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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以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的造价确定与造价控制为主要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的一个独特的工程管理领域。文章介绍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三边”; “三超”;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大意义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以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的造价确定与造价控制为主要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的一个独特的工程管理领域。其目标就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合理的确定造价和有效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效益。
当前,建设项目投资失控是我国固定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消耗大量的工料机资源,它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综合性强,关系到建设各方的经济利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重大。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对于规范建设行为,解决工程建设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和避免工程经费的损失浪费具有重大意义,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通过工程造价管理也可以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投资决策和加强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保护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造价管理体制落后
建国五十多年来,基本建设领域一直实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基本保持不变的计划方法。这种管理模式和计价方法,在人们头脑中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人们已经习惯于这种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处理、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计划经济模式的烙印还相当深。绝大多数工作仍然停留在“三性一静”(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往往“四算”(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这无形中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工程造价管理向市场经济轨道发展的进程。如多年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长期奉行“少花钱,多办事”、“不花也办事”的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工程造价似乎越低越好,国家投资越少越好,使一些建设项目投资不足,造成“预算超概算、概算超决算”。显然,这种指导思想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与目前的市场经济背道而驰。
(二)“三边”工程时常出现
有许多项目由于多种原因如项目计划下达较晚,建设单位为了尽早开工,尽快竣工,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由于设计仓促,深度不够,造成施工困难,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变更,从而使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出入较大,造成施工图预算远远大于设计概算。
(三)建设项目投资的“三超”现象严重
总结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现状,可以发现建设项目投资的“三超”情况十分普遍。其具体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二是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超设计概算。无论哪种情况,“三超”现象一直困扰着我国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它不仅影响到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更严重阻碍了经济建设的正常有序发展。
(四)价格机制不合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一直是以定额所给的消耗量与定额基价为依据确定的。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却是按一定标准和方法制定的,并具有法令性,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执行。定额基价一般一经确定,几年不动,这种价格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稳定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业市场、建材市场、劳动力市场、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相继开放,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必然随市场供求状况而发生变化。近几年来,为适应这种变化,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也相应有所上调,这种调整至今没能跳出计划管理方式的圈子,仍按原有封闭式、指令性管理方式进行确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动,这明显的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使工程造价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必然产生“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尚不完善,两种计价模式并存
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应该使消耗量成为国家标准,使价格成为市场信息,实行管量不管价的原则,实现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开始推行,但是多数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和掌控的信息不足,在运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仍是在过去定额估价表的基础之上的粗略归类,进行报价,其价格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并没有真正意义得到运用。而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模式还在广泛的使用。
(六)行政干预较多,串标、围标现象普遍
在现实生活中的招投标实际操作中,深入建筑市场的行政干预无所不在,無时不有。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受行政管理分工的限制,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不高。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签定等各方面,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现状是建设前期的造价管理属于发展改革部门,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属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除此还涉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涉及工程造价的制度和措施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相互协调机制,工程造价的分割管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管理体制,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难以发挥。同时,在招标过程中最终由谁中标,往往取决于行政权力的角逐。有些企业与业主串通,搞量身定做,甚至挂靠其他合适企业,串标、围标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工程本来可以公开招投标,却人为以“保密”为由变为邀标,甚至直接发包。
三、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量价分离,制订基础定额,使计划价格为指导价格。要实现工程造价全面放开,由市场定价,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变原有的直接控制为间接管理,如建立指导性取费标准、发布人工、材料价格信息等,要在国家对工程造价实行宏观调控下,给企业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使企业发挥其主导作用,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提供良好的外界条件。同时,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使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真正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能力。改革工程造价管理,还要实行量价分离。所谓量价分离,就是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离开,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则实行动态管理,由计划价格改为指导价格,从而缩小工程造价与其实际价格背离的距离,解决目前存在的“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二)深化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
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通过招标投标竞争定价机制,来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阶段的工程造价将逐步得到认同和完善,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配套措施,按照投资体制和建筑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构建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变直接式服务为宏观调控,政府只要做好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监督工作,其余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给市场,让“看不见的手”去完成。
3、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需要一批与此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应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即要懂设计、施工,又要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税务、法律及计算机业务知识。从我国目前现有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来看,大多数人员都习惯于原有计划经济下的计价和管理方法,业务知识面较为单一,这与改革要求相差较大。因此,要实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人才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培养适应需要的专业人员,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同时,应注意培养一些高级专业人才,以适应管理工作需要。要大力采用和推广计算机进入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手段,使工程造价管理实现科学化,先进化。
四、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步伐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涉及行业多、技术复杂、过程长,应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由点到面,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地开展信息化工作。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制定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2)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3)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4)设计人性化的应用软件。(5)应用软件智能化。(6)构建虚拟工程。
五、引入监理制,逐步吸收施工企业参与设计
工程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在建设领域中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我国许多设计院在建筑及结构等方面力量雄厚,而建筑经济方面却很弱,这就使得设计人员只管设计,而忽略工程造价的问题。要使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首先要增强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在设计各阶段与监理工程师密切联系,避免设计人员只管画图,投资多少与其无关的现象。监理工程师可在初步设计阶段介入,代表业主与设计人员共同选择设计方案,使施工图预算被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同时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树立动态管理意识,业主应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标准化设计即采用国家、省、市级各专业部属的标准通用设计。
