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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目前建筑行业的市场经济运作,旧城拆迁改造和新建房屋开发区,大部分由集体建筑业单位及个人组团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具体情况,本人经过施工现场调研,发现此类建筑大部分为多层商住楼建筑群体,其中存在不少消防隐患问题,特此撰文归纳出来,并按国家规范要求提出解决的办法与措施。
关键词:消防设计、规范、强规;通道、设施、构造;耐火极限、等级、防火分区;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商住楼、建筑群、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底部一层或二层为商业用房,楼层为住宅(占该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单体建筑,称之为“商住楼”,多栋商住楼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统一布置构成建筑群体,称之为“商住楼建筑群”。从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来讲,这种商住楼建筑群往往被称之为“某某市场”,或“某某商业开发区”、“商贸广场”、”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等等,(以下简称为“建筑群”或”市场”),但不管如何命名称呼,这种建筑群的功能实质,无外是商用与居住混为一体的人流密集的建筑场所。本文仅以多层商住楼建筑群为例,根据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等进行消防设计的研究与论述。从怀化市及周边省市情况来看,在近十年左右,这种建筑群发展来势很猛;但大多存在诸多消防设计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突出的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注重开发的经济效益,即如何多建房、多建门面、多建住宅套数等等,而忽视按国家颁布的消防设计规范完善各项消防设施这一大问题,难以达到”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目的。以下就常见的几个主要消防设计问题作具体分析与研讨。
一、总平面设计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解决办法: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选择的市场开发地址,大多是旧城拆迁
改造。圈地后,房地产开发商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充分利用已购买的地皮加大密度多建房;承接设计的单位或设计人员,则往往为了争取到该项目的设计权,而过于迁就开发商的意愿进行设计。因此,在总平面设计中往往造成建筑密度过大,容积率偏高,往往导致市场入口少而窄,消防车道拐弯半径达不到要求,尽端式消防车道无回车场等等,为此,不但影响了房屋的通采光要求,更严重的是,在消防车扑救火灾时不能畅通。另外,有的开发商未认识到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在总平面设计中,要么没有布置消火栓,要么布置的消火栓间距超规范,达不到安全保护半径尺寸要求,为市场的防火安全留下了隐患。为此,我们必须重温并实施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确保市场总平面的消防安全:
1、消防通道的净尺寸(宽×高),必须满足4米x4米的要求;穿越建筑物时,有柱凸处亦不得小于3.5米净宽要求。
2、尽端式消防车道,必须设有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
车场;消防车道设计应满足拐弯半径R≥12米的要求。
3、消防车及人流出入市场,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
且每个出入口都要满足消防车及人流通行的空间尺寸要求。
4、临街布置商住楼群体的建筑总长超过80米时,应设置不少于2股人流通行的人行通道,即宽度尺寸B≥1.2米;当临于建筑总长超过150米时,或单体建筑呈折线形拐弯布置,其外墙皮总长度尺寸超过220米时,应设消防车道穿越。
5、在城市道路设计中,街区道路中心线长达160米时,该道
路两侧的建筑布置时,亦应设消防车道穿越。
6、市场的出入口位置设在城市干道交叉口时,应距道路红线交叉点70米以外;距次干道交叉点5米以外;距城市公交站站台边缘10米以外;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入口20米以外等等;距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或有特殊要求场所时的距离,应遵照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办理。
7、当消防车道为坡道时,其坡度应满足:室内不大于1:8,室外不大于1:10,且消防车道为坡道地面时,应采用坚实、耐磨并加防滑条车道地面,并满足穿越的空间尺寸要求。
8、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车行驶空间尺寸范围内设置障碍、停车、堆物或摆摊经营等,以免造成消防通道的堵塞。
二、多层商住楼单体建筑设计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解决办法:
商住楼底部一层或二层为商业用房、楼层为住宅时,按防火规范中的功能划分,商业用层部分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按建筑层划分,超过五层的商住楼的耐火等级亦不低于二级。二级防火应按规范设计相应的构件、构造及设施等,但发商同样为了节省造价和加快施工进度,往往要求设计人员简单从事,不按防火规范要求设计,如商用层与住宅层的交界楼板,往往以预制空板铺设了事;对超过六层的商住楼,为节省楼梯间出屋面的工程造价,屋面只留一个检修人孔;有的甚至把住宅层楼梯与底部商业用房楼梯连成一起使用;当一、二层商业用房为大空间时,有的为了增大商用面积,只设一个大楼梯间上下,或是设置了多个楼梯间时,但距离远远超过规范;当一、二层各自为单独的防火分区时,上、下楼梯直来直去无任何防火措施等等,这些错误的作法,都会构成危险的火灾隐患!为此,我们必须按国家规范作如下处理:
1、商住楼底部一、二层商用与楼层住宅的转换层楼板,或一、二层各为一个防火分区的二层楼板,为达到二级耐火极限要求,即1h(小时)以上,均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现场浇楼板,以确保防火极限在1h以上,如采用预制空心板楼面,其耐火极限一般在0_7h以下,即使采用刷防火涂料补救时,也会因为深层太薄或是刷得不到位,仍达不到耐火极限1 h以上的要求。
2、耐火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商用部份,或商用与住宅转换层部位,在建筑设计时,可结合建筑造型在一层顶或二层顶设置长雨板时,将雨板作成外挑型呈倒“T”形,即“┥”型构件,既有利于建筑美观与防雨,又有利于消防分区的防烟,事实上则构成了防烟挡板,以防止下层烟雾直薰至上层窗口。
3、当商住楼跨越楼层或防火分区而设置玻璃幕墙建筑造型时,在幕墙跨越处的楼板层或防火分区横墙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材料封堵,以免将按规范划分的防火分区串通。
