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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24日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将大大提高政府办公的透明度,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对于档案部门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各级档案部门必须完善相应的硬件设施,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及广大老百姓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更好地服务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