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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观察了税制结构的发展,可以表明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会对国家税制结构有一定影响。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税制结构经过几番变革,仍然与我国迅速成长的经济不相匹配。“十一五”期间,我国税制结构的变革充分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快速进步。接着,中央提出了调减营业税的策略,并决定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我国的主体税种将面临新的局面。
一、营改增的驱动意义与使命感
从实施上看,上海市早在前几年就实施了交通行业和一些服务业的营改增。营改增试点的逐渐推进的同时,改革的驱动意义将不断显现出来,对我国经济起到了重大作用。从性质上看,我国的两大流转税——营业后税和增值税。在结构上,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收收入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很大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税制变革的关键和主线就是实施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而2016年5月1日的全面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就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由此看来,科学合理地推行营改增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
增值税过去实施的是由国税部门征收、中央和地方依照份额共同享有的税收政策,自营业税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后,地方的财政的漏洞可能增大,同时地方财政支出事权与责任不匹配的矛盾可能会加剧。总之,营改增的实施使得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加融洽,对两者矛盾起到了弱化的作用,更为下一步的财政收入结构变革奠定了基础。随着供给侧改革的全面实施,优化和增加制度的供给是供给侧改革的重心,同时也具有带动社会税制结构深化改革的重要使命。除了具有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加制度供给的使命外,还具有使企业减负,增加企业利润,从而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使命。
二、营改增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对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性减税、财政收入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一)产业结构的调整效应。产业结构调整效应下的“营改增”传导机制是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和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为核心,以实现结构性减税为政策目标,正确引导第二、三产业的分工与协作,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次,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市场更加具有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兴盛和服务业的国际化。由此说明,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社会经济方面起到了正效应。
(二)第三产业优质高效发展的促进效应。“营改增”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主要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作用。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 2015 年,我国全年第三产业增长的数额是国内生产总值的50. 5% ,较去年同一时间增长了2. 4%。当前,我国第三产业在加速发展中,但是和其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比较来说,仍然落后很大的程度。我国若要成为经济强国,必然要充分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营改增”解决了对第三产业的税收歧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投资意愿,使设备更新速度加快,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增添活力。由此看来,营改增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将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避免了重复征税,而且在出台的政策中对于各行业进行了具体的税制改革说明,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分工更加细节化、专门化,生产率水平会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成长。
(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促进效应。“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增加了制造业增值税的抵扣制度,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进项税额的抵扣,企业能够抓住契机,增加投资力度,加速更新企业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充分使用资源的能力,创造开发新的市场领域。其次,制造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通过生产性服务取得增值税发票,实施增值税进项的抵扣。行业税负的降低能够促使企业提高产品技术、更新工艺装备、注重能效环保,激励企业借助生产性服务业来加快产品研发、优化工艺流程、完善售后制度,从而全面推动制造业向精细化和高端性的发展。同时,“营改增”也有利于加快制造业实现主辅分离,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并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
(四)产业融合效应。全面实施营改增对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产生了巨大影响,这是服务领域的扩大的效果。主要原因是随着营改增制度的推行,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税收制度的分界线越来越不明显,促进了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和发展,更多的新型企业接踵而至,对其发展期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因此,“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不仅解决了行业间的税负不均和税收歧视问题,还解决了相同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差别征税的问题,促进产业内部和产业间的融合。
(五)企业减税减负效应。“营改增”的减税减负效应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对征税依据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必然结果货物与劳务税制优化的逻辑结果之一。总体来看,企业“营改增”的减税减负效应可从两个视角进行说明:一是从企业不同纳税人视角来看,减税的程度极大;二是从行业和产业链视角来看,税负具有明显降低的效果。
三、企业减税减负效应
营改增后,对于企业的不同纳税人都起到了减税的效应,即使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它的名义税率会大幅度的上升,但是实际缴纳的税额减少了。主要原因是因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能抵扣进项税额,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进而减少了应纳税额。同时,年营业收入不达 500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使得其税负减少。中国会计报中总结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直接由5%减至3%,税率降幅高达 40%。
据统计,自2012年1月1 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截到 2015 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在此之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则有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 6 412 亿元,由于税制转换使减税试点纳税人达到3 133亿元,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由于增加抵扣而使减税达到了3 279亿元。营改增政策无疑能够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带来福音。
四、行业和产业链减税减负效应
