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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本文从当前安责险试点方式分析为切入,通过差异分析得出保险经纪人的价值,从而强调安责险运行中引入保险经纪人的重要性。
关键词:安责险;试点工作;保险经纪人
一、安责险试点的做法
(一)主要试点做法分析
1.委托保险经纪人协助安排。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在安责险项目运行实践中,保险经纪人在安责险领域中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制度和模式、量身设计方案、协助选择承保公司并安排保险、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或受损者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强化事故预防工作等。
2.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通过其专业人员直接营销其规范性产品的业务称作“直销展业”。在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模式下,产品条款措辞、费率价格等均属于保险公司格式化条件,核保、签单等工作也均由保险公司业务员直接负责操作,出险后的定损、赔款等则由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直接与客户协商处理。
(二)试点方式差异分析
1.委托保险经纪人
(1)保障范围合理拓宽。与保险公司格式化的“雇主责任险”加“公众责任险”的产品不同,保险经纪人按照推行安责险的总体要求,为高危行业企业设计个性化方案,保障范围可涵盖三方面:对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社会公众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事故救援费用的合理补偿,包括部分“无责赔偿”保障。这样的产品可以满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对事故处理的不同层次要求。
(2)保费计算依据合理确定。与保险公司产品按照参保人数为单位计算保费的模式不同,保险经纪人从参保企业的要求出发设计的个性化产品的保费一般以行业、企业投保限额为基数,以企业员工人数、所在地址、安全评价等级、往年事故记录等为费率调整参数,这样既可以将保费水平与行业企业实际风险情况挂钩,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保险需求自主选择并合理控制保险成本,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和设备投入。
2.直接选择保险公司
(1)难以保证企业保险权益。保险公司直接出售给投保企业的是现有的、同质的、全国统一的格式化保单,其产品是由保险公司单方设计的,投保企业在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情况下,与保险公司博弈的过程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论是价格条款谈判,还是后期服务和索赔,企业的保险权益都难以得到保证。
(2)难以有效实现安责险的事故预防职能。保险公司格式化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不会针对高危行业的特殊性,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同时保险公司负责安责险业务推广的市场人员也只能负责推销产品,无法有效实现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工作。
二、保险经纪人服务安责险的积极作用
(一)为投保行业企业量身设计保险方案。在保险行业,设计符合客户风险需求的保险方案是保险经纪人所擅长的领域和价值所在。安责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腿精,需要完善的保障范围、合理的价格、健全的保险服务体系和事故预防方案。
(二)协助投保行业企业招标选择保险公司。在实施安责险项目时,如何在保险内容、费率、服务方案等方面贴合多方需要,是应急管理部门和保险企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通过保险经纪人可组织开展科学规范的保险项目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切实保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权益。
(三)协助企业进行出险后的索赔善后工作。据了解在成都市安责险项目试点中,通过引进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即安全生产事故越少的企业,投保费越低,并在来年下浮费率),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事故救援费用、调查勘验费用、法律费用和第三者责任,与传统险种相比,成都市安责险在保障范围、理赔速度等环节,企业都将获得更多、更优的服务,保险经纪人的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推动投保行业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风险顾问及保险管家,保险经纪人可以根据事故特征分析、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和企业风险等领域举办保险宣讲会和对各地区各级重点客户的走访,以及向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宣传和实施事故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引入保险经纪人是安责险试点工作的重要选择
(一)有助于正确把握安责险试点工作的总体方向。据了解,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安责险项目运行中,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保险经纪作为第三方顾问,为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提供专业协助和技术支持。
(二)有助于平衡参保企业和保险公司关系。据了解,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安责险项目运行中,转变以往共保制由主承公司牵头管理的模式,由政府聘请保险经纪人作为第三方顾问机构,對整个统保项目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细则,完善投保、风控、理赔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最终形成政府行政干预逐步减少,行业内部共融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有助于通过规模实现大数法则。据了解,全国安责险试点成效较好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推进安责险过程中,通过引进保险经纪人的方式注重顶层设计,提倡平等协商,坚持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市场活力,形成“用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多的保障,企业更积极参保”的良性循环;通过逐年加大优惠系数平抑补贴退出后的差价等制度设计,多渠道推动安责险逐步回归商业经济运作。
结束语
总之,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背景下,在安责险运行中引进保险经纪人,充分调动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实施安责险强制制度,实现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的多方共赢;通过引进保险经纪人进一步健全保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助力企业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雅婷, 张刚旭. 我国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J].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8.
