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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监管的积极性问题不谈,近期暴露的一系列金融大案反映的一个严重问题是:银行的信息系统十分落后,几使监管者陷入了“闭目塞听”的地步
最近,媒体广泛报道了广东开平案和江苏铁本案,加上此前的上海周正毅案和新疆啤酒花案,银行风险似乎危机四伏,防不胜防,在大家忙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亡羊补牢”时,却有一个关键问题似乎被忽略了,那就是银行的信息系统问题。
先看广东开平案和江苏铁本案。小小一个开平支行,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前后控制10年之久,开平支行如同一个坚硬的“地堡”,把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掩盖得严严实实。而最终被发现,还是中国银行决定将过去1040个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33个中心,从汇差数据不一致顺藤摸瓜才将此案暴露,但60亿元的巨大“黑洞”已经形成,至今无法弥补。江苏铁本案也如出一辙,小小的一个地市分行却敢授信放出巨额贷款,总行全然不知。难怪以前有一位商业银行行长感叹道,从总行到基层分理处,上上下下要经过6个层次,总部政策到达基层,真正全面贯彻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总行对全系统的情况基本上处于闭目塞听的境地,所谓风险控制和有效管理都是一句空话。相比之下,国外银行营业终了之时,总经理对当天经营成果、风险状况、成本控制等一目了然,真可谓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而做到这一点全有赖于其高效、通畅的内部信息系统管理。
再看上海周正毅案和新疆啤酒花案。两个案件情况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都是信息不畅通。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之间信息是相互封闭的,一些人正是钻了这一空子,通过注册不同的皮包公司,或者通过关联公司进行担保,在不同银行间来回骗取贷款和授信,而银行对这样的“黄金客户”不识庐山真面目,竞相垒“大户”,不知不觉中已进入“雷区”。这就是说,不仅一个银行系统内部,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样存在障碍。
再来看看一些上市银行,同样是由于信息问题,轻则被监管部门处罚,重则遭到投资者起诉,信誉严重受损。
无论是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还是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抑或是银行信息的披露,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信息失真,便有可能留下隐患。作为管理者也好,作为同业竞争者也好,作为利益相关者也好,其一切决策均建立在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上,没有这一基础,一切无从谈起。
银监会最近出台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息科技建设,提高信息科技处理能力,满足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以及风险管理的需要,使之成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同时,在制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考核指标时,在成本收入比指标上留出一定空间,督促其尽快建立快速、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应该说,这些年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建设也没少花钱,但问题是缺少统一规划,各自为政,画地为牢,没有全局观和前瞻性,最后是劳民伤财,甚至只为为少数人发财致富提供了途径和机会。因此,在今后的信息系统建设中,一定要突出专业、超前、实用、统一的原则,一定要通过公开外包的方式,通过市场化途径让专业公司来完成。
据悉,银监会正在加紧建立相关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建成后对整个银行业信息的集中和监测将大为改观。凭借这一系统,将改变目前主要依靠举报信息进行监管的被动局面,可以通过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主动出击。同时,可以对重点贷款户实行持续监管,全过程监测,银行监管效率必将有一个大的提升,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将大为加强。
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也要加强。银行对外的信息披露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更有利于监管者借助资本市场这一机制,对上市银行进行全方位的外部治理,即将上市银行的一切置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其规范操作,迫使其去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监管部门将在已有信息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管理。
银行业是特殊行业,它的高杠杆性,决定了其风险传播具有“发散性”,而风险控制的核心就是对风险信息的掌握。信息管理在银行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如航空的雷达和潜海的声纳,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一旦失灵,如盲人摸象,茫然不知所措不说,更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太多的教训已经一再提醒我们,是到了重视银行信息系统的时候了。
最近,媒体广泛报道了广东开平案和江苏铁本案,加上此前的上海周正毅案和新疆啤酒花案,银行风险似乎危机四伏,防不胜防,在大家忙于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亡羊补牢”时,却有一个关键问题似乎被忽略了,那就是银行的信息系统问题。
先看广东开平案和江苏铁本案。小小一个开平支行,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前后控制10年之久,开平支行如同一个坚硬的“地堡”,把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掩盖得严严实实。而最终被发现,还是中国银行决定将过去1040个电脑中心统一成一套系统,集中设置33个中心,从汇差数据不一致顺藤摸瓜才将此案暴露,但60亿元的巨大“黑洞”已经形成,至今无法弥补。江苏铁本案也如出一辙,小小的一个地市分行却敢授信放出巨额贷款,总行全然不知。难怪以前有一位商业银行行长感叹道,从总行到基层分理处,上上下下要经过6个层次,总部政策到达基层,真正全面贯彻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总行对全系统的情况基本上处于闭目塞听的境地,所谓风险控制和有效管理都是一句空话。相比之下,国外银行营业终了之时,总经理对当天经营成果、风险状况、成本控制等一目了然,真可谓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而做到这一点全有赖于其高效、通畅的内部信息系统管理。
再看上海周正毅案和新疆啤酒花案。两个案件情况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都是信息不畅通。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之间信息是相互封闭的,一些人正是钻了这一空子,通过注册不同的皮包公司,或者通过关联公司进行担保,在不同银行间来回骗取贷款和授信,而银行对这样的“黄金客户”不识庐山真面目,竞相垒“大户”,不知不觉中已进入“雷区”。这就是说,不仅一个银行系统内部,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样存在障碍。
再来看看一些上市银行,同样是由于信息问题,轻则被监管部门处罚,重则遭到投资者起诉,信誉严重受损。
无论是银行内部的信息系统,还是银行间的信息共享,抑或是银行信息的披露,任何一个环节只要信息失真,便有可能留下隐患。作为管理者也好,作为同业竞争者也好,作为利益相关者也好,其一切决策均建立在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上,没有这一基础,一切无从谈起。
银监会最近出台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信息科技建设,全面提升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功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息科技建设,提高信息科技处理能力,满足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以及风险管理的需要,使之成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同时,在制定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考核指标时,在成本收入比指标上留出一定空间,督促其尽快建立快速、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应该说,这些年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建设也没少花钱,但问题是缺少统一规划,各自为政,画地为牢,没有全局观和前瞻性,最后是劳民伤财,甚至只为为少数人发财致富提供了途径和机会。因此,在今后的信息系统建设中,一定要突出专业、超前、实用、统一的原则,一定要通过公开外包的方式,通过市场化途径让专业公司来完成。
据悉,银监会正在加紧建立相关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建成后对整个银行业信息的集中和监测将大为改观。凭借这一系统,将改变目前主要依靠举报信息进行监管的被动局面,可以通过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主动出击。同时,可以对重点贷款户实行持续监管,全过程监测,银行监管效率必将有一个大的提升,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将大为加强。
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也要加强。银行对外的信息披露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更有利于监管者借助资本市场这一机制,对上市银行进行全方位的外部治理,即将上市银行的一切置于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其规范操作,迫使其去追求“阳光下的利润”,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监管部门将在已有信息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管理。
银行业是特殊行业,它的高杠杆性,决定了其风险传播具有“发散性”,而风险控制的核心就是对风险信息的掌握。信息管理在银行经营管理中至关重要,如航空的雷达和潜海的声纳,是“千里眼”和“顺风耳”,一旦失灵,如盲人摸象,茫然不知所措不说,更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太多的教训已经一再提醒我们,是到了重视银行信息系统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