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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有想到,我们的工作是那样的受欢迎,人民群众又是那么的渴望能有一个面对面倾诉心结的平台”。“法律服务流动工作站”的构思者和缔造者,景德镇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玉萍颇有感慨的说道。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面对社会维稳任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面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本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迫切愿望,景德镇市司法局在第一时间成立全省首个“基层法律服务流动工作站”,先期配备了一台流动工作车,并制作了一系列桌牌、传单、海报。把办公室从不能移动的房间搬到了可以机动的车上,实现了“哪里有诉求、哪里就有司法行政”的全方位覆盖,确保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来控制事态和解决纠纷。截止到目前调解成功率竟然高达98%,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3起,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三千余份。广受群众的热情欢迎,甚至出现车刚到目的地,还尚未来得及设好受理台,就被群众围的水泄不通的情况。
一、认真受理、传递法律的力量
工作站开展运行的第一天,地点选择在市高新区的新都民营陶瓷园,工作车刚熄火,就被早早等候的村民刘某和家人团团的围住。刘某向调解员反映情况,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与爱人省吃俭用,在官庄村建了一座私房,并长期居住于此。而最近几年,邻居程某因为要扩大其瓷器作坊的用地范围,私自占用他家门外机动车道,并砌起了砖瓦围墙,导致刘某家通行极度不便,“先前可以走东风大卡的,现在连过个电动车都磕磕碰碰”,刘某激动的说。他多次找程某说理,而却被程某辱骂,甚至动手推搡导致受伤。无奈之下,在看到之前张贴的本次活动的宣传条幅后,今天特来请求人民调解员的帮助,调解员首先安抚在场刘某和家人的情绪,做好案件登记受理工作,查看刘某提交的申请书和现场照片,还有土地证明、伤情鉴定等证明材料,并及时安排调解员深入纠纷现场,经过现场勘验,发现紧邻刘家的过道确实因为隔壁程某家的店面凸出部和地面水泥挡板的缘故,导致行路困难,普通的小型车辆根本无法通过。几位调解员找到另一当事人程某询问情况,程某得知来由后拒不配合,表示在自家房屋范围内,扩大自己的店面面积,并没有影响他人,对调解也不予接受,还扬言“打官司都不怕,还会怕你们”。面对这一常有的情况,调解员并没有气馁,反而更加坚定了将此事圆满化解的決心。
二、仔细化解,用法律的正义来维权
经过回到车上的反复商讨,调解员们决定采取迂回战略,先找到当地的村调委会了解情况,村治保主任、首席调解员胡主任告诉我们,据村委会了解,刘某家确实早在1982年就在该村利用自己的土地做了私房,并在后来办理了产权证。程某则是2006年从其原居住在此的亲戚处购置到毗邻刘某家的这套房产,并加以扩容建起了陶瓷作坊,导致现有面积远大于之前。对于他们之间的纠纷,村调委会曾多次调解未果,了解到这一情况,流动工作站的调解员再次前往程某家中,要求其出具房屋的土地证和产权证,并就土地证上的面积与现有面积进行比对,程某则表示,土地证和房产证均在原房主处,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人民调解员后通过村委找到其原房主,经查验土地证并测量,确认其现有面积超出了规定面积近3个平方,超出面积已经属于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理应自行拆除。程某表示当年搭建该店面附着设施时,获得过村里的认可为理由提出抗辩,但村支部书记和村长等相关人员均表示查无实据,人民调解员要求其限期拆除,否则将通知我市“两违”建筑管理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来行政执法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愿意恢复原有面积,并对曾推搡辱骂刘某向其做出当面道歉,愿意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刘某则表示,邻里和为贵,既然事情了结,则放弃相关索赔,此案在“流动调解工作站”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签订了协议,得了圆满的化解。
三、事后回访、将工作进行到底
就在近期,流动工作车再次深入官庄村,实地了解该案的调解办理情况,回访当事人刘某,车子缓缓的驶入纠纷发生地,所有人民调解员的心情就豁然开朗起来。干净平整的道路、空旷畅通的空间,一扫刘某脸上沉寂多年的阴霾,他十分激动的握住调解员的手迟迟不肯松开,发自内心的表示感谢。而调解员在完成充分的调查回访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连杯水也没有喝,就匆匆的赶赴了下一个调解现场,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如果调解没有达到实际效果,人民调解员将坚持不懈的找到当事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完成调解协议所划分的责任。
