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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很多大陸人來說,香港已不再神秘,特別是對廣東人來說,香港已成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如今隨著廣東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僅十年河東轉河西,港人不再大包小包往大陸運東西(大陸人赴香港搶購奶粉除外),相反,屢見很多香港老太太紛紛赴深圳採購生活用品。而且越來越多的財大氣粗廣東人,早已經不把彈丸之地香港看在眼裏。但是,是不是腰纏萬貫後的廣東就超越了香港呢?
也許,廣東越來越多的高樓開始超越香港,也許廣東有些人財富積累的速度超過港人,也許廣東官員的威風程度超越香港官員,但是,廣東的軟環境至少落後香港20年,廣東的整體社會風貌與香港相差更是十萬八千里……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號召向香港學習並不是無的放矢,無論是香港的社會秩序,還是香港的社會管理,都要勝廣東一籌。廣東人深為感知的身邊事,就是廣東人到香港都會遵守交通規則,不敢闖紅燈,不敢隨地吐痰;而香港司機到廣東就會情不自禁地闖紅燈。為何會出現「橘生淮南與淮北」的差異現象?是廣東沒有法律約束嗎?顯然不是。是廣東人的素質不高嗎?顯然也不是。為何僅深圳河之隔就「心情迥異、行為不一」?這背後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香港上世紀七十年代也是貪污盛行,現在為何徹底改變?是香港公務員「不想撈錢」嗎?是他們不會進行「錢權交易」嗎?是香港公務員不懂得「權力尋租」嗎?顯然不是。是香港有一套嚴格的社會管理制度及懲罰機制,讓任何欲利用職務或權力進行「利益交換」的人都得不償失,並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香港有行之有效的社會管理機制
反觀大陸,懲罰條款、嚴禁規定、法律法規一大堆,結果仍是「我行我素」。為何大陸推行醉酒駕駛懲戒辦法能有明顯阻嚇效果?讓喝酒開車者大大減少?為何房地產炒風屢禁不止?為何貪污官員如雨後春筍?為何經濟總量越來越大,社會矛盾越來越多?用汪洋書記的話說,是執政方式出了問題,是「萬能的政府」導致的結果。
汪洋說,學習香港管理經驗,就是政府把權放出去,讓社會去做,然後制定法律去規範社會組織,如果社會組織沒依法辦事,政府就可以作為裁判將其「罰出場」。在規範社會組織後,政府還要規範自己。
汪洋書記說的非常精準,但是長期以來,大陸的各級政府都是「運動員兼裁判」,包括很多應由社會承擔的職能,都由政府一手包辦,「大政府小社會」的現象一直存在。政府把所有社會工作視為本身「職能」的一部分,其結果必然導致「績效不彰、功能萎縮、相互扯皮推諉。」隨著社會需求不斷增多,包攬一切的萬能政府已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汪洋說,香港社會運轉非常有效,社會很多職責由政府立法進行規範,然後交由社會組織和法定機構必須按照法律去辦,而老百姓都很放心通過它們辦事。
汪洋強調,學習香港,最主要的就是政府要從「萬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一些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轉為由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承擔。廣東今後也應該構建出像香港這樣的法治社會,老百姓不用去通過拉關係、走後門、送紅包,就可以在法律的保障下辦好事。
汪洋認為,改變政府的執政方式猶如「踢足球」,社會的事情應該交給社會辦,由大家踢球,政府來當裁判。對社會組織在實際操作中無可避免會產生出問題,政府可通過「法治」進行解決。
真心希望汪洋書記的講話能夠兌現。
也許,廣東越來越多的高樓開始超越香港,也許廣東有些人財富積累的速度超過港人,也許廣東官員的威風程度超越香港官員,但是,廣東的軟環境至少落後香港20年,廣東的整體社會風貌與香港相差更是十萬八千里……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號召向香港學習並不是無的放矢,無論是香港的社會秩序,還是香港的社會管理,都要勝廣東一籌。廣東人深為感知的身邊事,就是廣東人到香港都會遵守交通規則,不敢闖紅燈,不敢隨地吐痰;而香港司機到廣東就會情不自禁地闖紅燈。為何會出現「橘生淮南與淮北」的差異現象?是廣東沒有法律約束嗎?顯然不是。是廣東人的素質不高嗎?顯然也不是。為何僅深圳河之隔就「心情迥異、行為不一」?這背後的因素到底有哪些?
香港上世紀七十年代也是貪污盛行,現在為何徹底改變?是香港公務員「不想撈錢」嗎?是他們不會進行「錢權交易」嗎?是香港公務員不懂得「權力尋租」嗎?顯然不是。是香港有一套嚴格的社會管理制度及懲罰機制,讓任何欲利用職務或權力進行「利益交換」的人都得不償失,並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香港有行之有效的社會管理機制
反觀大陸,懲罰條款、嚴禁規定、法律法規一大堆,結果仍是「我行我素」。為何大陸推行醉酒駕駛懲戒辦法能有明顯阻嚇效果?讓喝酒開車者大大減少?為何房地產炒風屢禁不止?為何貪污官員如雨後春筍?為何經濟總量越來越大,社會矛盾越來越多?用汪洋書記的話說,是執政方式出了問題,是「萬能的政府」導致的結果。
汪洋說,學習香港管理經驗,就是政府把權放出去,讓社會去做,然後制定法律去規範社會組織,如果社會組織沒依法辦事,政府就可以作為裁判將其「罰出場」。在規範社會組織後,政府還要規範自己。
汪洋書記說的非常精準,但是長期以來,大陸的各級政府都是「運動員兼裁判」,包括很多應由社會承擔的職能,都由政府一手包辦,「大政府小社會」的現象一直存在。政府把所有社會工作視為本身「職能」的一部分,其結果必然導致「績效不彰、功能萎縮、相互扯皮推諉。」隨著社會需求不斷增多,包攬一切的萬能政府已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汪洋說,香港社會運轉非常有效,社會很多職責由政府立法進行規範,然後交由社會組織和法定機構必須按照法律去辦,而老百姓都很放心通過它們辦事。
汪洋強調,學習香港,最主要的就是政府要從「萬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一些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轉為由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承擔。廣東今後也應該構建出像香港這樣的法治社會,老百姓不用去通過拉關係、走後門、送紅包,就可以在法律的保障下辦好事。
汪洋認為,改變政府的執政方式猶如「踢足球」,社會的事情應該交給社會辦,由大家踢球,政府來當裁判。對社會組織在實際操作中無可避免會產生出問題,政府可通過「法治」進行解決。
真心希望汪洋書記的講話能夠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