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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2.26元/千克,吉林省2.24元/千克,黑龙江省2.22元/千克,均比2012年提高0.12元/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