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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黄自三十岁所作,原载1934年10月21日上海晨报第九版“中华艺术教育社成立大会特刊”。它集中地反映了黄自对待中西音乐的态度、处理二者关系的立场以及建设“民族化的新音乐”的抱负和主张,是了解黄自音乐思想的一篇重要文献。早在1929年9月1日,亦即黄自留美回国后的第三天,他在上海家庭日新会举行的欢迎大会上以《家庭与音乐》为题发表演讲时就曾指出:“国乐亦有可取之点,而未可漠视;关于民间通行之民歌,亦不无可采之处。即于欧美各国,一方尽量吸收外国著名歌曲,一方尽量保存固有民歌而发扬光大,如俄国国民派之音乐家,均是如此主张。此则颇足供我国音乐家之参考。”(见1929年9月3日申报“教育消息”栏:《两博士演讲记》本文则更进一步地发挥了上述观点,言简意赅,值得一读。特别是黄自借用“乡下姑娘学上海样”这首川沙民谣来阐明不能跟在西洋音乐后面亦步亦趋的道理,比喻浅显,形象生动,颇能发人深省。文中所批评的几种“矛盾的见解”和错误的做法,虽是针对当时音乐界的情况而言的,但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仍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业已收入《黄自遗作集》“文论”分册(本院《黄自遗作集》编辑小组编辑,安徽文艺出版杜出版),先在这里重新发表,仅供有志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民族新音乐的同志们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