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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2005年,云南地区共发生56次破坏性地震,积累了丰富的震害资料。2005年10月,《地震现场工作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GB/T 18208.4—2005)发布实施,提出简易房屋的概念,并将原有5个破坏等级归并为3个破坏等级。针对这种变化,统计了云南56次地震不同烈度区简易房屋的破坏比,按破坏比对原规定的震害指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简易房屋3个破坏等级的震害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