营改增以前,我国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营业税在生产环节不能抵扣,从而产生重复征税问题,进而冲破了增值税在征收的各个环节中相互抵扣的税收制度,并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断开。 营改增的实施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从重复征税的角度来看,实行“营改增”之后的各行业的税收负担应该是减少的,可是却产生了一些行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从行业分析看,对于交通运输营改增后的税负可能是上升的。以交通运输业为例进行分析,交通运输业之所以税负提高之所以税负提高,主要是由于税率提高幅度较大,但抵扣幅度没有明显提高。在原来的税制下,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率为11%,名义上的税率提高了8和百分点。同时,以前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提高4个百分点,扩大了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而随着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营业试点后,“营改增”彻底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不同产业的税收差别以及同一产业链条不同环节税负不均的现象,“营改增”企业因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而减轻税负,形成产业链整体减负效应。
(一)财政收入效应。截到 2015 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经共有59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共计479万户,一般纳税人则113 万户,;实现减税达到6 412 亿元,此间,由于增加抵扣使原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减税共计3 279亿元,由于税制转换使试点纳税人发生减税3 133亿元,随着财政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财政收支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8月国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78亿元,同比上升了6%,与GDP增长大致相当。从主要税种收入的数据表明:我国8月份的增值税收入共计3225亿元,同比增长了49.5%。改征增值税1157亿元,同比上升了3.8倍;同时,营业税53亿元,同比下降95.7%。上述情况原因主要是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营业试点,而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变为缴纳增值税,因此,税收收入在增值税中表现为增值税的增收和营业税的减收。介于收入在项目中转移的原因,未来会改征增值税与营业税加和后计算得出。
由此可说明,营改增的财政收入效应非常明显,将这两项收入合计后财政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大。并且,刚纳入营业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行业,连续下降幅度也已经达到20%。为了确保所有行业税收负担只减不增,财政收入必然受到较大冲击。全面实行“营改增”将与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免征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起,通过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总之,全面实施“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具有较大的影响。
五、社会福利效应
营改增推动社会福利进展营改增制度中的免税条款,一些“托儿所、幼儿园提供标语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制度更加的关注民生,从百姓的生活需求出发,对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福利的进展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提升职业的层级。“营改增”通过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随着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的高效发展,促使社会成员职业的层次提升。同时,企业利润的提高,保障工资支付与正常增长。全面“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收负担只减不增,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可以有效引导企业让渡利润,保证工资支付与增长。
(二)从居民消费效应来看,“营改增”企业进项抵扣额增加,行业的整体税率降低使得商品价格下降,刺激居民消费。假定消费者将其收入固定进行消费和储蓄两种行为,由于“营改增”对企业的减税效应使商品价格降低,促使居民将原本用于储蓄的收入部分转变成消费。
“营改增”像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正效应,但同样也具有负效应,原因是政策在过渡期阶段部分企业在政策不熟悉的情况下没有很好的应对和预测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这种情况已经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制度下渐渐弱化,使得“营改增”的政策更加全面而系统。不得不说全面“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史上一项重大的改革内容,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新兴企业的发展,增加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作者单位为延边大学)
一、营改增的驱动意义与使命感
从实施上看,上海市早在前几年就实施了交通行业和一些服务业的营改增。营改增试点的逐渐推进的同时,改革的驱动意义将不断显现出来,对我国经济起到了重大作用。从性质上看,我国的两大流转税——营业后税和增值税。在结构上,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收收入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很大比重。在“十二五”期间税制变革的关键和主线就是实施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而2016年5月1日的全面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就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由此看来,科学合理地推行营改增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
增值税过去实施的是由国税部门征收、中央和地方依照份额共同享有的税收政策,自营业税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后,地方的财政的漏洞可能增大,同时地方财政支出事权与责任不匹配的矛盾可能会加剧。总之,营改增的实施使得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加融洽,对两者矛盾起到了弱化的作用,更为下一步的财政收入结构变革奠定了基础。随着供给侧改革的全面实施,优化和增加制度的供给是供给侧改革的重心,同时也具有带动社会税制结构深化改革的重要使命。除了具有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加制度供给的使命外,还具有使企业减负,增加企业利润,从而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使命。
二、营改增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对产业结构调整、结构性减税、财政收入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一)产业结构的调整效应。产业结构调整效应下的“营改增”传导机制是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和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为核心,以实现结构性减税为政策目标,正确引导第二、三产业的分工与协作,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次,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我国市场更加具有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兴盛和服务业的国际化。由此说明,产业结构的调整在社会经济方面起到了正效应。
(二)第三产业优质高效发展的促进效应。“营改增”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主要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作用。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 2015 年,我国全年第三产业增长的数额是国内生产总值的50. 5% ,较去年同一时间增长了2. 4%。当前,我国第三产业在加速发展中,但是和其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比较来说,仍然落后很大的程度。我国若要成为经济强国,必然要充分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营改增”解决了对第三产业的税收歧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投资意愿,使设备更新速度加快,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增添活力。由此看来,营改增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将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避免了重复征税,而且在出台的政策中对于各行业进行了具体的税制改革说明,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分工更加细节化、专门化,生产率水平会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成长。
