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对重新思考和界定法治中国建设时代背景下限制自由的边界和规则,并作出相应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安排,有重大意义。但我们不应该把《决定》废止劳动教养的战略部署理解为仅仅是针对传统劳教,即按照1957年《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公安部1982年《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确定的收容对象。这部分传统劳教收容的对象随着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劳动教养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