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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忠的犯罪与其他“落马”的官员有很大的不同。通常,受贿官员大多是接受请托人钱物,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然而本案中,把张志忠拉下水的“朋友们”,基本上都是日常感情投资
11月15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倍受关注的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受贿案,准备开庭。
庭审开始前显得有些戏剧化,审判员不是像往常一样准备开庭用的东西,而是开始调节被告人家属与律师之间的纠纷。
细节一:辩护
此前,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旭生和他的同事刘培甲受张志忠妻子的委托共同为其辩护。为此他们曾七八次赴衡水会见张志忠。“通过多次会见,我们认识到张志忠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杨旭生说。
然而,就在开庭前两天,张志忠的家属突然告诉杨旭生他们不要律师代理了。这种对峙情绪一直持续到张志忠即将上庭受审的那一刻。
临近开庭,猛然冒出来了二十多自称为张志忠家属的人,纷纷要求开庭时不让律师辩护更有利于保护张志忠。
杨旭生火了,他说:“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无理取闹。”《方圆》记者事后得知,原来张志忠的家属得到“民航华北局原局长黄登科腐败案没找律师辩护,从而得到党和组织的原谅”的消息,并认为“如果张志忠请律师辩护了则是跟党跟组织对着干,那么罪刑只会更重”。
僵持中,在当庭审判员主动出面调停的情况下,一名家属代表与杨旭生见了面。但他们仍然达不成辩与不辩的共识,双方刚一见面就情绪高涨。家属代表说:“我们的意见是即便辩护也不让你去,换人!”杨旭生说:“那好,开庭我不上去就行了,反正钱你们已经交了,以为我是追着你们给你们辩护似的。”
争吵不休中,当庭审判员哭笑不得地说:“律师能为张志忠在证据取得、量刑定罪等多方面提出辩护,而这些是张志忠本人在庭上自己做不到的。那辩和不辩能一样吗?”
恰在这时,押送张志忠的车辆到了,他们急匆匆朝着候审间走去,按照审判员的说法,只有张志忠本人才有是否找代理人的最终决定权。所以,审判长出来后的第一件事是确定,张志忠本人坚持让杨旭生和刘培甲代为辩护。
细节二:沉默
开庭当天上午9点整,当张志忠被法警押上审判席的那一刻,他特别难为情地扭头看了旁听席上的家属们,只轻轻掠过一眼,就赶快垂下眼帘将头又扭了过去。
张志忠明显瘦了,更显修长的脸上只剩骨架。他坐在椅子上,审判长的问话他也只轻声回答,但思路清晰。每当公诉人宣读完几组关键证据之后,审判长问他:“张志忠你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张志忠都会把腰弯得更深,虽然他没回答审判长的问话,但看得出,他在极力地思索。直到审判长等得不耐烦,再次问他对上述证据听清了没有,有没有什么别的看法,他才缓慢地回答:“就这样吧。”如此反复,在关键处深深地沉默,成为整个庭审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比如公诉人宣读,2002年至2005年间,张志忠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市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张辉(化名)提供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资格的办理和航空客运销售代理提供帮助。事后,2005年10月,张志忠为个人提职之事让张辉为其准备美元5万元,张答应。第二天张将5万美元送至张志忠的办公室。
对于公诉人指控张志忠收受某集团公司老总张良送给他几个金元宝的事实,张志忠沉默之后说话了:“那是朋友的一点心意,我以为是工艺品。”
原来,张良欲将北京某房地产项目打包出售,而张志忠就安排首都机场地产集团与张良见面协商,但由于双方价格差距太大,没能协商成功。事后,张良送给张志忠几个金元宝交朋友,他本人认为那仅仅是工艺品,于是收下,一直放在办公室。
杨旭生当庭辩护认为,张志忠当时收下金元宝时,不知道这几个金元宝价值如此昂贵。并且他也没有帮助张良谋取私利,因此不能说是受贿。
公诉人则指出,张志忠收受的那几个金元宝经鉴定价值37万元之多。而他本人作为民用航空局的司长、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手里掌管着货运包机和货运计划的调配和审批、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的权力,张志忠应该认识到这种感谢和自己的职权之间的关联。
细节三:雅宝路神秘女人
