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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研究和分析建设工程多发性伤亡事故的成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因高处坠落而死亡的人数,在生产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同样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由于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率大,因而高處坠落事故曾被列为建筑施工四大伤害之首。因此,研究建筑施工高处的特点,分析事故成因,寻找事故发生规律,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极为紧迫的。
1.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凡作业离地面越高,冲击力越大,伤害程度也越大。但也得注意亚高处坠落的预防。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尚有在拆除工程时和其他作业时发生坠落事故。
1.1人的不安全行为
(1)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缓,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或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钩地方。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在思想上存在各种糊涂观念,如“飞鸟拉粪,哪会落在我头上”、“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脚”等,都将增加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在行动上表现为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
(7)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
(8)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1.2物的不安全状态
(1)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稳。
(2)材料有缺陷。如竹杆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
木杆使用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中心眼的木杆,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设施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无保险链。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6)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
(7)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
(8)“四洞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或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9)屋面坡度超过25°,无防滑措施。
1.3方法不合适
(1)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绊倒,跌倒。
(2)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
(3)登高作业前,未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1.4管理的不到位
(1)脚手架搭设方案指导性不强。
(2)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作息时间。
(3)安全教育不到位。如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或未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态度教育,使他们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4)安全检查不仔细,流于形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或草草验收了事。在使用前未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1.5环境的不符合
(1)超过6级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2)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县夜间悬空作业。
2.高空坠落事故预防
2.1控制人的因素,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应当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组织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寻找事故发生规律,做好高处作业人员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的安全防护工作或将其调离岗位。
2.2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
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施工正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过试验,以100kg重的沙袋从10m高处抛下,沙袋落网后安全网的网绳、边绳和系绳均不断,方为合格。
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应挂好安全带。安全三必须三证齐全。
2.3控制操作方法因素,防止违章行为
为预防坠落事故,首先应尽最避免采用高处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处作业的工程,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当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1.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从发生事故的客体看,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缺乏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与生产秩序。
从发生事故的结果看,凡作业离地面越高,冲击力越大,伤害程度也越大。但也得注意亚高处坠落的预防。
从发生事故的类型看,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在“四口”、“五临边”处,轻型屋面处坠落;尚有在拆除工程时和其他作业时发生坠落事故。
1.1人的不安全行为
(1)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反应迟缓,懒于思考,动作失误增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使之注意力分散,反应迟缓,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乘吊篮上下,或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钩地方。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在思想上存在各种糊涂观念,如“飞鸟拉粪,哪会落在我头上”、“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脚”等,都将增加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在行动上表现为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
(7)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使身体失去平衡。
(8)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1.2物的不安全状态
(1)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或铺设不平稳。
(2)材料有缺陷。如竹杆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
木杆使用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中心眼的木杆,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设施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无保险链。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6)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
(7)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
(8)“四洞口”、“五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或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9)屋面坡度超过25°,无防滑措施。
1.3方法不合适
(1)行走或移动不小心,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绊倒,跌倒。
(2)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
(3)登高作业前,未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1.4管理的不到位
(1)脚手架搭设方案指导性不强。
(2)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作息时间。
(3)安全教育不到位。如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或未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态度教育,使他们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4)安全检查不仔细,流于形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或草草验收了事。在使用前未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1.5环境的不符合
(1)超过6级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2)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从事夜间县夜间悬空作业。
2.高空坠落事故预防
2.1控制人的因素,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应当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态度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身防护能力,减少作业风险。
组织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对有关规程、标准进行学习。
寻找事故发生规律,做好高处作业人员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的安全防护工作或将其调离岗位。
2.2控制物的因素、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
把好材料关,施工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坚固、可靠,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根据不同的施工正条件设置安全网,安全网必须经过试验,以100kg重的沙袋从10m高处抛下,沙袋落网后安全网的网绳、边绳和系绳均不断,方为合格。
坚持“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人员或具有危险性的高处作业应挂好安全带。安全三必须三证齐全。
2.3控制操作方法因素,防止违章行为
为预防坠落事故,首先应尽最避免采用高处作业的方式,其次对不属于高处作业的工程,也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应当及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防止高处作业人员产生过度生理疲劳。
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与年终分配考核结果联系在一起,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