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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把公共领域描绘为与政治系统、生活世界和市民社会依次对应的“共振板”、“交往网络”和“围墙内空间”。在一定的宪法和法律框架下,公共领域与政治系统处于静止的(相对的)平衡状态;但是,当宪法和法律出现危机时,公共领域中的权成性结构便被激发、震荡起来,于是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的平衡被打破,它在同政治系统的斗争中捍卫、扩张自己的权益,并且开始对平时习焉不察的宪法体系进行重新诠释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