被捕之前,张志忠一向低调,直到他被捕前半年他还在为“打造国际大型枢纽机场”而奔忙。在2009年9月举行的第十五届世界航线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他首次公布了首都机场“到2015年建设国际大型枢纽机场”的宏伟目标。而时过境迁,他却坐在了审判席上。他说:”交友不慎,江湖义气是他走上犯罪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张志忠回忆,他早在1989年就已经和媒体大肆报道过的“雅宝路神秘女人”魏景波相识。那时候,她还是个只有二十来岁的女学生。一路走来,他们成为朋友,直到1997年,魏景波和他的丈夫舒川邀请张志忠在北京顺峰酒店吃饭,席间认张志忠为干哥哥。与此同时,魏景波夫妇为了将这门干亲进行得淋漓尽致,送给张志忠女儿10万元人民币存折,聊表心意。
杨旭生说:“事实上,这10万元是魏景波夫妇与张志忠结拜干兄妹,魏景波夫妇给予干哥张志忠女儿的认亲费,并不是魏景波夫妇向张志忠请托事项的行贿款。同时魏景波夫妇在席间也没有向张志忠请托办任何事项,从而也印证了张志忠主观上不存在为他人谋利益的故意。”
此后2001年,张志忠的妻子还收受魏景波送予的2万美元作为装修新房子的装修费。魏景波在证言中这样说:“临走时从我的手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2万美金,对张志忠妻子说,大嫂这是我和舒川的一点意思,留着你们装修房子用。”
张志忠说:“那时我根本意识不到这就是犯罪。”
公诉人则指出,“张志忠自身有着巨大的职务影响力,对于公司业务决策、他人工作调整、待业人员安排等直接影响着他人发财、升迁、安置的权力,当这些人给予张志忠大量钱财时,有的是明确向其提出希望能够给予关照,而有的是在张志忠办了事之后,进行感谢。这其中均表现出了张志忠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的愿望,即在每一次接受他人的贿赂款物时,权钱交易的本质彼此心知肚明。”
细节四:唯一的辩驳
庭审中,当听到公诉人宣读:2006年至2009年间,张志忠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某航空服务公司在海航客运包机款的讨要、首都机场用地的协调及其朋友的广告公司广告费用的核减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五次收受李雷(化名)送予的8万美元、4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银行卡、10万元人民币购物卡。
张志忠终于一改沉默,顿了顿说:“其他没有异议,关于协调广告费的事我想解释一下,跟事实有出入。”
“那时我作为首都机场负责人,在西部某传媒集团出现资金问题时需要由我出面为其调停。因为这涉及到首都机场广告代理。协调减免广告代理费问题,不仅仅是针对于这一家客户,对于别的代理商,甚至最低可以减免到30%,而我在对待西部某传媒集团广告代理商李雷(化名)时只减免了25%,在这件事上,我没有偏袒‘朋友’,而是出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协调。”
杨旭生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解释:“张志忠的犯罪与其他‘落马’的官员有很大的不同。通常,受贿官员大多是接受请托人钱物,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然而本案中,把张志忠拉下水的‘朋友们’,基本上都是日常进行感情投资,等到有事时,便水到渠成。”
公诉人则分析认为,张志忠的犯罪特点就是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违法犯罪了。
自1996年至2010年,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张志忠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先后收受八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14次。
从受贿数额上看,张志忠受贿总额高达人民币472万余元。而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最高一档的起刑点为10万元,张志忠的受贿数额超过此起点47倍多,单笔受贿达到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就有12次之多。
细节五:三个“万万没有想到”
庭审持续了一整个上午,直到11点多,张志忠才开始了最后的陈述意见。这份他亲笔书写、长达五页的陈述意见以三个“万万没有想到”做了开头。
“面对庄严的法庭,我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万万没有想到辛辛苦苦奋斗了几十年,最终落了个前功尽弃,身败名裂的下场;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一辈子一直把金钱看得很轻,也没当回事,最终却栽倒在钱上;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一辈子一直行善积德,助人为乐,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最终却遭到如此的报应。”