[2]曹超. 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关键词:安责险;试点工作;保险经纪人
一、安责险试点的做法
(一)主要试点做法分析
1.委托保险经纪人协助安排。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在安责险项目运行实践中,保险经纪人在安责险领域中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制度和模式、量身设计方案、协助选择承保公司并安排保险、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或受损者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强化事故预防工作等。
2.直接选择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通过其专业人员直接营销其规范性产品的业务称作“直销展业”。在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模式下,产品条款措辞、费率价格等均属于保险公司格式化条件,核保、签单等工作也均由保险公司业务员直接负责操作,出险后的定损、赔款等则由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直接与客户协商处理。
(二)试点方式差异分析
1.委托保险经纪人
(1)保障范围合理拓宽。与保险公司格式化的“雇主责任险”加“公众责任险”的产品不同,保险经纪人按照推行安责险的总体要求,为高危行业企业设计个性化方案,保障范围可涵盖三方面:对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社会公众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事故救援费用的合理补偿,包括部分“无责赔偿”保障。这样的产品可以满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对事故处理的不同层次要求。
(2)保费计算依据合理确定。与保险公司产品按照参保人数为单位计算保费的模式不同,保险经纪人从参保企业的要求出发设计的个性化产品的保费一般以行业、企业投保限额为基数,以企业员工人数、所在地址、安全评价等级、往年事故记录等为费率调整参数,这样既可以将保费水平与行业企业实际风险情况挂钩,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保险需求自主选择并合理控制保险成本,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资金和设备投入。
2.直接选择保险公司
(1)难以保证企业保险权益。保险公司直接出售给投保企业的是现有的、同质的、全国统一的格式化保单,其产品是由保险公司单方设计的,投保企业在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情况下,与保险公司博弈的过程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无论是价格条款谈判,还是后期服务和索赔,企业的保险权益都难以得到保证。
(2)难以有效实现安责险的事故预防职能。保险公司格式化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不会针对高危行业的特殊性,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同时保险公司负责安责险业务推广的市场人员也只能负责推销产品,无法有效实现安责险的事故预防工作。
二、保险经纪人服务安责险的积极作用
(一)为投保行业企业量身设计保险方案。在保险行业,设计符合客户风险需求的保险方案是保险经纪人所擅长的领域和价值所在。安责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腿精,需要完善的保障范围、合理的价格、健全的保险服务体系和事故预防方案。
(二)协助投保行业企业招标选择保险公司。在实施安责险项目时,如何在保险内容、费率、服务方案等方面贴合多方需要,是应急管理部门和保险企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而通过保险经纪人可组织开展科学规范的保险项目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切实保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权益。
(三)协助企业进行出险后的索赔善后工作。据了解在成都市安责险项目试点中,通过引进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即安全生产事故越少的企业,投保费越低,并在来年下浮费率),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事故救援费用、调查勘验费用、法律费用和第三者责任,与传统险种相比,成都市安责险在保障范围、理赔速度等环节,企业都将获得更多、更优的服务,保险经纪人的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推动投保行业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风险顾问及保险管家,保险经纪人可以根据事故特征分析、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和企业风险等领域举办保险宣讲会和对各地区各级重点客户的走访,以及向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宣传和实施事故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引入保险经纪人是安责险试点工作的重要选择
(一)有助于正确把握安责险试点工作的总体方向。据了解,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安责险项目运行中,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保险经纪作为第三方顾问,为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提供专业协助和技术支持。
(二)有助于平衡参保企业和保险公司关系。据了解,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安责险项目运行中,转变以往共保制由主承公司牵头管理的模式,由政府聘请保险经纪人作为第三方顾问机构,對整个统保项目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细则,完善投保、风控、理赔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最终形成政府行政干预逐步减少,行业内部共融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有助于通过规模实现大数法则。据了解,全国安责险试点成效较好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推进安责险过程中,通过引进保险经纪人的方式注重顶层设计,提倡平等协商,坚持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市场活力,形成“用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多的保障,企业更积极参保”的良性循环;通过逐年加大优惠系数平抑补贴退出后的差价等制度设计,多渠道推动安责险逐步回归商业经济运作。
结束语
总之,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的背景下,在安责险运行中引进保险经纪人,充分调动社会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实施安责险强制制度,实现政府、企业、保险公司的多方共赢;通过引进保险经纪人进一步健全保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助力企业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雅婷, 张刚旭. 我国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J].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8.
[2]曹超. 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