出来,汇编成册,下了班组,每月或每季乃至每年按此考核,兑现奖惩,企业文化建设就大功告成了。
(五)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标志。许多企业认为,建设企业文化,就是要设计一个漂亮的行徽,穿上一套整齐的行服,悬挂一面鲜艳的行旗,唱响一支雄壮的行歌,仅此而已。
不可否认,上述几种观点都有其正确的一面,但他们只看到了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因而实际上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了认识的误区。因此,我们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正确认识企业文化的深刻内涵,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
二、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内外结合
企业文化理论是一种舶来品,虽然学术界和企业界为企业文化在我国的传播和普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效并不理想。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企业对企业文化理论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用正确的理论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实践,要彻底改变那种简单地模仿某些著名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一些形式和做法,就必须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策划指导,以尽快提升企业文化建设的品味。但是,没有企业管理者的深思熟虑、卓越的创造能力和全体员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要建成优秀的企业文化也是不可能的。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认为,企业管理者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实践中,应该“第一是设计师,在企业发展中使组织结构适应企业发展;第二是牧师,不断地布道,使员工接受企业文化,把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目标的实现结合起来。”
三、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富有特色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文化属于“个体文化”,具有自我封闭性。企业应表现出自己特色的个性文化色彩。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着方法和手段上的雷同化、一般化、照抄照搬、相互模仿、千人一面、千部一腔、千篇一律,全面有余、毫无个性的严重问题,使企业文化建设几乎走进了死胡同。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各方面的特点,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二者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这一哲学原理对于我们建设富有特色、个性鲜明的优秀企业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突出重点
企业文化理论博大精深,企业文化内容丰富多彩,从企业哲学、企业道德、企业民主、企业教育到企业行为、企业制度、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等等,都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的实践中,哪一方面都很重要,不可偏废,但我认为,在企业文化的诸要素中,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只有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建设好优秀的企业文化。
认真研读企业文化理论,我们不难看出,企业文化理论中最深奥、最具魅力的内容,无疑是企业精神,而企业精神是企业价值观的集中表现,是企业的精神支柱和精神推动力,是一种自觉养成的特殊意志和信念,是企业之“魂”。因此,企业精神就是我们每个企业在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工作中,应该着力抓住的主要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纲举目张”。
五、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必须与时俱进
被列宁称为是“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的这句名言,说明了客观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永远不会止息。
实践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成功的企业文化都是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当一种企业文化形成时,它反映了企业成员的动机和价值取向,但这种文化是以开始的条件为基础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这种文化就可能与形势的需要不相适应。这时,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就要及时地予以发展和完善,扬弃旧的企业文化,创造新的企业文化,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