4、凡超过六层的商住楼,顶层楼梯间必须出屋面,以便将屋面构成顶部住宅人员的疏散、避难场地;如采用坡屋顶封闭屋面时,必须在楼梯间出屋面处留有足够的人员疏散、避难平台。(如不能出屋面时,入户门全部改乙级防火门)。
5、住宅层采用的楼梯间,必须与商业用房屋使用的楼梯间截然分开,不得将二者混为一起使用。如底部一、二层商业用房各自为一个或多个防火分区时,商业用房的楼梯间必须至少是封闭楼梯间,即楼梯间加设乙级防火门外开;当商业用房大空间面积过大,或是划分为多个防火分区,并将耐火等级提高至二级以上时,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即楼梯间入层处应有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楼梯间前室,并全部安装乙级防火的外开;当防烟楼梯间不能自然通用排烟时,必须采用机械排烟措施。商业用房的楼梯间距室外出入口太远时,(一般为超过15米时),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通道,作为扩大的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疏散。
6、二级及以上耐火等级的商住楼在建筑设计时,应将配套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位置等,在施工图中明确注明;给排水专业设计应在施工图中明确注明消火栓的型号、数量及位置和安装要求等等;设有电梯、自动扶梯的商住楼,应按相应防火规范办理。
三、必须共同维护国家
颁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等的严肃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消防工作,十分关心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这也是实践我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除了号召大家注意消除消防隐患之外,并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国际国内经常发生的火险,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刷新防火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目的都是为了在房屋建设中首先采取相应技术对策,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和强规就是在技术上的有力保证。为此,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建筑设计人员及有关管理部门等,都必须对消防安全引起高度的重视。绝不能为了多建房、多争利润;多争取设计项目增收设计收费等而忽视了消防设计、设施的重要性;没有消防安全保证的房屋設计与房屋建设,就没有各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消防隐患严重的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消防险情,构成对人民的犯罪!借此机会特别提醒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也包括从事建筑设计及技术管理的本人,对消防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主动消除消防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这就是本文的唯一宗旨。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005年版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988年版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年版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关键词:消防设计、规范、强规;通道、设施、构造;耐火极限、等级、防火分区;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商住楼、建筑群、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底部一层或二层为商业用房,楼层为住宅(占该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单体建筑,称之为“商住楼”,多栋商住楼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统一布置构成建筑群体,称之为“商住楼建筑群”。从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来讲,这种商住楼建筑群往往被称之为“某某市场”,或“某某商业开发区”、“商贸广场”、”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等等,(以下简称为“建筑群”或”市场”),但不管如何命名称呼,这种建筑群的功能实质,无外是商用与居住混为一体的人流密集的建筑场所。本文仅以多层商住楼建筑群为例,根据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等进行消防设计的研究与论述。从怀化市及周边省市情况来看,在近十年左右,这种建筑群发展来势很猛;但大多存在诸多消防设计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突出的问题是: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只注重开发的经济效益,即如何多建房、多建门面、多建住宅套数等等,而忽视按国家颁布的消防设计规范完善各项消防设施这一大问题,难以达到”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目的。以下就常见的几个主要消防设计问题作具体分析与研讨。
一、总平面设计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解决办法: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选择的市场开发地址,大多是旧城拆迁
改造。圈地后,房地产开发商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充分利用已购买的地皮加大密度多建房;承接设计的单位或设计人员,则往往为了争取到该项目的设计权,而过于迁就开发商的意愿进行设计。因此,在总平面设计中往往造成建筑密度过大,容积率偏高,往往导致市场入口少而窄,消防车道拐弯半径达不到要求,尽端式消防车道无回车场等等,为此,不但影响了房屋的通采光要求,更严重的是,在消防车扑救火灾时不能畅通。另外,有的开发商未认识到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在总平面设计中,要么没有布置消火栓,要么布置的消火栓间距超规范,达不到安全保护半径尺寸要求,为市场的防火安全留下了隐患。为此,我们必须重温并实施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确保市场总平面的消防安全:
1、消防通道的净尺寸(宽×高),必须满足4米x4米的要求;穿越建筑物时,有柱凸处亦不得小于3.5米净宽要求。
