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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治理就是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的,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提供良好社会条件。贵阳市紧紧围绕打造贵阳社会建设工作升级版的目标,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具有鲜明贵阳特色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大格局。
关键词 城市 社会治理 贵阳经验
作者简介:孟庆艳,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45
一、城市社会稳定必须要有共产党的领导
社会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在坚强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有步骤地、有秩序地稳定推进,顺利完成这项任务。习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压舱石。
贵阳市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中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信心;一些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对中央政策理解不到位或是贯彻不力,导致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大力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确保全省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决定》、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的意见》、《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讲话等,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为贵阳市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指明了方面。
二、“贵阳经验”的主要做法
贵阳市正处在最好的历史发展时期,要想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势必需要各级干部高效的执行力和担当力,需要创新实干。2010年1月出台了《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等1 6文件,2010年2月,贵阳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筑党办发[2010]4号),在贵阳市小河区、金阳新区启动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贵阳市探索城市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一)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截止2013年底统计,贵阳市总人口数为468.4万人,流动人口共计172万余人,其中流入贵阳市的外籍流动人口120万人左右。贵阳市是贵州省主要流动人口流入地,因此贵阳市各社区服务中心面临的流动人口管理更为困难。流动人口增加了社区基层管理的难度。流动人口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行踪。
针对贵阳市流动人口增加的状况,贵阳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政策法规保障: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并配套下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方案》、《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方案》、《加强流动人口就业和用工管理工作方案》三个子方案。
根据方案,在“以房管人”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市、县)、社区(乡、镇)、居(村)委会四级管理体系;建立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做好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跟踪、核实及更新等工作;同时强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和登记,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和居(村)委会“双登记”制度,做到“来时登记变更、走时注销核减”。
设立基层居委会综治站。近年来,贵阳市加大了基层社区综合治理工作。2014年贵阳市观山湖区29个标准化居委会综治站集体挂牌成立。综治站的民警将“扎根”居民小区,为居民化解矛盾、排除纠纷、守护安全。
(二)大力推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社区是基础,网格是关键,服务是本质,管理是核心。统筹兼顾,科学设置网格。按照“统筹兼顾、管理便捷、相对稳定、无缝衔接、一格多用”的原则,贵阳市根据新型社区不同地域功能定位,以合理界定服务范围为重点,综合考虑“人、地、物、情、事、组织”等相关因素,将新型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确保网格横到边、纵到底、不重叠、全覆盖。
多措并举,建强网格队伍。每个网格一般配备1-2名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从禁毒、综治、民政、社保、计生、卫生、城管、司法等部门下派到社区或居委会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不足人员采取公开招考或招聘的方式补充。
明确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按照“职责明确,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明确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网格管理员必须宏观掌握本网格内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做好基础调查、收集各类数据、化解社区居民矛盾纠纷、服务社区群众、加强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整合资源,发挥志愿力量。广泛吸纳社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居民议事会成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居民群众等加入义工队伍。强调居民自治,注重发挥居民委员的作用,组织、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
搭建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兼顾各方、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相互联网的三级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信息数据库,按照“地不漏房、房不漏户和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收集整个社区居民的基础信息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信息,包括建立包含设施信息管理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城管信息管理系统等在内的GIS(地理信息系统)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流程。按照“统一收集、分类办理、分级处置”的原则,依托信息平台,建立“信息收集——案件研判——任务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处置机制和评价体系。网格管理员要记录民情日志,及时、准确收集社情民意,有效反映工作状况。 (三)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在承担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主体角色。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的作用。”国际社会发展的经验早已证明,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各有特色和优势,三方共同发挥作用是良好社会治理的基础条件。
1. 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同时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如社区环卫保洁、治安巡防等工作逐步转由保洁公司、安保公司承担,逐步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培育社区养老、托幼、文化等社会组织,逐步承担相关人员的服务管理,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尽可能地将社区事务交予社区的自治组织、自愿者组织,真正实现基层自治的最大化。
2.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
设立各级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通过建立孵化基地,开办扶持等方式,大力扶持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等社会组织。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此外,采取促进专业化与职业化、推动社区慈善和志愿行动、公益事业资助和合同购买、税收和费用的优惠减免等一系列措施,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25条第二款特别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通过开办扶持、专项扶持、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和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培育社区服务管理需要的社会组织。因此对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办公场地、专业团队指导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全方位培育。
3.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习近平同志在2006年撰文指出,要通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不仅要加强党政组织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职能作用,还要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不仅要发挥好人民政协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还要注重发挥其他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等民间组织的有益作用。”
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大量的项目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主要是向大企业购买;而涉及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残障、养老、失业等,则大多是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行为。它平均占到社会组织总收入的一半。也就是说政府的购买行为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例如中国香港,80%以上的福利机构,都是社会组织。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的现象。
(四)建立政策法规,为社会治理转型保驾护航
