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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曾经广泛地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但在20世纪80年代后,合作医疗大面积滑坡,现在只有10%的农村地区有台作医疗机构.绝大多数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是在1999年开始实施的,由于保障水平低,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因而很快解除了。2003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目前,正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0个县(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