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许多人从电影中、歌曲中看到或听到过那个时代有关“小芳”的故事,但实际生活也许并没那么浪漫,“小芳”只是部分地区的个别现象。
也许是太贫困的原因,在延安时,山沟沟里的许多男子都打了一辈子的光棍,能找到对象并娶媳妇的大多是家境较好的。沟里的姑娘则只要有可能就会嫁到一个沟外的好地方、好人家中。能与我们一同下地干活的年轻姑娘中,只有一个地主儿子的童养媳,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同龄的女青年了。连配对安排的女十中的同学们也被我们这群男校出来的秃小子撵到更深的沟沟里去了,女人“小芳”似乎与我们无缘。
那时,谈恋爱更是一种奢侈,连女孩子都看不到,军营中只有清一色的小伙子。
我们团所在地是满城县的江城公社,营房旁边最近的村就是江城村,村子离营房一里多地,这里有几个北京的子弟插队。其中一个叫师右林,曾是北大附中“文革”时的八大金刚之一,虽是个女孩子,却在那时威风凛凛,成了红卫兵中的领头人,后来当了公社的书记,我们都管她叫妞妞。
团里的北京人都将江城村当成自己营房外的一个家,大多数干部子弟都常到那里坐坐,聊些在营房中不敢公开聊的敏感事,尤其是北京发生的政治变化。慢慢地,那里就像我们的会所,虽然部队经常不在营房而外出训练,但每次回来,大家都常去,也能在那里吃到一些好吃的农家菜。那里成了我们营房外的避风港。慢慢地,我与妞妞接触多了,也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或者说是发展到了爱的程度。
1976年,我从内蒙古边境返回了北京,父亲那时已恢复工作,回到商业部任副部长。我第一次将妞妞带回家之后没几天,军代表就找父亲谈话(当时实行军管,所有国家机关中都有军代表监管)并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很简单:妞妞的父亲有问题。
不记得当时说是“反革命”罪,还是“叛徒”罪,反正是有严重的政治问题。在那个“四人帮”横行的时代,政治是生命,我们曾目睹无数革命干部在“莫须有”的政治面前失去了生命。那时的思想觉悟,还不足以支持为了爱情而牺牲家庭,牺牲父母的政治生命。“万事孝为先”深植于心中,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个人的得失,但不会放弃和伤害父母的政治前途。
“孝”实际应是一种责任,不只是听从父母的教诲,还有养护感情,更重要的则是维护,维护长者的信仰与利益。尤其是那个动荡的时代,哪怕是当“革命群众”要打倒父母这一辈“走资派”时,我也坚决地站在父母的一边,与抄家的“革命小将”们面对面地抗争。
我只能服从退出。为防止这种政治危险的重演,在我家暂住的姨代父母做起了大媒,将一位父母老战友的女儿带到家中。从父母的层面看,这当然是一段好姻缘。
我们见面没几次,我就奉命回了部队,第二年春节假期回京时就举行了婚礼。从见面到结婚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中间只见过几次面,或许谈不上什么感情,但父母之命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并不只有我一个,或许这是大多数人的命运安排。
所谓的婚礼就是两家人聚在家里一起吃顿饭(后来又与亲朋好友在森隆餐厅以每桌20元的标准摆了两桌酒席),再说些祝福的话。那晚也许是想起了妞妞,梦一样的婚礼上只喝了很少的酒,我却早早地要昏睡了。
饭间离席而去,睡在所谓的新房中却不知道什么是“初夜权”。
三天后,姨以为我生理上有什么毛病,还逼我专门去医院检查,她们不知道心里的伤痛并不可以用行为来解释。
也许是太贫困的原因,在延安时,山沟沟里的许多男子都打了一辈子的光棍,能找到对象并娶媳妇的大多是家境较好的。沟里的姑娘则只要有可能就会嫁到一个沟外的好地方、好人家中。能与我们一同下地干活的年轻姑娘中,只有一个地主儿子的童养媳,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同龄的女青年了。连配对安排的女十中的同学们也被我们这群男校出来的秃小子撵到更深的沟沟里去了,女人“小芳”似乎与我们无缘。
那时,谈恋爱更是一种奢侈,连女孩子都看不到,军营中只有清一色的小伙子。
我们团所在地是满城县的江城公社,营房旁边最近的村就是江城村,村子离营房一里多地,这里有几个北京的子弟插队。其中一个叫师右林,曾是北大附中“文革”时的八大金刚之一,虽是个女孩子,却在那时威风凛凛,成了红卫兵中的领头人,后来当了公社的书记,我们都管她叫妞妞。
团里的北京人都将江城村当成自己营房外的一个家,大多数干部子弟都常到那里坐坐,聊些在营房中不敢公开聊的敏感事,尤其是北京发生的政治变化。慢慢地,那里就像我们的会所,虽然部队经常不在营房而外出训练,但每次回来,大家都常去,也能在那里吃到一些好吃的农家菜。那里成了我们营房外的避风港。慢慢地,我与妞妞接触多了,也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或者说是发展到了爱的程度。
1976年,我从内蒙古边境返回了北京,父亲那时已恢复工作,回到商业部任副部长。我第一次将妞妞带回家之后没几天,军代表就找父亲谈话(当时实行军管,所有国家机关中都有军代表监管)并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很简单:妞妞的父亲有问题。
不记得当时说是“反革命”罪,还是“叛徒”罪,反正是有严重的政治问题。在那个“四人帮”横行的时代,政治是生命,我们曾目睹无数革命干部在“莫须有”的政治面前失去了生命。那时的思想觉悟,还不足以支持为了爱情而牺牲家庭,牺牲父母的政治生命。“万事孝为先”深植于心中,为了爱情我可以放弃个人的得失,但不会放弃和伤害父母的政治前途。
“孝”实际应是一种责任,不只是听从父母的教诲,还有养护感情,更重要的则是维护,维护长者的信仰与利益。尤其是那个动荡的时代,哪怕是当“革命群众”要打倒父母这一辈“走资派”时,我也坚决地站在父母的一边,与抄家的“革命小将”们面对面地抗争。
我只能服从退出。为防止这种政治危险的重演,在我家暂住的姨代父母做起了大媒,将一位父母老战友的女儿带到家中。从父母的层面看,这当然是一段好姻缘。
我们见面没几次,我就奉命回了部队,第二年春节假期回京时就举行了婚礼。从见面到结婚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中间只见过几次面,或许谈不上什么感情,但父母之命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并不只有我一个,或许这是大多数人的命运安排。
所谓的婚礼就是两家人聚在家里一起吃顿饭(后来又与亲朋好友在森隆餐厅以每桌20元的标准摆了两桌酒席),再说些祝福的话。那晚也许是想起了妞妞,梦一样的婚礼上只喝了很少的酒,我却早早地要昏睡了。
饭间离席而去,睡在所谓的新房中却不知道什么是“初夜权”。
三天后,姨以为我生理上有什么毛病,还逼我专门去医院检查,她们不知道心里的伤痛并不可以用行为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