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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没有农药登记的情况下,任何个人都不允许销售农药。申请农药登记必须向农林水产部递交安全评估研究报告/数据,包括药效、药害、毒性和残留。然后,经部委批准农药登记,登记者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农药。在批准登记前,递交的报告/数据由农药检定所的评审员,在部的指导下检查。上述体系是在农药管理法中规定的。 关于登记要求,“农药登记申请的毒性研究数据指南”[农业生产办公室主任1985年1月28日(以后为“DG”)通报的59-Nousan-No.4200]和“农药理化性质研究测试指南”[1997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