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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翻阅《一九六五年后的彭德怀》一书,不经意间读到彭老总在攀枝花三线建设工地访问农家时的一则故事:面对小山村一家农户三个女人只有一条裤子下不了炕的窘境。而公社干部全家在镇里住得好、穿得好的鲜明对比,彭老总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严斥这个公社干部说:“公社里还有这样穷苦的老百姓,你这个当官的倒先富起来了,过上好日子了。这在国民党里做官可以,但在共产党里做官就不行!如果我们当官的自己先富起来了,而不去管那些穷人,这就违背了我们当年革命的宗旨,人民就不会再拥护我们,我们自己就要垮台的!……升官发财,这是过去的国民党。当官不发财,一心为人民谋利益,这才是共产党。”
读了彭老总这掷地有声的话,我深深地被老一辈革命家时刻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的精神所感动。但感动之余,我却觉得,党员干部(当官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弄明白当官为什么就不能先富的道理,恐怕是很容易步入歧途,甚至堕入泥潭而不能自拔的。
回想起来,20多年前,当我们党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时,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想的都是怎样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没想过把自己摆进先富的行列里。但随着“先富者”财富的膨胀,一些经常接触求助于自己的老板的党员干部,不断受“大款”们一掷千金的生活方式的刺激,有些意志薄弱者开始感到心里不平衡,甚至认为,无论社会地位、职业素质和受教育程度,自己都远超过那些“先富者”,让他们独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不公平的。因此,“你们靠我发财,我该比你们更发财”的逻辑成为他们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心理基础。这些年揭发出来的大量腐败分子,诸如陈良宇、成克杰、郑筱萸、胡长清等,不都是沿着这一思想轨迹堕落而最终身败名裂的吗?
其实,领导干部和“大款”本质上是两种人,要遵守不同的规则。“大款”遵守的是市场规则。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收入,如何使用和消费,社会并不多加干预。当然也要讲“八荣八耻”,要鼓励他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但不是强制,而是引导。而领导干部则不同,他们拥有的是公共权力,是管理社会资源的责任。要遵守的是行政规则,也就是当公务员的规则。领导干部使用权力、支配资源,要符合授权者的意志和利益。党和人民也为领导者提供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权力、地位、办公条件、工资待遇等。但有一点也很清楚,就是必须断绝“发大财”的念头,不可能成为“大款”和“富豪”。如果谁暴富起来,甚至包二奶养情妇,必定会受到党组织和监督部门的关注和查处,即使未被关注和查处,党员、群众也会举报你。哪怕他们对有些“大款”类似的事情早已司空见惯,但对你却不会放过。因为“大款”花的是自己的钱,而供养你的是纳税人的钱,人民没有给你这笔钱。人民也不是对你的隐私有兴趣,而是要问你的这些开支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和你手中的公共权力有什么关系。这是宪法赋予人民、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力。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党员和人民还没有能充分地行使这种监督权,这也正是腐败现象前“腐”后继、久肃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今,有人为了给自己先富找借口,往往说什么“改革开放之初不是有高层领导曾讲过共产党员要带头先富起来的话嘛”!我要说,这话在当时并没有错,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当年的政治环境是长期在左的经济政策下,都不敢大胆去发展经济,不敢经商搞承包经营等,中央领导提倡共产党员先富。正是要党员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冒险“吃螃蟹”;二是即便先富也要靠诚实劳动致富,而绝不是凭借职权去“搂公款”,与民争利。再说,中央领导当时还有一句话,叫做带动周围老百姓一起富,走共同富裕之路。但这第二句话,基本上被一些党员干部抛诸脑后,不怎么记得了,却总爱断章取义地只贯彻第一句话,而且致富并非是靠自己的拼搏奋斗,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或通过老婆、子女、七大姑八大姨办公司搞项目,或以权谋私公然给自己加巨额年薪(这还是“阳光操作”)……用各种方法使自己暴富起来。试想,这样的官员心中怎么还会装着人民,而当他们在会上唾沫横飞地作“廉政报告”、讲“三个代表”时,老百姓怎么会不窃窃私语、偷偷笑他们是舞台上的小丑呢?!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彭老总40年前说的这席话似乎就是针对现实的一些官员说的,大有醍醐灌顶之感。党员干部确实应该时常想想自己还是不是共产党员。还是彭老总的话一语中的:“升官发财,这是过去的国民党,当官不发财,一心为人民谋利益,这才是共产党。”这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和行动准则。