“我最大的优点是忠诚和善良,最大的缺点也是忠诚和善良。正因为如此,我从来不懂得保护自己,经常被他人利用。”“我从政几十年来,从没损害过国家、企业、集体的利益。如与魏景波、舒川以及其他人员的交往中,我没有为他们多批过一架包机和为李雷减免过机场广告经营费。”
庭审过后,杨旭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志忠其实也有原则性,纵观全案,可以发现张志忠为其‘朋友们’做的事情,基本上不属于不当利益。当然,客观上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他为朋友真能两肋插刀。直到在庭审时他听到帮过的朋友对他作了不利证言,还在嘱咐我,算了,不计较了。”
据杨旭生透露,关于起诉书指控张志忠收受林某钱物,为林某从海航集团要回2000万元债务的行为,张志忠听了林某的证言很生气。他觉得他们那样说“与事实不符”。
“我和我爱人的两个亲侄子在北京打工10多年,我也没有利用职权和关系为他们解决进京户口和安排他们到民航系统的单位工作……”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身后旁听的家属们早已泣不成声了。
责任编辑:张羽
民航腐败窝案回顾
2009年5月,被称为民航业内“掮客”庞汉章接受审计,引发整个民航业的连续地震。
先是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原局长黄登科、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首都机场原副总经理黄刚、民航局原副局长宇仁录等人被拉下马。接着,包括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和平在内的南航十余名高管被立案调查。
张志忠、黄登科及南航窝案均案发“航线时刻”审批,源自审计署在审计南航时发现的一笔金额惊人的航权协调费。这笔航权协调费先是将业内两位神通广大、出入数十条航线的“能人”——庞汉章和魏景波卷入调查。随后,又由庞、魏分别供出背后掌握航线时刻命脉的原民航华北局局长黄登科和首都机场董事长张志忠。民航寻租灰色生态系统由此揭开一角。
民航腐败窝案由于涉及人数众多,被指定多地检察机关侦查和起诉。2010年7月5日,黄登科案侦查结束,被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移送起诉,据《方圆》记者得知,现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1年4月26日,张和平案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判决结果没有对外公布。
张志忠应该是这个系列腐败案里,重要涉案人员中最后一个出庭受审的。知情人士估计,其刑期可能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间。
11月15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倍受关注的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涉嫌受贿案,准备开庭。
庭审开始前显得有些戏剧化,审判员不是像往常一样准备开庭用的东西,而是开始调节被告人家属与律师之间的纠纷。
细节一:辩护
此前,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旭生和他的同事刘培甲受张志忠妻子的委托共同为其辩护。为此他们曾七八次赴衡水会见张志忠。“通过多次会见,我们认识到张志忠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杨旭生说。
然而,就在开庭前两天,张志忠的家属突然告诉杨旭生他们不要律师代理了。这种对峙情绪一直持续到张志忠即将上庭受审的那一刻。
临近开庭,猛然冒出来了二十多自称为张志忠家属的人,纷纷要求开庭时不让律师辩护更有利于保护张志忠。
杨旭生火了,他说:“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无理取闹。”《方圆》记者事后得知,原来张志忠的家属得到“民航华北局原局长黄登科腐败案没找律师辩护,从而得到党和组织的原谅”的消息,并认为“如果张志忠请律师辩护了则是跟党跟组织对着干,那么罪刑只会更重”。
僵持中,在当庭审判员主动出面调停的情况下,一名家属代表与杨旭生见了面。但他们仍然达不成辩与不辩的共识,双方刚一见面就情绪高涨。家属代表说:“我们的意见是即便辩护也不让你去,换人!”杨旭生说:“那好,开庭我不上去就行了,反正钱你们已经交了,以为我是追着你们给你们辩护似的。”
争吵不休中,当庭审判员哭笑不得地说:“律师能为张志忠在证据取得、量刑定罪等多方面提出辩护,而这些是张志忠本人在庭上自己做不到的。那辩和不辩能一样吗?”
