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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理“小金库”是深化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惩治腐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治理“小金库”,就必须认真分析“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从加强审计的角度提出治理“小金库”的措施。
【关键词】审计 小金库 治理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列收列支或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也就是说,“小金库”资金属于部门或个人隐性资金,只为个别领导和少数人知道或使用,并逃避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审计及监督。“小金库”不仅严重破坏政府部门及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还损害了单位和集体利益,极易诱发贪污以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小金库”产生的问题,加强对“小金库”的治理。
一、“小金库”的表现形式
“小金库”出现的领域极为广泛,不仅包括党政机关,还出现在事业单位、金融部门以及企业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坏。“小金库”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一)收入不入账。这是“小金库”最为常见的形式。个别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方式,把所得收入存入“小金库”;个别单位使用非正规收费票据甚至自制票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收取的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或者设备折旧变卖所得收入等不入账;个别单位有意截留或挪用本应上缴的相关费用;还有个别单位把该收的费用留在下属单位或部门,然后使用一些发票在下级单位进行开支,从而逃避上级单位或部门的检查。
(二)虚列开支。个别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在执行其他任务时,故意编造假预算,然后在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通过开假发票来套取现金,并将这些现金打入本单位“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
(三)以收抵支。个别单位在预算外经费的管理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直接将支出与应收账款相抵,这样就不仅逃避税款,而且逃避审计监督,并在账外形成了“小金库”。如某单位将房屋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只需上交部分租金,其余租金直接冲抵单位在该公司的相关费用,这种收支相抵的方式,既使公司少交了税金,又有助于该单位隐瞒收入和支出。
(四)通过其他账户套取或转移资金。个别机关部门由于受到经费开支相关法规的限制,把可以动用的经费通过开展项目建设的名义拨付到相关下级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采取编报假项目、假预(决)算等方式来套取资金返还给上级单位。还有少数单位利用伙食账目管理混乱、实施监督比较困难等漏洞,通过伙食补贴的名义向本单位食堂拨付一定数量的补助款,然后借用一些购主副食品的票据将其从伙食费中领走转入“小金库”。
二、“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个别单位的领导不重视财经政策的学习,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有些人认为只要不把“小金库”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违纪;个别单位领导对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抱有幻想与侥幸心理,认为这种行为很普遍;还有个别单位的领导没有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把“小金库”当作是个人随意支取的“私房钱”,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二)规章制度不全。由于极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监控体系不够健全,使少数人能够轻易截留本应上缴的经费,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者虚报冒领单位资金。尽管当前财务管理已经电算化、信息化,极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是这种方式也容易遭到破坏,其危害更具隐蔽性,往往不留痕迹,且出现问题时还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后果,这实际上就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小团体”思想及利益作祟。“小金库”与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往往紧密联系在一起,极个别单位及个人打着方便工作、为单位及职工谋利益的旗号,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故意违反财经制度,通过设立“小金库”,将相关资金大量用于请客送礼、滥发钱物等,造成挥霍浪费、中饱私囊等严重后果。
(四)监督机制缺位。由于在当前阶段财务人员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单位内部财会人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迁等都是由单位领导决定,这样的管理体制导致一些财会人员即使发现单位内部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时也不敢进行抵制,甚至有很多财务人员同流合污,通过制造假账、销毁财务记录等方式,逃避审计调查和打击。
(五)处罚力度不够。总体来说,当前在对“小金库”的处理上,更多时候采取经济处罚而忽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其单位领导的追究较少。由于处罚力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反而助长了一些部门或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使“小金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三、基于审计视角的“小金库”治理对策
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小金库”现象已经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诱发单位内部的财务风险。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强审计的方式,堵住财务漏洞,从而根治“小金库”。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在众多案例中,我们发现,“小金库”的出现,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种领导行为,没有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的支持或者默许,“小金库”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必须开展针对有关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的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采取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财经制度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其遵守制度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对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政府纪检和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及互相配合,对一经发现设立“小金库”的情况,无论属于哪个单位、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对其资产来源和走向进行深入追查,对有渎职违法行为的单位领导要坚决处理,对已经触犯刑律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其他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堵住制度漏洞。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举报机制。在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在上级单位及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根据有關规定,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内部的纪检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组成监督巡查小组,在单位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活动。努力从制度上、机制上、管理上堵塞漏洞,从源头加强治理,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四)发挥审计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弄虚作假、无视财经纪律的行为的监控和处置。通过核查相关单位的银行账户,认真梳理其资金往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击盘点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库存现金、存折等,及时发现财务漏洞;加强票据管理,对票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票据领用、缴销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四、结语
“小金库”问题严重损害政府部门及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损害了单位利益,极易引发贪污以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审计工作,及时发现财务制度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与问题,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消除和根治“小金库”。
参考文献
[1]申展.会计错弊与查账技巧[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王红.浅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现代商业,2008(36).
[3]陈小悦,陈璇.政府会计目标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J].会计研究,2005(11).
[4]傅光明.关于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研究[J].研究参考,2007(4).
