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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显然,这个句子是欧化句子,按汉语的表述习惯,是绝不会说什么“我的不远千里”的。另外,“的理由”三个字也显多余,去掉它,前后分句的因果关系同样存在,还较含蓄。比如,按汉语的习惯,是不说“我的到这里来的理由,也不过想看看你”。如果硬要保留“的理由”三字,我们则习惯说“我到这里来的理由,是想看看你”,而不大说“我到这里来的理由,也不过想看看你”。由此,文中的句子可改为:我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例二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这个句子逻辑性不到位。“味”对应的是“尝”,“色”对应的是“看”,“意境与姿态”对应的是“赏玩”,如果把这个句子复原,该是“秋的味,总尝不透;秋的色,总看不饱;秋的意境与姿态,总赏玩不到十足”。显然,这种说法精炼不够,而合并说就该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尝不透,看不饱,赏玩不到十足。”这样的照应才合逻辑。我们不是说“味道十足”“秀色可餐”吗?其实,这种合说是一种修辞手法,由来已久。比如《韩非子·五蠹》:“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句中的“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就是“桀暴乱而汤征伐”和“纣暴乱而武征伐”二语的合说,这种缩略后的语句的意义其正确表达就由相关语词的对应关系来保证。所以,“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就不可以说成“桀纣暴乱,而武汤征伐”。再如,“君父至尊亲”(杨恽《报孙会宗书》),是“君至尊父至亲”的合说,不能说成“君父至亲尊”。又如“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刊刑赏”(《出师表》),分说就是:“若有作奸犯科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若有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赏”,反之,那就颠倒黑白了。这种合说的句子还有,“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说·论文》),“夫自衔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也”(《求自试表》),“冀以尘露之微补益山海”(同上),“轮匠执其规矩”(《墨子·天志上》),等等。
例三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看到这个句子,你知道作者到底有多少年“不逢北国之秋”了?恐怕回答不上。问题出在“将近”和“余”两词的并列出现。“将近”的意思是“(数量等)快要接近”(《现代汉语词典》),如“将近掌灯时分”,“中国有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它相当于“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中的“且”。而“余”指的是“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现代汉语词典》),如“一丈余”。在这个意义上,“余”与“多”相等,我们也说“五百多斤”、“一丈多”。从“十一年”到“十九年”都属“十余年”的范筹。“将近”一词如果接数字,应该接具数,不能接概数。所以,我们可以说“将近五点钟”、“将近两千字”,或是“五点过钟”“两千余(或多)字”,而不能说“将近五点过钟”、“将近两千多(或余)字”。回到文中,如果是几年不逢北国之秋,就得说成“将近十年了”;如果是十多年,就要说“将近二十年了”或“十余(或多)年了”。
例四: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在这个句子里,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最好是在牵牛花底,有秋草作陪衬。可是,由于句中出现了“叫”“使”两个使令性动词,导致句子表述的实际意思成了:最好在牵牛花底,叫秋草使作陪衬。这怎么理解呢?“叫”作为使令性动词,是“致使”的意思,它“必带兼语”(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句中“秋草”是兼语,既作“叫”的宾语,又作“陪衬”的主语。因此,“使作陪衬”的“使”就是多余的了,应该删去。
例五: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这个句子简直太哕唆。既然是“家虫”,那当然是“养”的了;既然是“养在家里”,那还不是“家虫”还能是什么呢?难道有“养”在“家”里的“野”虫?根据意思,这个句子可以表述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着的一样。”也可表述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着的虫子。”
例六: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
众所周知,“所以”是关联词,在因果关系的语句中表示结果或结论,常常用在后一小句的开头(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可是,句中“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和“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因果联系。那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该段下文的句子“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以及作者所举欧阳修和苏东坡写的有关秋的作品例子来看,两个分句所讲的都是事实,也就是说,它们应该是并列关系才对。
因此,“所以”应该删去。该句可表述为:“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又特别的多。”
例七: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
“但”在用法上跟“但是”基本相同,它表示转折,引出同上文相对立的意思,连接小句或句子,也连接词、短语、段落,要表达的重点在“但是”之后(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
首先,既然说“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意思是说“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是这样”,那它与上文就构不成对立的意思,语意间就并不是转折关系。
其次,作者也不是要强调外国诗人对秋的感受,只是说中外诗人对秋的感觉都差不多,强调的是对秋的感觉的共同性。所以下文才说:“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因此,“但”应该去掉。
例八: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
句中将“欧阳子的秋声”和“苏东坡的赤壁赋”并列就不够妥当。如果都是指文章,那就应该说“秋声赋”而不能只说“秋声”,这里不可以蒙后省。另外,如果指的是他们写的作品,当然该用上书名号才是。教材在解释“欧阳子的秋声”时说:“指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秋声赋》。”也正是这个意思。
那么,作者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呢?笔者认为是肯定的。既然先认定了“文字”里有什么样的“成语”,那么接下来说“读本”里该有什么呢?当然是有什么样的作品了。也就是说,如果“文字”对应“读本”,那么,“成语”就该对应作品。
综上所述,该句可以表述为:“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赋》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
在语言交际中,格里斯(Grice)曾提出著名的“合作原则”。他认为,人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最高的质量(讲真话),最大的数量(信息性强),最大的相关性(紧扣话题),最好的语言行为(简洁\明了)。人们进行语言交际尚且如此,选入教材的作品就更不用说了。
