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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分析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对民主问题的认识,揭示了毛泽东把民主看做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思想上造成矛盾困惑以及实践中带来的危害。认为,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任务任重道远。
[关键词] 民主; 目标; 手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中图分类号] A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14-0019-02
还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把民主作为新政权建立的目标之一。他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5页)这一目标后来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的第一条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这说明,民主是全中国大多数人的共同目标。
当然,毛泽东在这里所说的以及《共同纲领》在这里所规定的,都是指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目标。当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民主还是不是建设的目标呢?应当说,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够明确的,以后又经历了大的曲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才明确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1982年制定、以后又多次修订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对民主的认识如何呢?统观他的晚期思想和实践,毛泽东关于民主问题的思考,有几点是最基本的认识。
第一,民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毛泽东在1957年曾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8页)他批评那些把民主作为目的的意见,是要求“抽象的民主”。他认为:“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同上,第367-368页)
第二,民主是构成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方面,是与专政相对应的一个范畴。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他就说过:“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5页)1949年以后,他多次重申这一观点。1950年,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页)
第三,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毛泽东认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他希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56-457页)在这里,民主是一个与集中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一个与专政对应的概念。毛泽东所说的“集中”,实际上是对行政命令等一系列强制性规范的抽象。
第四,可以用“大民主”的方法批判官僚主义、“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毛泽东认为,“大民主”是无产阶级对付阶级敌人的,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出现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则是这种“大民主”的革命形式。毛泽东还认为,“四大”的形式最适合发挥群众的主动性,提高群众的责任心。
毛泽东关于民主的上述认识,涉及到四个不同的层面。第一点是从哲学的层面上来解释民主,它是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有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来说明民主问题的。第二点是从国体的层面上来说明民主,它更多地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的确认。第三点实际是从国家机关和国家政治生活原则的层面来说明民主,它表明国家机关和国家政治生活运行的基本规范。第四点则是从民主的形式这个层面上来说明民主,它讲的是运用民主的方法。由于毛泽东的上述关于民主的思想涉及不同的层面,因此在分析和评价它时也不可一概而论。
毛泽东上述关于民主问题的思想,强调要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这是特别值得肯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也就是说,最广泛的民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概念具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广泛的意义,而人民又是国家的主人,因而在人民队伍内部最广泛地实行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其一。其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政党成了执政党,它及其掌握的政权要对国家实施正确的领导,保持自身队伍与政权机关的健康和纯洁,也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但是,毛泽东这两点思想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毛泽东晚年的中国历史所显示的,恰恰是中国民主进程十分曲折,甚至出现“文化大革命”这种践踏民主的政治动乱。导致这一悲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毛泽东认识上的原因则值得研究。
首先,毛泽东虽然强调要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但是却并不重视从制度上保证民主的实施。换句话说,毛泽东所提倡的民主的方法,其操作性很弱。他很少阐述民主本身就是制度、民主需要制度来加以保障这样一些问题。他仅仅把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等“软件”作为民主的方法,而认识不到制度、规范、程序等“硬件”更是民主的方法。
其次,毛泽东晚年关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理论,对于他所提倡的民主方法的实施冲击颇大。尽管毛泽东反复阐明对敌人实行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但是由于他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犯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严重错误,把大量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问题视为严重、激烈、尖锐的阶级斗争,把许多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了敌我矛盾,因而采用对付“阶级敌人”的方法处理许多本应该用民主方法处理的问题。一旦“左”的错误发展起来,或者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情况下,在人为制造“阶级斗争”的环境与氛围之中,民主的实施就不能不受到极大的干扰和障碍。
再次,毛泽东晚年关于民主问题的思考,有内在的矛盾性。按照毛泽东的解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一种新发现的民主形式,是以往民主传统的“一个很大的发展”。毛泽东认为,革命的问题,建设的问题,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左派不仅同中间派一道鸣放辩论,而且完全公开地同右派一道鸣放辩论,在农村里头同地主、富农一道鸣放辩论。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不仅是用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且是用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过去,毛泽东一再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法,对敌人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是用民主的方法。而现在又把“民主的形式”变成了阶级斗争的手段。在当时和后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成了“大批判”的代名词,实际上被当作“批判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工具。这种“民主的形式”实际上被作为专政的手段。同时又用这种专政的手段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这不能不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在实际生活中更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
以上一些认识失误的根源,是由于毛泽东晚年在民主问题上出现了理论上的重大偏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只把民主作为手段而不作为目标的思想。
多少年来,有种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即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与生俱来、完满无缺的,因而只是一味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忽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还有民主建设的艰巨任务。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专制主义历史的国家,民主传统极为缺乏,公众的民主意识相当薄弱,执政党党员和干部对民主政治的规范、知识也知之不多,这些又是影响发扬民主的消极因素。因此,在建设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同时,必须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后者可以说是政治上的社会主义理想境界。然而,毛泽东却忘记了自己常说的一句话: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达到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他在理论上的这一缺陷,使他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所付出的劳动打了大大的折扣。
应该指出,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如果不把民主作为目标,而只作为手段,我们就会在理论上能够推导出这样的结论:民主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过程中不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它可以被否定、舍弃。这样一个结论无疑是错误并且十分危险的,它把民主变成了任意取舍、可有可无的东西。事实上,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就是随意剥夺和取消人民的民主权利,肆意践踏民主。对此,毛泽东本人恐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责任编辑许冬梅
