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仲夏夜的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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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头的小夜灯微弱地呼吸着,蚊子也在耳边唱着时断时续的歌,风扇喧嚣地来回转动,掩不住窗外聒噪的虫鸣。躺在竹凉席上,汗液仍然从身体的每个毛孔里缓缓渗出,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安份。越是想努力入睡,越是清醒得犹如暗夜中的猫。
  如果有人结伴,也许会好过一点,但是小白已经永远的离开了。
   那件白色的蕾丝捶裙,的确是我顺手塞进了随身小包。谁叫我喜欢呢?偏偏却贵得离谱。虽然小白可以买给我。他对我那么好,知道我在实场的打工收入菲薄。可他不知道我还另有剖业。不然。在这诺大的城市,无依无靠的独身女孩,要吃好穿好,又耍过得舒服,不偷,还能如何?
  不过,当他看到我偷了那件蕾丝睡裙,一割难以置信,而后又心如刀绞的模样,实在有趣极了。我耐心地告诉他,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个城市,惯于偷窃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盗取金钱、血汗、荣誉、尊严、健康甚至生命,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什么都可能偷。而我,只不过偷了衣服、化妆品、食物或者一只汤匙而已。
  这都缘于,我总是在燥热难耐的仲夏,饱受一夜又一夜的失眠之苦。为此,也曾想尽办法。在快餐店打工至筋疲力尽,或者去夜店和朋友们厮混。这些方法,如同药店里琳琅满目的药品,疗效甚微,副作用却多得惊人。
  直到我偷了第一包巧克力。当我惴惴不安把它安全地带出超市,躲在房间里大块朵颐之后,睡眠竟来得比巧克力还要香甜。所以,偷窃成了我解决失眠的良方。
  我以为,没人会相信这天方夜谭。小白却信了。
  其实,对小白,我是动过恻隐之心的。
  我是漂亮的,我清楚的知道,在卖场站二小半天,就能顺利完成别人好几天的任务。
  一天,我正上班。尽管那个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举止猥琐,我依然不厌其烦地为其试穿着第N双鞋。如果再卖掉这双,就真的破了纪录。月底拿到奖金,可以买台电脑回来,再也不必去臭哄哄的网吧呈熬通霄。
  正在想入非非,摩拳擦掌的当口;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男孩,伸手将蹲在地上的我拉了起来。然后,他握紧拳头怒目而视,直到那个中年男人悻悻离开。
  男孩说,那个顾客在我弯腰帮他试鞋时,不停地偷窥我。
  这件T恤的领口,的确开得有些低了,乳沟若隐若现,使发育良好的胸形显得愈发诱人。他微红了脸,不知是因为口吃:还是因为目光停在了不该逗留的地方。欲拒还迎的羞涩眼神,和结结巴巴的腔调,敲开了那扇不该轻易碰触的记忆之门。
  小白苍白俊美,看起来清纯如水。可是,我早已不再相信这些表面现象。
  第一次小白送我回家,瞄了眼铺着雪白被单的双人床,他便像受到惊吓一般,红着脸迅速离开了。这次,我又将白色蕾丝睡裙包裹着的身体,展现在他面前,玲珑浮突,年轻而妖娆。我知道这对一个男人来说,会有多么诱人。
  小白的身体明显有了变化,欲望挟裹着潮水般的激情扑面而来。可是,也仅此而已。他甚至不知该如何进入,像只莽撞的小鹿一般慌乱地奔突,浓重潮湿的气息,还未将我淹没,自己就已经溃不成军。
  小白还是孩子。这样的男孩,如何能毁了我的人生,片刻间,我束手无策。
  那个人究竟是谁?是为了钱。还是什么?面对我歇斯底里的追问,他苍白的脸颊愈加苍白,清亮的眼睛也混浊起来,还有狼狈逃离的身影,那么笨拙可笑,好似对我的嘲弄。
  有一刹那,原本是想留住他的。可是,自从两年前的那一夜之后,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
  又一个月落过后的日出:阳光透过窗帘,渐渐填满房间。
  出门时,差点踩翻放在外面的早点。一杯豆浆和几只热乎乎的小笼包,还有两块我最爱的葡式蛋挞。饭盒上贴着便笺写到干净、卫生,请放心食用。陌生的字迹,没有落款。是谁放在这里的?左顾右盼,四下无人。也许是小白,电话打过去,无人接听。
  食物看起来新鲜诱人,散发出阵阵香气,可是,鬼才会去吃。我一并将它们扔进了街口的垃圾筒。
  第二天一大早,送外卖的又敲开了我的房门。身穿制服,KFC快餐的食物包装袋。一盒皮蛋瘦肉粥,还有鸡翅和汉堡,据说已支付了费用。继续给小白打电话。对方关机。
  我扔掉那些快餐,拐进了街角的小饭馆。应该不会是小白,他没理由这样做。所有我认识的人,也都不太可能做这样的事。那到底是谁呢?