作者简介:叶林春(1979- ),男,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工程价师,研究方向:机电安装。
关键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三边”; “三超”;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大意义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以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的造价确定与造价控制为主要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的一个独特的工程管理领域。其目标就是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合理的确定造价和有效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效益。
当前,建设项目投资失控是我国固定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消耗大量的工料机资源,它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综合性强,关系到建设各方的经济利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重大。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对于规范建设行为,解决工程建设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和避免工程经费的损失浪费具有重大意义,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通过工程造价管理也可以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投资决策和加强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保护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造价管理体制落后
建国五十多年来,基本建设领域一直实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基本保持不变的计划方法。这种管理模式和计价方法,在人们头脑中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人们已经习惯于这种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思想观念处理、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各种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计划经济模式的烙印还相当深。绝大多数工作仍然停留在“三性一静”(定额的统一性、综合性、指令性和工、料、机价格的静态性)的基础上,往往“四算”(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分离,“三超”现象严重。这无形中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工程造价管理向市场经济轨道发展的进程。如多年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长期奉行“少花钱,多办事”、“不花也办事”的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工程造价似乎越低越好,国家投资越少越好,使一些建设项目投资不足,造成“预算超概算、概算超决算”。显然,这种指导思想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要求,与目前的市场经济背道而驰。
(二)“三边”工程时常出现
有许多项目由于多种原因如项目计划下达较晚,建设单位为了尽早开工,尽快竣工,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由于设计仓促,深度不够,造成施工困难,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变更,从而使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出入较大,造成施工图预算远远大于设计概算。
(三)建设项目投资的“三超”现象严重
总结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现状,可以发现建设项目投资的“三超”情况十分普遍。其具体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二是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超设计概算。无论哪种情况,“三超”现象一直困扰着我国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它不仅影响到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更严重阻碍了经济建设的正常有序发展。
(四)价格机制不合理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一直是以定额所给的消耗量与定额基价为依据确定的。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却是按一定标准和方法制定的,并具有法令性,各有关部门都必须执行。定额基价一般一经确定,几年不动,这种价格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稳定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业市场、建材市场、劳动力市场、施工机械租赁市场的相继开放,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必然随市场供求状况而发生变化。近几年来,为适应这种变化,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也相应有所上调,这种调整至今没能跳出计划管理方式的圈子,仍按原有封闭式、指令性管理方式进行确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动,这明显的违背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使工程造价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必然产生“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尚不完善,两种计价模式并存
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应该使消耗量成为国家标准,使价格成为市场信息,实行管量不管价的原则,实现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开始推行,但是多数企业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和掌控的信息不足,在运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仍是在过去定额估价表的基础之上的粗略归类,进行报价,其价格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并没有真正意义得到运用。而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定额计价模式还在广泛的使用。
(六)行政干预较多,串标、围标现象普遍
在现实生活中的招投标实际操作中,深入建筑市场的行政干预无所不在,無时不有。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受行政管理分工的限制,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不高。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签定等各方面,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现行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现状是建设前期的造价管理属于发展改革部门,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属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除此还涉及财政、审计等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涉及工程造价的制度和措施缺乏有机的联系和相互协调机制,工程造价的分割管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管理体制,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难以发挥。同时,在招标过程中最终由谁中标,往往取决于行政权力的角逐。有些企业与业主串通,搞量身定做,甚至挂靠其他合适企业,串标、围标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工程本来可以公开招投标,却人为以“保密”为由变为邀标,甚至直接发包。
三、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量价分离,制订基础定额,使计划价格为指导价格。要实现工程造价全面放开,由市场定价,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变原有的直接控制为间接管理,如建立指导性取费标准、发布人工、材料价格信息等,要在国家对工程造价实行宏观调控下,给企业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使企业发挥其主导作用,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提供良好的外界条件。同时,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使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真正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能力。改革工程造价管理,还要实行量价分离。所谓量价分离,就是将目前的定额消耗量与定额基价分离开,定额只作为严格控制工程消耗量的标准,对定额基价则实行动态管理,由计划价格改为指导价格,从而缩小工程造价与其实际价格背离的距离,解决目前存在的“死价格”与“活市场”的矛盾。
(二)深化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
按照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化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通过招标投标竞争定价机制,来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阶段的工程造价将逐步得到认同和完善,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配套措施,按照投资体制和建筑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构建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变直接式服务为宏观调控,政府只要做好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监督工作,其余的工作完全可以交给市场,让“看不见的手”去完成。
3、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
实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需要一批与此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这支队伍应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即要懂设计、施工,又要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税务、法律及计算机业务知识。从我国目前现有建筑产品价格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来看,大多数人员都习惯于原有计划经济下的计价和管理方法,业务知识面较为单一,这与改革要求相差较大。因此,要实现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人才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以各种方式培养适应需要的专业人员,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同时,应注意培养一些高级专业人才,以适应管理工作需要。要大力采用和推广计算机进入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手段,使工程造价管理实现科学化,先进化。
四、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步伐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涉及行业多、技术复杂、过程长,应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由点到面,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地开展信息化工作。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制定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2)制定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3)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4)设计人性化的应用软件。(5)应用软件智能化。(6)构建虚拟工程。
五、引入监理制,逐步吸收施工企业参与设计
工程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在建设领域中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我国许多设计院在建筑及结构等方面力量雄厚,而建筑经济方面却很弱,这就使得设计人员只管设计,而忽略工程造价的问题。要使技术与经济紧密结合,首先要增强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在设计各阶段与监理工程师密切联系,避免设计人员只管画图,投资多少与其无关的现象。监理工程师可在初步设计阶段介入,代表业主与设计人员共同选择设计方案,使施工图预算被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同时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树立动态管理意识,业主应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标准化设计即采用国家、省、市级各专业部属的标准通用设计。
作者简介:叶林春(1979- ),男,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工程价师,研究方向:机电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