作者简介:刘松双(1976-),男,河南洛阳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审计。
(责任编辑:刘晶晶)
【关键词】审计 小金库 治理
“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列收列支或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也就是说,“小金库”资金属于部门或个人隐性资金,只为个别领导和少数人知道或使用,并逃避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审计及监督。“小金库”不仅严重破坏政府部门及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还损害了单位和集体利益,极易诱发贪污以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小金库”产生的问题,加强对“小金库”的治理。
一、“小金库”的表现形式
“小金库”出现的领域极为广泛,不仅包括党政机关,还出现在事业单位、金融部门以及企业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坏。“小金库”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一)收入不入账。这是“小金库”最为常见的形式。个别单位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方式,把所得收入存入“小金库”;个别单位使用非正规收费票据甚至自制票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收取的房屋租赁费、管理费或者设备折旧变卖所得收入等不入账;个别单位有意截留或挪用本应上缴的相关费用;还有个别单位把该收的费用留在下属单位或部门,然后使用一些发票在下级单位进行开支,从而逃避上级单位或部门的检查。
(二)虚列开支。个别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在执行其他任务时,故意编造假预算,然后在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通过开假发票来套取现金,并将这些现金打入本单位“小金库”,化大公为小公,甚至化公为私。
(三)以收抵支。个别单位在预算外经费的管理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相关规定,直接将支出与应收账款相抵,这样就不仅逃避税款,而且逃避审计监督,并在账外形成了“小金库”。如某单位将房屋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只需上交部分租金,其余租金直接冲抵单位在该公司的相关费用,这种收支相抵的方式,既使公司少交了税金,又有助于该单位隐瞒收入和支出。
(四)通过其他账户套取或转移资金。个别机关部门由于受到经费开支相关法规的限制,把可以动用的经费通过开展项目建设的名义拨付到相关下级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采取编报假项目、假预(决)算等方式来套取资金返还给上级单位。还有少数单位利用伙食账目管理混乱、实施监督比较困难等漏洞,通过伙食补贴的名义向本单位食堂拨付一定数量的补助款,然后借用一些购主副食品的票据将其从伙食费中领走转入“小金库”。
二、“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个别单位的领导不重视财经政策的学习,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有些人认为只要不把“小金库”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违纪;个别单位领导对截留收入设立“小金库”抱有幻想与侥幸心理,认为这种行为很普遍;还有个别单位的领导没有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把“小金库”当作是个人随意支取的“私房钱”,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二)规章制度不全。由于极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监控体系不够健全,使少数人能够轻易截留本应上缴的经费,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者虚报冒领单位资金。尽管当前财务管理已经电算化、信息化,极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是这种方式也容易遭到破坏,其危害更具隐蔽性,往往不留痕迹,且出现问题时还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后果,这实际上就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小团体”思想及利益作祟。“小金库”与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往往紧密联系在一起,极个别单位及个人打着方便工作、为单位及职工谋利益的旗号,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故意违反财经制度,通过设立“小金库”,将相关资金大量用于请客送礼、滥发钱物等,造成挥霍浪费、中饱私囊等严重后果。
(四)监督机制缺位。由于在当前阶段财务人员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单位内部财会人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迁等都是由单位领导决定,这样的管理体制导致一些财会人员即使发现单位内部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时也不敢进行抵制,甚至有很多财务人员同流合污,通过制造假账、销毁财务记录等方式,逃避审计调查和打击。
(五)处罚力度不够。总体来说,当前在对“小金库”的处理上,更多时候采取经济处罚而忽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对其单位领导的追究较少。由于处罚力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反而助长了一些部门或单位“顶风违纪”的不良风气,使“小金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三、基于审计视角的“小金库”治理对策
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小金库”现象已经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诱发单位内部的财务风险。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加强审计的方式,堵住财务漏洞,从而根治“小金库”。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在众多案例中,我们发现,“小金库”的出现,在很多情况下是一种领导行为,没有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的支持或者默许,“小金库”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必须开展针对有关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的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采取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不断增强相关人员的财经制度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其遵守制度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对设立“小金库”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政府纪检和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及互相配合,对一经发现设立“小金库”的情况,无论属于哪个单位、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对其资产来源和走向进行深入追查,对有渎职违法行为的单位领导要坚决处理,对已经触犯刑律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其他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三)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堵住制度漏洞。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举报机制。在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在上级单位及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根据有關规定,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内部的纪检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组成监督巡查小组,在单位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活动。努力从制度上、机制上、管理上堵塞漏洞,从源头加强治理,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四)发挥审计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弄虚作假、无视财经纪律的行为的监控和处置。通过核查相关单位的银行账户,认真梳理其资金往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突击盘点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库存现金、存折等,及时发现财务漏洞;加强票据管理,对票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票据领用、缴销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四、结语
“小金库”问题严重损害政府部门及国家干部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损害了单位利益,极易引发贪污以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审计工作,及时发现财务制度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与问题,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消除和根治“小金库”。
参考文献
[1]申展.会计错弊与查账技巧[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王红.浅谈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现代商业,2008(36).
[3]陈小悦,陈璇.政府会计目标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探讨[J].会计研究,2005(11).
[4]傅光明.关于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研究[J].研究参考,2007(4).
作者简介:刘松双(1976-),男,河南洛阳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审计。
(责任编辑: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