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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限制刑事审前羁押措施中国家追诉机关的羁押权,保护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权。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我国有必要引进国际上通行的司法授权、司法审查和司法救济制度,以填补我国刑事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空白。本文通过对联合国司法文件中有关审前羁押措施司法控制的最低标准和国外审前羁押措施的比较分析,针对我国审前羁押措施的现状、弊端,对我国未来的审前羁押措施的构建提出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