读了彭老总这掷地有声的话,我深深地被老一辈革命家时刻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的精神所感动。但感动之余,我却觉得,党员干部(当官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弄明白当官为什么就不能先富的道理,恐怕是很容易步入歧途,甚至堕入泥潭而不能自拔的。
回想起来,20多年前,当我们党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时,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想的都是怎样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没想过把自己摆进先富的行列里。但随着“先富者”财富的膨胀,一些经常接触求助于自己的老板的党员干部,不断受“大款”们一掷千金的生活方式的刺激,有些意志薄弱者开始感到心里不平衡,甚至认为,无论社会地位、职业素质和受教育程度,自己都远超过那些“先富者”,让他们独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不公平的。因此,“你们靠我发财,我该比你们更发财”的逻辑成为他们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心理基础。这些年揭发出来的大量腐败分子,诸如陈良宇、成克杰、郑筱萸、胡长清等,不都是沿着这一思想轨迹堕落而最终身败名裂的吗?
其实,领导干部和“大款”本质上是两种人,要遵守不同的规则。“大款”遵守的是市场规则。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收入,如何使用和消费,社会并不多加干预。当然也要讲“八荣八耻”,要鼓励他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但不是强制,而是引导。而领导干部则不同,他们拥有的是公共权力,是管理社会资源的责任。要遵守的是行政规则,也就是当公务员的规则。领导干部使用权力、支配资源,要符合授权者的意志和利益。党和人民也为领导者提供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权力、地位、办公条件、工资待遇等。但有一点也很清楚,就是必须断绝“发大财”的念头,不可能成为“大款”和“富豪”。如果谁暴富起来,甚至包二奶养情妇,必定会受到党组织和监督部门的关注和查处,即使未被关注和查处,党员、群众也会举报你。哪怕他们对有些“大款”类似的事情早已司空见惯,但对你却不会放过。因为“大款”花的是自己的钱,而供养你的是纳税人的钱,人民没有给你这笔钱。人民也不是对你的隐私有兴趣,而是要问你的这些开支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和你手中的公共权力有什么关系。这是宪法赋予人民、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力。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党员和人民还没有能充分地行使这种监督权,这也正是腐败现象前“腐”后继、久肃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今,有人为了给自己先富找借口,往往说什么“改革开放之初不是有高层领导曾讲过共产党员要带头先富起来的话嘛”!我要说,这话在当时并没有错,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当年的政治环境是长期在左的经济政策下,都不敢大胆去发展经济,不敢经商搞承包经营等,中央领导提倡共产党员先富。正是要党员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冒险“吃螃蟹”;二是即便先富也要靠诚实劳动致富,而绝不是凭借职权去“搂公款”,与民争利。再说,中央领导当时还有一句话,叫做带动周围老百姓一起富,走共同富裕之路。但这第二句话,基本上被一些党员干部抛诸脑后,不怎么记得了,却总爱断章取义地只贯彻第一句话,而且致富并非是靠自己的拼搏奋斗,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或通过老婆、子女、七大姑八大姨办公司搞项目,或以权谋私公然给自己加巨额年薪(这还是“阳光操作”)……用各种方法使自己暴富起来。试想,这样的官员心中怎么还会装着人民,而当他们在会上唾沫横飞地作“廉政报告”、讲“三个代表”时,老百姓怎么会不窃窃私语、偷偷笑他们是舞台上的小丑呢?!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彭老总40年前说的这席话似乎就是针对现实的一些官员说的,大有醍醐灌顶之感。党员干部确实应该时常想想自己还是不是共产党员。还是彭老总的话一语中的:“升官发财,这是过去的国民党,当官不发财,一心为人民谋利益,这才是共产党。”这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和行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