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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中一个重要问题。文中从其定义入手,阐述了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内涵、范围、法律依据和理由,分析了举证时限及其合理性,对被告自行向原告、证人收集证据和被告延期提供、补充证据问题进行了详尽说明。笔者认为,被告举证责任制度的确立和进一步完善将对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及保障法院司法审查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