在工作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受理、调解、回访”三步走的原则,确保了不对老百姓说一个不字、不疏漏敷衍一个案件、不做事虎头蛇尾不看效果。对于轻微纠纷的案件,人民调解员会尽其所能的进行当场调处,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则分批次、有步骤的进行深入调处,同时要求当地村(居)人民调解员协同,提高基层一线调解员的调解素质,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同时,借此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机会,我局还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办理流程制作成宣传画板在醒目处展示,还特地诚邀电台专业播音员录制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播在闹市区播放,在瓷都这块千年的土地播撒下希望的种子,相信沐浴着和煦的春风下,这些种子必然生根发芽,开出绚烂的东方之花。
作者简介:
杨稀(1989.2~),籍贯江西丰城,景德镇陶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育专业14级硕士研究生。
一、认真受理、传递法律的力量
工作站开展运行的第一天,地点选择在市高新区的新都民营陶瓷园,工作车刚熄火,就被早早等候的村民刘某和家人团团的围住。刘某向调解员反映情况,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与爱人省吃俭用,在官庄村建了一座私房,并长期居住于此。而最近几年,邻居程某因为要扩大其瓷器作坊的用地范围,私自占用他家门外机动车道,并砌起了砖瓦围墙,导致刘某家通行极度不便,“先前可以走东风大卡的,现在连过个电动车都磕磕碰碰”,刘某激动的说。他多次找程某说理,而却被程某辱骂,甚至动手推搡导致受伤。无奈之下,在看到之前张贴的本次活动的宣传条幅后,今天特来请求人民调解员的帮助,调解员首先安抚在场刘某和家人的情绪,做好案件登记受理工作,查看刘某提交的申请书和现场照片,还有土地证明、伤情鉴定等证明材料,并及时安排调解员深入纠纷现场,经过现场勘验,发现紧邻刘家的过道确实因为隔壁程某家的店面凸出部和地面水泥挡板的缘故,导致行路困难,普通的小型车辆根本无法通过。几位调解员找到另一当事人程某询问情况,程某得知来由后拒不配合,表示在自家房屋范围内,扩大自己的店面面积,并没有影响他人,对调解也不予接受,还扬言“打官司都不怕,还会怕你们”。面对这一常有的情况,调解员并没有气馁,反而更加坚定了将此事圆满化解的決心。
二、仔细化解,用法律的正义来维权
经过回到车上的反复商讨,调解员们决定采取迂回战略,先找到当地的村调委会了解情况,村治保主任、首席调解员胡主任告诉我们,据村委会了解,刘某家确实早在1982年就在该村利用自己的土地做了私房,并在后来办理了产权证。程某则是2006年从其原居住在此的亲戚处购置到毗邻刘某家的这套房产,并加以扩容建起了陶瓷作坊,导致现有面积远大于之前。对于他们之间的纠纷,村调委会曾多次调解未果,了解到这一情况,流动工作站的调解员再次前往程某家中,要求其出具房屋的土地证和产权证,并就土地证上的面积与现有面积进行比对,程某则表示,土地证和房产证均在原房主处,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人民调解员后通过村委找到其原房主,经查验土地证并测量,确认其现有面积超出了规定面积近3个平方,超出面积已经属于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理应自行拆除。程某表示当年搭建该店面附着设施时,获得过村里的认可为理由提出抗辩,但村支部书记和村长等相关人员均表示查无实据,人民调解员要求其限期拆除,否则将通知我市“两违”建筑管理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来行政执法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存在过错,愿意恢复原有面积,并对曾推搡辱骂刘某向其做出当面道歉,愿意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刘某则表示,邻里和为贵,既然事情了结,则放弃相关索赔,此案在“流动调解工作站”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签订了协议,得了圆满的化解。
三、事后回访、将工作进行到底
就在近期,流动工作车再次深入官庄村,实地了解该案的调解办理情况,回访当事人刘某,车子缓缓的驶入纠纷发生地,所有人民调解员的心情就豁然开朗起来。干净平整的道路、空旷畅通的空间,一扫刘某脸上沉寂多年的阴霾,他十分激动的握住调解员的手迟迟不肯松开,发自内心的表示感谢。而调解员在完成充分的调查回访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连杯水也没有喝,就匆匆的赶赴了下一个调解现场,接受新的工作任务。如果调解没有达到实际效果,人民调解员将坚持不懈的找到当事人,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完成调解协议所划分的责任。
在工作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受理、调解、回访”三步走的原则,确保了不对老百姓说一个不字、不疏漏敷衍一个案件、不做事虎头蛇尾不看效果。对于轻微纠纷的案件,人民调解员会尽其所能的进行当场调处,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则分批次、有步骤的进行深入调处,同时要求当地村(居)人民调解员协同,提高基层一线调解员的调解素质,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同时,借此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机会,我局还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办理流程制作成宣传画板在醒目处展示,还特地诚邀电台专业播音员录制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播在闹市区播放,在瓷都这块千年的土地播撒下希望的种子,相信沐浴着和煦的春风下,这些种子必然生根发芽,开出绚烂的东方之花。
作者简介:
杨稀(1989.2~),籍贯江西丰城,景德镇陶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育专业14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