恰在这时,押送张志忠的车辆到了,他们急匆匆朝着候审间走去,按照审判员的说法,只有张志忠本人才有是否找代理人的最终决定权。所以,审判长出来后的第一件事是确定,张志忠本人坚持让杨旭生和刘培甲代为辩护。
细节二:沉默
开庭当天上午9点整,当张志忠被法警押上审判席的那一刻,他特别难为情地扭头看了旁听席上的家属们,只轻轻掠过一眼,就赶快垂下眼帘将头又扭了过去。
张志忠明显瘦了,更显修长的脸上只剩骨架。他坐在椅子上,审判长的问话他也只轻声回答,但思路清晰。每当公诉人宣读完几组关键证据之后,审判长问他:“张志忠你对以上证据有无异议?”张志忠都会把腰弯得更深,虽然他没回答审判长的问话,但看得出,他在极力地思索。直到审判长等得不耐烦,再次问他对上述证据听清了没有,有没有什么别的看法,他才缓慢地回答:“就这样吧。”如此反复,在关键处深深地沉默,成为整个庭审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比如公诉人宣读,2002年至2005年间,张志忠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市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老总张辉(化名)提供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资格的办理和航空客运销售代理提供帮助。事后,2005年10月,张志忠为个人提职之事让张辉为其准备美元5万元,张答应。第二天张将5万美元送至张志忠的办公室。
对于公诉人指控张志忠收受某集团公司老总张良送给他几个金元宝的事实,张志忠沉默之后说话了:“那是朋友的一点心意,我以为是工艺品。”
原来,张良欲将北京某房地产项目打包出售,而张志忠就安排首都机场地产集团与张良见面协商,但由于双方价格差距太大,没能协商成功。事后,张良送给张志忠几个金元宝交朋友,他本人认为那仅仅是工艺品,于是收下,一直放在办公室。
杨旭生当庭辩护认为,张志忠当时收下金元宝时,不知道这几个金元宝价值如此昂贵。并且他也没有帮助张良谋取私利,因此不能说是受贿。
公诉人则指出,张志忠收受的那几个金元宝经鉴定价值37万元之多。而他本人作为民用航空局的司长、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手里掌管着货运包机和货运计划的调配和审批、机场工程项目承揽的权力,张志忠应该认识到这种感谢和自己的职权之间的关联。
细节三:雅宝路神秘女人
被捕之前,张志忠一向低调,直到他被捕前半年他还在为“打造国际大型枢纽机场”而奔忙。在2009年9月举行的第十五届世界航线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他首次公布了首都机场“到2015年建设国际大型枢纽机场”的宏伟目标。而时过境迁,他却坐在了审判席上。他说:”交友不慎,江湖义气是他走上犯罪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张志忠回忆,他早在1989年就已经和媒体大肆报道过的“雅宝路神秘女人”魏景波相识。那时候,她还是个只有二十来岁的女学生。一路走来,他们成为朋友,直到1997年,魏景波和他的丈夫舒川邀请张志忠在北京顺峰酒店吃饭,席间认张志忠为干哥哥。与此同时,魏景波夫妇为了将这门干亲进行得淋漓尽致,送给张志忠女儿10万元人民币存折,聊表心意。
杨旭生说:“事实上,这10万元是魏景波夫妇与张志忠结拜干兄妹,魏景波夫妇给予干哥张志忠女儿的认亲费,并不是魏景波夫妇向张志忠请托事项的行贿款。同时魏景波夫妇在席间也没有向张志忠请托办任何事项,从而也印证了张志忠主观上不存在为他人谋利益的故意。”
此后2001年,张志忠的妻子还收受魏景波送予的2万美元作为装修新房子的装修费。魏景波在证言中这样说:“临走时从我的手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2万美金,对张志忠妻子说,大嫂这是我和舒川的一点意思,留着你们装修房子用。”
张志忠说:“那时我根本意识不到这就是犯罪。”
公诉人则指出,“张志忠自身有着巨大的职务影响力,对于公司业务决策、他人工作调整、待业人员安排等直接影响着他人发财、升迁、安置的权力,当这些人给予张志忠大量钱财时,有的是明确向其提出希望能够给予关照,而有的是在张志忠办了事之后,进行感谢。这其中均表现出了张志忠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的愿望,即在每一次接受他人的贿赂款物时,权钱交易的本质彼此心知肚明。”
细节四:唯一的辩驳
庭审中,当听到公诉人宣读:2006年至2009年间,张志忠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某航空服务公司在海航客运包机款的讨要、首都机场用地的协调及其朋友的广告公司广告费用的核减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五次收受李雷(化名)送予的8万美元、40万元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银行卡、10万元人民币购物卡。
张志忠终于一改沉默,顿了顿说:“其他没有异议,关于协调广告费的事我想解释一下,跟事实有出入。”
“那时我作为首都机场负责人,在西部某传媒集团出现资金问题时需要由我出面为其调停。因为这涉及到首都机场广告代理。协调减免广告代理费问题,不仅仅是针对于这一家客户,对于别的代理商,甚至最低可以减免到30%,而我在对待西部某传媒集团广告代理商李雷(化名)时只减免了25%,在这件事上,我没有偏袒‘朋友’,而是出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协调。”