显然,这个句子是欧化句子,按汉语的表述习惯,是绝不会说什么“我的不远千里”的。另外,“的理由”三个字也显多余,去掉它,前后分句的因果关系同样存在,还较含蓄。比如,按汉语的习惯,是不说“我的到这里来的理由,也不过想看看你”。如果硬要保留“的理由”三字,我们则习惯说“我到这里来的理由,是想看看你”,而不大说“我到这里来的理由,也不过想看看你”。由此,文中的句子可改为:我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例二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这个句子逻辑性不到位。“味”对应的是“尝”,“色”对应的是“看”,“意境与姿态”对应的是“赏玩”,如果把这个句子复原,该是“秋的味,总尝不透;秋的色,总看不饱;秋的意境与姿态,总赏玩不到十足”。显然,这种说法精炼不够,而合并说就该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尝不透,看不饱,赏玩不到十足。”这样的照应才合逻辑。我们不是说“味道十足”“秀色可餐”吗?其实,这种合说是一种修辞手法,由来已久。比如《韩非子·五蠹》:“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句中的“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就是“桀暴乱而汤征伐”和“纣暴乱而武征伐”二语的合说,这种缩略后的语句的意义其正确表达就由相关语词的对应关系来保证。所以,“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就不可以说成“桀纣暴乱,而武汤征伐”。再如,“君父至尊亲”(杨恽《报孙会宗书》),是“君至尊父至亲”的合说,不能说成“君父至亲尊”。又如“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刊刑赏”(《出师表》),分说就是:“若有作奸犯科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若有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赏”,反之,那就颠倒黑白了。这种合说的句子还有,“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说·论文》),“夫自衔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也”(《求自试表》),“冀以尘露之微补益山海”(同上),“轮匠执其规矩”(《墨子·天志上》),等等。
例三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看到这个句子,你知道作者到底有多少年“不逢北国之秋”了?恐怕回答不上。问题出在“将近”和“余”两词的并列出现。“将近”的意思是“(数量等)快要接近”(《现代汉语词典》),如“将近掌灯时分”,“中国有将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历史”,它相当于“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中的“且”。而“余”指的是“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现代汉语词典》),如“一丈余”。在这个意义上,“余”与“多”相等,我们也说“五百多斤”、“一丈多”。从“十一年”到“十九年”都属“十余年”的范筹。“将近”一词如果接数字,应该接具数,不能接概数。所以,我们可以说“将近五点钟”、“将近两千字”,或是“五点过钟”“两千余(或多)字”,而不能说“将近五点过钟”、“将近两千多(或余)字”。回到文中,如果是几年不逢北国之秋,就得说成“将近十年了”;如果是十多年,就要说“将近二十年了”或“十余(或多)年了”。
例四: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在这个句子里,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最好是在牵牛花底,有秋草作陪衬。可是,由于句中出现了“叫”“使”两个使令性动词,导致句子表述的实际意思成了:最好在牵牛花底,叫秋草使作陪衬。这怎么理解呢?“叫”作为使令性动词,是“致使”的意思,它“必带兼语”(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句中“秋草”是兼语,既作“叫”的宾语,又作“陪衬”的主语。因此,“使作陪衬”的“使”就是多余的了,应该删去。
例五: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这个句子简直太哕唆。既然是“家虫”,那当然是“养”的了;既然是“养在家里”,那还不是“家虫”还能是什么呢?难道有“养”在“家”里的“野”虫?根据意思,这个句子可以表述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着的一样。”也可表述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着的虫子。”
例六: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
众所周知,“所以”是关联词,在因果关系的语句中表示结果或结论,常常用在后一小句的开头(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可是,句中“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和“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因果联系。那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该段下文的句子“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以及作者所举欧阳修和苏东坡写的有关秋的作品例子来看,两个分句所讲的都是事实,也就是说,它们应该是并列关系才对。
因此,“所以”应该删去。该句可表述为:“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又特别的多。”
例七: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
“但”在用法上跟“但是”基本相同,它表示转折,引出同上文相对立的意思,连接小句或句子,也连接词、短语、段落,要表达的重点在“但是”之后(吕叔湘主编《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
首先,既然说“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意思是说“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是这样”,那它与上文就构不成对立的意思,语意间就并不是转折关系。
其次,作者也不是要强调外国诗人对秋的感受,只是说中外诗人对秋的感觉都差不多,强调的是对秋的感觉的共同性。所以下文才说:“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因此,“但”应该去掉。
例八: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
句中将“欧阳子的秋声”和“苏东坡的赤壁赋”并列就不够妥当。如果都是指文章,那就应该说“秋声赋”而不能只说“秋声”,这里不可以蒙后省。另外,如果指的是他们写的作品,当然该用上书名号才是。教材在解释“欧阳子的秋声”时说:“指宋代文学家欧阳修的《秋声赋》。”也正是这个意思。
那么,作者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呢?笔者认为是肯定的。既然先认定了“文字”里有什么样的“成语”,那么接下来说“读本”里该有什么呢?当然是有什么样的作品了。也就是说,如果“文字”对应“读本”,那么,“成语”就该对应作品。
综上所述,该句可以表述为:“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赋》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
在语言交际中,格里斯(Grice)曾提出著名的“合作原则”。他认为,人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应该遵守以下原则:最高的质量(讲真话),最大的数量(信息性强),最大的相关性(紧扣话题),最好的语言行为(简洁\明了)。人们进行语言交际尚且如此,选入教材的作品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