[关键词] 民主; 目标; 手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中图分类号] A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14-0019-02
还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把民主作为新政权建立的目标之一。他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5页)这一目标后来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的第一条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这说明,民主是全中国大多数人的共同目标。
当然,毛泽东在这里所说的以及《共同纲领》在这里所规定的,都是指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目标。当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民主还是不是建设的目标呢?应当说,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够明确的,以后又经历了大的曲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才明确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1982年制定、以后又多次修订的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毛泽东对民主的认识如何呢?统观他的晚期思想和实践,毛泽东关于民主问题的思考,有几点是最基本的认识。
第一,民主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毛泽东在1957年曾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8页)他批评那些把民主作为目的的意见,是要求“抽象的民主”。他认为:“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们认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认民主是手段。”(同上,第367-368页)
第二,民主是构成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方面,是与专政相对应的一个范畴。这是毛泽东的一贯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他就说过:“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5页)1949年以后,他多次重申这一观点。1950年,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1950年6月23日),《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8页)
第三,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即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毛泽东认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他希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1957年7月),《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56-457页)在这里,民主是一个与集中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一个与专政对应的概念。毛泽东所说的“集中”,实际上是对行政命令等一系列强制性规范的抽象。
第四,可以用“大民主”的方法批判官僚主义、“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毛泽东认为,“大民主”是无产阶级对付阶级敌人的,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出现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则是这种“大民主”的革命形式。毛泽东还认为,“四大”的形式最适合发挥群众的主动性,提高群众的责任心。
毛泽东关于民主的上述认识,涉及到四个不同的层面。第一点是从哲学的层面上来解释民主,它是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有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来说明民主问题的。第二点是从国体的层面上来说明民主,它更多地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性质的确认。第三点实际是从国家机关和国家政治生活原则的层面来说明民主,它表明国家机关和国家政治生活运行的基本规范。第四点则是从民主的形式这个层面上来说明民主,它讲的是运用民主的方法。由于毛泽东的上述关于民主的思想涉及不同的层面,因此在分析和评价它时也不可一概而论。
毛泽东上述关于民主问题的思想,强调要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这是特别值得肯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也就是说,最广泛的民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概念具有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广泛的意义,而人民又是国家的主人,因而在人民队伍内部最广泛地实行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其一。其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政党成了执政党,它及其掌握的政权要对国家实施正确的领导,保持自身队伍与政权机关的健康和纯洁,也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但是,毛泽东这两点思想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毛泽东晚年的中国历史所显示的,恰恰是中国民主进程十分曲折,甚至出现“文化大革命”这种践踏民主的政治动乱。导致这一悲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毛泽东认识上的原因则值得研究。
首先,毛泽东虽然强调要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但是却并不重视从制度上保证民主的实施。换句话说,毛泽东所提倡的民主的方法,其操作性很弱。他很少阐述民主本身就是制度、民主需要制度来加以保障这样一些问题。他仅仅把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等“软件”作为民主的方法,而认识不到制度、规范、程序等“硬件”更是民主的方法。
其次,毛泽东晚年关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理论,对于他所提倡的民主方法的实施冲击颇大。尽管毛泽东反复阐明对敌人实行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但是由于他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犯有扩大化和绝对化的严重错误,把大量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问题视为严重、激烈、尖锐的阶级斗争,把许多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了敌我矛盾,因而采用对付“阶级敌人”的方法处理许多本应该用民主方法处理的问题。一旦“左”的错误发展起来,或者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情况下,在人为制造“阶级斗争”的环境与氛围之中,民主的实施就不能不受到极大的干扰和障碍。
再次,毛泽东晚年关于民主问题的思考,有内在的矛盾性。按照毛泽东的解释,“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一种新发现的民主形式,是以往民主传统的“一个很大的发展”。毛泽东认为,革命的问题,建设的问题,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左派不仅同中间派一道鸣放辩论,而且完全公开地同右派一道鸣放辩论,在农村里头同地主、富农一道鸣放辩论。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不仅是用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而且是用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过去,毛泽东一再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法,对敌人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是用民主的方法。而现在又把“民主的形式”变成了阶级斗争的手段。在当时和后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成了“大批判”的代名词,实际上被当作“批判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工具。这种“民主的形式”实际上被作为专政的手段。同时又用这种专政的手段来解决人民内部的问题,这不能不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在实际生活中更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
以上一些认识失误的根源,是由于毛泽东晚年在民主问题上出现了理论上的重大偏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只把民主作为手段而不作为目标的思想。
多少年来,有种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即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与生俱来、完满无缺的,因而只是一味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忽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还有民主建设的艰巨任务。中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专制主义历史的国家,民主传统极为缺乏,公众的民主意识相当薄弱,执政党党员和干部对民主政治的规范、知识也知之不多,这些又是影响发扬民主的消极因素。因此,在建设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同时,必须建设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后者可以说是政治上的社会主义理想境界。然而,毛泽东却忘记了自己常说的一句话: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达到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他在理论上的这一缺陷,使他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所付出的劳动打了大大的折扣。
应该指出,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如果不把民主作为目标,而只作为手段,我们就会在理论上能够推导出这样的结论:民主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过程中不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它可以被否定、舍弃。这样一个结论无疑是错误并且十分危险的,它把民主变成了任意取舍、可有可无的东西。事实上,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就是随意剥夺和取消人民的民主权利,肆意践踏民主。对此,毛泽东本人恐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责任编辑许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