2、尽端式消防车道,必须设有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
车场;消防车道设计应满足拐弯半径R≥12米的要求。
3、消防车及人流出入市场,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
且每个出入口都要满足消防车及人流通行的空间尺寸要求。
4、临街布置商住楼群体的建筑总长超过80米时,应设置不少于2股人流通行的人行通道,即宽度尺寸B≥1.2米;当临于建筑总长超过150米时,或单体建筑呈折线形拐弯布置,其外墙皮总长度尺寸超过220米时,应设消防车道穿越。
5、在城市道路设计中,街区道路中心线长达160米时,该道
路两侧的建筑布置时,亦应设消防车道穿越。
6、市场的出入口位置设在城市干道交叉口时,应距道路红线交叉点70米以外;距次干道交叉点5米以外;距城市公交站站台边缘10米以外;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入口20米以外等等;距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或有特殊要求场所时的距离,应遵照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办理。
7、当消防车道为坡道时,其坡度应满足:室内不大于1:8,室外不大于1:10,且消防车道为坡道地面时,应采用坚实、耐磨并加防滑条车道地面,并满足穿越的空间尺寸要求。
8、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车行驶空间尺寸范围内设置障碍、停车、堆物或摆摊经营等,以免造成消防通道的堵塞。
二、多层商住楼单体建筑设计中存在的消防问题及解决办法:
商住楼底部一层或二层为商业用房、楼层为住宅时,按防火规范中的功能划分,商业用层部分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按建筑层划分,超过五层的商住楼的耐火等级亦不低于二级。二级防火应按规范设计相应的构件、构造及设施等,但发商同样为了节省造价和加快施工进度,往往要求设计人员简单从事,不按防火规范要求设计,如商用层与住宅层的交界楼板,往往以预制空板铺设了事;对超过六层的商住楼,为节省楼梯间出屋面的工程造价,屋面只留一个检修人孔;有的甚至把住宅层楼梯与底部商业用房楼梯连成一起使用;当一、二层商业用房为大空间时,有的为了增大商用面积,只设一个大楼梯间上下,或是设置了多个楼梯间时,但距离远远超过规范;当一、二层各自为单独的防火分区时,上、下楼梯直来直去无任何防火措施等等,这些错误的作法,都会构成危险的火灾隐患!为此,我们必须按国家规范作如下处理:
1、商住楼底部一、二层商用与楼层住宅的转换层楼板,或一、二层各为一个防火分区的二层楼板,为达到二级耐火极限要求,即1h(小时)以上,均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现场浇楼板,以确保防火极限在1h以上,如采用预制空心板楼面,其耐火极限一般在0_7h以下,即使采用刷防火涂料补救时,也会因为深层太薄或是刷得不到位,仍达不到耐火极限1 h以上的要求。
2、耐火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商用部份,或商用与住宅转换层部位,在建筑设计时,可结合建筑造型在一层顶或二层顶设置长雨板时,将雨板作成外挑型呈倒“T”形,即“┥”型构件,既有利于建筑美观与防雨,又有利于消防分区的防烟,事实上则构成了防烟挡板,以防止下层烟雾直薰至上层窗口。
3、当商住楼跨越楼层或防火分区而设置玻璃幕墙建筑造型时,在幕墙跨越处的楼板层或防火分区横墙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材料封堵,以免将按规范划分的防火分区串通。
4、凡超过六层的商住楼,顶层楼梯间必须出屋面,以便将屋面构成顶部住宅人员的疏散、避难场地;如采用坡屋顶封闭屋面时,必须在楼梯间出屋面处留有足够的人员疏散、避难平台。(如不能出屋面时,入户门全部改乙级防火门)。
5、住宅层采用的楼梯间,必须与商业用房屋使用的楼梯间截然分开,不得将二者混为一起使用。如底部一、二层商业用房各自为一个或多个防火分区时,商业用房的楼梯间必须至少是封闭楼梯间,即楼梯间加设乙级防火门外开;当商业用房大空间面积过大,或是划分为多个防火分区,并将耐火等级提高至二级以上时,必须设置防烟楼梯间,即楼梯间入层处应有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的楼梯间前室,并全部安装乙级防火的外开;当防烟楼梯间不能自然通用排烟时,必须采用机械排烟措施。商业用房的楼梯间距室外出入口太远时,(一般为超过15米时),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防火通道,作为扩大的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疏散。
6、二级及以上耐火等级的商住楼在建筑设计时,应将配套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位置等,在施工图中明确注明;给排水专业设计应在施工图中明确注明消火栓的型号、数量及位置和安装要求等等;设有电梯、自动扶梯的商住楼,应按相应防火规范办理。
三、必须共同维护国家
颁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等的严肃性”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消防工作,十分关心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这也是实践我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除了号召大家注意消除消防隐患之外,并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国际国内经常发生的火险,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不断刷新防火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目的都是为了在房屋建设中首先采取相应技术对策,消除火灾隐患,规范和强规就是在技术上的有力保证。为此,房地产开发商、房屋建筑设计人员及有关管理部门等,都必须对消防安全引起高度的重视。绝不能为了多建房、多争利润;多争取设计项目增收设计收费等而忽视了消防设计、设施的重要性;没有消防安全保证的房屋設计与房屋建设,就没有各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消防隐患严重的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消防险情,构成对人民的犯罪!借此机会特别提醒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也包括从事建筑设计及技术管理的本人,对消防工作引起高度的重视,主动消除消防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这就是本文的唯一宗旨。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006年版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005年版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988年版
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年版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