杨旭生在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解释:“张志忠的犯罪与其他‘落马’的官员有很大的不同。通常,受贿官员大多是接受请托人钱物,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然而本案中,把张志忠拉下水的‘朋友们’,基本上都是日常进行感情投资,等到有事时,便水到渠成。”
公诉人则分析认为,张志忠的犯罪特点就是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违法犯罪了。
自1996年至2010年,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张志忠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先后收受八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14次。
从受贿数额上看,张志忠受贿总额高达人民币472万余元。而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最高一档的起刑点为10万元,张志忠的受贿数额超过此起点47倍多,单笔受贿达到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就有12次之多。
细节五:三个“万万没有想到”
庭审持续了一整个上午,直到11点多,张志忠才开始了最后的陈述意见。这份他亲笔书写、长达五页的陈述意见以三个“万万没有想到”做了开头。
“面对庄严的法庭,我百感交集,悲痛万分,万万没有想到辛辛苦苦奋斗了几十年,最终落了个前功尽弃,身败名裂的下场;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一辈子一直把金钱看得很轻,也没当回事,最终却栽倒在钱上;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一辈子一直行善积德,助人为乐,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最终却遭到如此的报应。”
“我最大的优点是忠诚和善良,最大的缺点也是忠诚和善良。正因为如此,我从来不懂得保护自己,经常被他人利用。”“我从政几十年来,从没损害过国家、企业、集体的利益。如与魏景波、舒川以及其他人员的交往中,我没有为他们多批过一架包机和为李雷减免过机场广告经营费。”
庭审过后,杨旭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志忠其实也有原则性,纵观全案,可以发现张志忠为其‘朋友们’做的事情,基本上不属于不当利益。当然,客观上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犯罪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他为朋友真能两肋插刀。直到在庭审时他听到帮过的朋友对他作了不利证言,还在嘱咐我,算了,不计较了。”
据杨旭生透露,关于起诉书指控张志忠收受林某钱物,为林某从海航集团要回2000万元债务的行为,张志忠听了林某的证言很生气。他觉得他们那样说“与事实不符”。
“我和我爱人的两个亲侄子在北京打工10多年,我也没有利用职权和关系为他们解决进京户口和安排他们到民航系统的单位工作……”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身后旁听的家属们早已泣不成声了。
责任编辑:张羽
民航腐败窝案回顾
2009年5月,被称为民航业内“掮客”庞汉章接受审计,引发整个民航业的连续地震。
先是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原局长黄登科、首都机场原董事长张志忠、首都机场原副总经理黄刚、民航局原副局长宇仁录等人被拉下马。接着,包括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和平在内的南航十余名高管被立案调查。
张志忠、黄登科及南航窝案均案发“航线时刻”审批,源自审计署在审计南航时发现的一笔金额惊人的航权协调费。这笔航权协调费先是将业内两位神通广大、出入数十条航线的“能人”——庞汉章和魏景波卷入调查。随后,又由庞、魏分别供出背后掌握航线时刻命脉的原民航华北局局长黄登科和首都机场董事长张志忠。民航寻租灰色生态系统由此揭开一角。
民航腐败窝案由于涉及人数众多,被指定多地检察机关侦查和起诉。2010年7月5日,黄登科案侦查结束,被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移送起诉,据《方圆》记者得知,现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1年4月26日,张和平案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判决结果没有对外公布。
张志忠应该是这个系列腐败案里,重要涉案人员中最后一个出庭受审的。知情人士估计,其刑期可能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