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会法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来源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c7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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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根植于民法,其对实质平等的追求不能否定民法的平等理念和对价原则。从民法的角度审视我国现行工会法的立法思想和制度安排,我们就会发现工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错乱的对价关系,工会的法人资格也存在严重缺陷。
其他文献
[目的]调查护士长焦虑、抑郁的程度和由此导致的心理压力及其原因,探讨应对策略。[方法]采用集中问卷方式对43名在职护士长的焦虑、抑郁症状及产生原因进行调查。[结果]护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