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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确立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法律地位,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步入了有法可依的道路。1996年,对《档案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档案事业自身的发展,《档案法》的某些规定与当前的档案工作实践相比明显滞后,修改《档案法》工作再次摆在档案工作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