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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厂州市东山区环卫局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和社会治安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情况,组建了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共有26人的民兵治安小分队。五年来,这支小分队遵照上级军事机关有关民兵开展“五护”(护厂、护店、护街、护路、护点)的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值班守护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