(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促进效应。“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增加了制造业增值税的抵扣制度,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进项税额的抵扣,企业能够抓住契机,增加投资力度,加速更新企业机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充分使用资源的能力,创造开发新的市场领域。其次,制造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通过生产性服务取得增值税发票,实施增值税进项的抵扣。行业税负的降低能够促使企业提高产品技术、更新工艺装备、注重能效环保,激励企业借助生产性服务业来加快产品研发、优化工艺流程、完善售后制度,从而全面推动制造业向精细化和高端性的发展。同时,“营改增”也有利于加快制造业实现主辅分离,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并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
(四)产业融合效应。全面实施营改增对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产生了巨大影响,这是服务领域的扩大的效果。主要原因是随着营改增制度的推行,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税收制度的分界线越来越不明显,促进了生产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和发展,更多的新型企业接踵而至,对其发展期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因此,“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不仅解决了行业间的税负不均和税收歧视问题,还解决了相同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差别征税的问题,促进产业内部和产业间的融合。
(五)企业减税减负效应。“营改增”的减税减负效应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对征税依据规定不同而产生的必然结果货物与劳务税制优化的逻辑结果之一。总体来看,企业“营改增”的减税减负效应可从两个视角进行说明:一是从企业不同纳税人视角来看,减税的程度极大;二是从行业和产业链视角来看,税负具有明显降低的效果。
三、企业减税减负效应
营改增后,对于企业的不同纳税人都起到了减税的效应,即使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它的名义税率会大幅度的上升,但是实际缴纳的税额减少了。主要原因是因为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能抵扣进项税额,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进而减少了应纳税额。同时,年营业收入不达 500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使得其税负减少。中国会计报中总结道,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直接由5%减至3%,税率降幅高达 40%。
据统计,自2012年1月1 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截到 2015 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在此之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则有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 6 412 亿元,由于税制转换使减税试点纳税人达到3 133亿元,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由于增加抵扣而使减税达到了3 279亿元。营改增政策无疑能够降低企业税负,为企业发展带来福音。
四、行业和产业链减税减负效应
营改增以前,我国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制,营业税在生产环节不能抵扣,从而产生重复征税问题,进而冲破了增值税在征收的各个环节中相互抵扣的税收制度,并使得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断开。 营改增的实施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从重复征税的角度来看,实行“营改增”之后的各行业的税收负担应该是减少的,可是却产生了一些行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从行业分析看,对于交通运输营改增后的税负可能是上升的。以交通运输业为例进行分析,交通运输业之所以税负提高之所以税负提高,主要是由于税率提高幅度较大,但抵扣幅度没有明显提高。在原来的税制下,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率为11%,名义上的税率提高了8和百分点。同时,以前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下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提高4个百分点,扩大了可抵扣进项税的范围,而随着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营业试点后,“营改增”彻底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不同产业的税收差别以及同一产业链条不同环节税负不均的现象,“营改增”企业因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而减轻税负,形成产业链整体减负效应。
(一)财政收入效应。截到 2015 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经共有59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共计479万户,一般纳税人则113 万户,;实现减税达到6 412 亿元,此间,由于增加抵扣使原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减税共计3 279亿元,由于税制转换使试点纳税人发生减税3 133亿元,随着财政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财政收支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8月国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78亿元,同比上升了6%,与GDP增长大致相当。从主要税种收入的数据表明:我国8月份的增值税收入共计3225亿元,同比增长了49.5%。改征增值税1157亿元,同比上升了3.8倍;同时,营业税53亿元,同比下降95.7%。上述情况原因主要是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了“营改增”营业试点,而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变为缴纳增值税,因此,税收收入在增值税中表现为增值税的增收和营业税的减收。介于收入在项目中转移的原因,未来会改征增值税与营业税加和后计算得出。
由此可说明,营改增的财政收入效应非常明显,将这两项收入合计后财政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大。并且,刚纳入营业试点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行业,连续下降幅度也已经达到20%。为了确保所有行业税收负担只减不增,财政收入必然受到较大冲击。全面实行“营改增”将与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免征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起,通过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总之,全面实施“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具有较大的影响。
五、社会福利效应
营改增推动社会福利进展营改增制度中的免税条款,一些“托儿所、幼儿园提供标语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制度更加的关注民生,从百姓的生活需求出发,对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福利的进展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提升职业的层级。“营改增”通过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随着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的高效发展,促使社会成员职业的层次提升。同时,企业利润的提高,保障工资支付与正常增长。全面“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收负担只减不增,降低了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可以有效引导企业让渡利润,保证工资支付与增长。
(二)从居民消费效应来看,“营改增”企业进项抵扣额增加,行业的整体税率降低使得商品价格下降,刺激居民消费。假定消费者将其收入固定进行消费和储蓄两种行为,由于“营改增”对企业的减税效应使商品价格降低,促使居民将原本用于储蓄的收入部分转变成消费。
“营改增”像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正效应,但同样也具有负效应,原因是政策在过渡期阶段部分企业在政策不熟悉的情况下没有很好的应对和预测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这种情况已经随着全面实施“营改增”的制度下渐渐弱化,使得“营改增”的政策更加全面而系统。不得不说全面“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发展史上一项重大的改革内容,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新兴企业的发展,增加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作者单位为延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