  第三天早上,我终于见到了这个人。其实,相见不如不见。
  这次,是热气腾腾的桂林米粉,以及故人的笑容。沈鸿看起来成熟稳健,眉宇间隐含一丝淡漠的忧郁。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不能适应眼前的他。从保安到经理,看来,这几年他的路走得很顺畅。
  沈鸿显然认为我聪明了很多,如果不是一再拒绝来历不明的食物,浪费他的早餐,他是不会这么快在我面前出现的。对于他的揶揄,我只有一笑置之。
  时间总不会白白流逝,现在的沈鸿与当年那个青涩稚气的小保安,已判若两人。而我,当然也不再是从前蠢笨的女孩。我们都变了。
  十八岁那年的仲夏夜,在记忆里始终模糊不清。只有一些片段,记录着曾经发生过的事。比如舞池里摇曳暖昧的灯光,和来历不明的饮料……还有跌跌撞撞从陌生的宾馆客房里跑出来的我,疲惫痛楚,凄惘无助。
  惟一清晰的,就是沈鸿。
  那个穿着制服的年轻保安,扶住瑟瑟发抖的我,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并在接下来做了所有该做和能做的事,报案、证词、口供……沈鸿一路陪着我,完成了所有程序。可是,我因为惊吓,竟然提供不出任何有利于破案的线索。那起迷奸案最终成了一桩悬案。
  悬案意味着找不到案犯,也意味着受害人的屈辱只能是一场无妄之灾。
  如今,经历了无妄之灾的我,依然很好,也许更好了。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为了说明这个,我硬是在沈鸿的注视下,慢条斯理,尽量优雅地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其实,这碗桂林米粉还跟印象中一样食之无味。两年前,我就是抱着一大碗桂林米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哭得唏里哗啦,眼泪不断滴进碗里,又连同汤水一起被我咽下。
  耳边始终回荡着继母那阴阳怪气和幸灾乐祸的话语:“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做了丑事,就该藏着点。也不知道还到处吆喝什么?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们家出了个不要脸的东西,害得一家人都跟着抬不起头……”就是这些话,鼓动着那位早已极度不耐烦的父亲,终于有了将丢人现眼的女儿扫地出门的理由。
  那天,沈鸿不知是什么时候,一声不响坐到了我对面,他付了饭钱,还要帮我找地方住下。而我,毫不客气地将所有愤怒发泄到了他身上。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他坚持要报案,我又怎会落到如此地步。
  之后,我便决心跟过去告别。在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面前彻底消失,包括沈鸿。
  如今,沈鸿却来告诉我,当年的案犯已经找到。
  我的第一反应,是有种被人偷窥的难 堪和愤怒。没人请他来说这些陈年往事。那是我的隐私和痛楚。是否要去撕开伤疤,看看下面到底是长出了新肉。还是已溃败腐烂,那都是我自己的事,他凭什么?
  沈鸿在我恼羞成怒的质问下,始终一言不发,正如当年一样。
  我却再也不能像当年一样拂袖而去。因为我已经动弹不得,四肢绵软,浑身无力,眼前的沈鸿,也越来越面目模糊。自以为聪明的我,再次被放了迷药的食物轻易击败。而且,是被我一直悄悄爱着的男人。
  他说我错了,一直都在错,而且一错再错,错到他不能再坐视不管。
  这是怎么回事?对于那天发生的事。在数不清的无眠的夜里,就像看王家卫的电影一样,剪辑了又剪辑,回放了又回放,抽丝剥茧,烂熟于胸。最后我惟有能肯定,那个将我迷倒的人,就是小白。
  被朋友们带进夜店的时候,正在那里做暑期工的小白,递来一杯饮料,请我免费品尝店里的新品。眼前的少年,虽然有些口吃,但苍白俊美,清纯如水。所以我记得他。
  我在这个城市找了三年,终于找到了小白。几经周折,特意到他住处附近的店子打工,为的就是接近他,抓住他犯案的证据。他当然会记得我。但不该以为我已经忘了他。
  其实,我并不是贼。那些关于偷窃的慌言,还有那件蕾丝睡裙,不过都是表演给小白看的。还有那天晚上,我早已做好了告他强奸的准备。然而。所有的安排,竟然都是错的。
  小白自杀了。沈鸿说。他患抑郁症已有半年,如果不是你,也许他还不至于去死。小白在遗嘱里说,自己就是当年的案犯。多么天真的孩子呀,他以为这样,你我就得以解脱了吗?
  我徒然看到有一滴泪,滑下了沈鸿的眼角。
  小白是沈鸿的弟弟。受他所托,把放了迷药的饮料端给我,对这件事,原来小白并不知情。而沈鸿才是真正将我带进宾馆的人。作为宾馆的保安,他有足够的能力销毁一切证据和蛛丝马迹。所以他才会在事后,那么自信的鼓动我去报案。
  可是,为什么?我发出的声音已微弱之极,意识乜在渐渐远去。但是又怎么甘心,再次莫明其妙的失去所有。
  沈鸿一定明白我的不甘心。当年,在我最凄惶无助的时候,是他将我拥进怀里。告诉我,一个女人可以丢了一切,但不可以丢了自己。为了这句话,我爱上了他。我曾发誓。找到案犯的那一天,就会再回到他身边。
  可是,如今这算什么?兜了一圈,罪魁竟然是他。
  再次醒来,已经没人能回答我的疑问。身边只有父亲,满脸焦急的神色。两年不见,他老得真快。
  是沈鸿将我送回到父亲这里,然后去投案自首了。过往的事情,随之水落石出。
  继母已经被警察带走。当年,她实在太想拨掉我这根眼中钉,要对付一个处于花季的女孩来说,除了名誉和清白,还有什么可以瞬间毁之于无形呢?
  沈鸿不过是继母的一颗棋子,知道他正在为交不上弟弟的学费而一筹莫展时,继母给了他一笔钱,条件就是将我从父亲身边赶走。这样,她才能安心得到想要的财产和地位。
  仲夏的炎热与烦躁渐渐远去,我以为,终于可以拥有安稳的睡眠。躺在无边的黑暗里,枕下的纸张随着我的翻动,发出呻吟。那是两年前,临别时沈鸿塞到我上衣口袋里的字条。
  他说,如果你不愿意,就没人能伤害你。如今,我有点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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