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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