2013年7月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社区工作专项法规,具有相当的历史意义,同时《条例》还有许多闪光之处。如《条例》首次将社区治理工作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来实现它的法治化;用法规的形式将贵阳市委制定的关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成功经验、牵涉老百姓重大利益的重要内容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等等固化下来,理清新形势下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居(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实现新型社区和谐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区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该《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登记;对暂未达到规定的登记条件,但对于社区服务管理又需要的社会组织,则由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在听取居(村)民委员会意见后进行备案。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条例》指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文体服务、公共安全法治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向社会组织或是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购买。
《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的出台,为贵阳市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为实现社区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 城市 社会治理 贵阳经验
作者简介:孟庆艳,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245
一、城市社会稳定必须要有共产党的领导
社会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且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在坚强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有步骤地、有秩序地稳定推进,顺利完成这项任务。习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压舱石。
贵阳市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中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信心;一些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对中央政策理解不到位或是贯彻不力,导致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认真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大力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确保全省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决定》、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的意见》、《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讲话等,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为贵阳市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指明了方面。
二、“贵阳经验”的主要做法
贵阳市正处在最好的历史发展时期,要想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势必需要各级干部高效的执行力和担当力,需要创新实干。2010年1月出台了《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等1 6文件,2010年2月,贵阳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筑党办发[2010]4号),在贵阳市小河区、金阳新区启动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贵阳市探索城市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一)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截止2013年底统计,贵阳市总人口数为468.4万人,流动人口共计172万余人,其中流入贵阳市的外籍流动人口120万人左右。贵阳市是贵州省主要流动人口流入地,因此贵阳市各社区服务中心面临的流动人口管理更为困难。流动人口增加了社区基层管理的难度。流动人口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行踪。
针对贵阳市流动人口增加的状况,贵阳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政策法规保障: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并配套下发《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方案》、《流动人口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方案》、《加强流动人口就业和用工管理工作方案》三个子方案。
根据方案,在“以房管人”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市、县)、社区(乡、镇)、居(村)委会四级管理体系;建立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做好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跟踪、核实及更新等工作;同时强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和登记,实行行业主管部门和居(村)委会“双登记”制度,做到“来时登记变更、走时注销核减”。
设立基层居委会综治站。近年来,贵阳市加大了基层社区综合治理工作。2014年贵阳市观山湖区29个标准化居委会综治站集体挂牌成立。综治站的民警将“扎根”居民小区,为居民化解矛盾、排除纠纷、守护安全。
(二)大力推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社区是基础,网格是关键,服务是本质,管理是核心。统筹兼顾,科学设置网格。按照“统筹兼顾、管理便捷、相对稳定、无缝衔接、一格多用”的原则,贵阳市根据新型社区不同地域功能定位,以合理界定服务范围为重点,综合考虑“人、地、物、情、事、组织”等相关因素,将新型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确保网格横到边、纵到底、不重叠、全覆盖。
多措并举,建强网格队伍。每个网格一般配备1-2名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从禁毒、综治、民政、社保、计生、卫生、城管、司法等部门下派到社区或居委会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不足人员采取公开招考或招聘的方式补充。
明确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按照“职责明确,一专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明确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网格管理员必须宏观掌握本网格内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做好基础调查、收集各类数据、化解社区居民矛盾纠纷、服务社区群众、加强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整合资源,发挥志愿力量。广泛吸纳社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居民议事会成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居民群众等加入义工队伍。强调居民自治,注重发挥居民委员的作用,组织、引导居民深入参与社区事务。
搭建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兼顾各方、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相互联网的三级信息平台。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信息数据库,按照“地不漏房、房不漏户和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收集整个社区居民的基础信息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信息,包括建立包含设施信息管理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城管信息管理系统等在内的GIS(地理信息系统)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
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流程。按照“统一收集、分类办理、分级处置”的原则,依托信息平台,建立“信息收集——案件研判——任务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处置机制和评价体系。网格管理员要记录民情日志,及时、准确收集社情民意,有效反映工作状况。 (三)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在承担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主体角色。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的作用。”国际社会发展的经验早已证明,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各有特色和优势,三方共同发挥作用是良好社会治理的基础条件。
1. 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同时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性:
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部分公共服务,如社区环卫保洁、治安巡防等工作逐步转由保洁公司、安保公司承担,逐步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培育社区养老、托幼、文化等社会组织,逐步承担相关人员的服务管理,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尽可能地将社区事务交予社区的自治组织、自愿者组织,真正实现基层自治的最大化。
2.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
设立各级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通过建立孵化基地,开办扶持等方式,大力扶持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等社会组织。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此外,采取促进专业化与职业化、推动社区慈善和志愿行动、公益事业资助和合同购买、税收和费用的优惠减免等一系列措施,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25条第二款特别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通过开办扶持、专项扶持、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和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培育社区服务管理需要的社会组织。因此对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办公场地、专业团队指导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全方位培育。
3.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习近平同志在2006年撰文指出,要通过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不仅要加强党政组织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职能作用,还要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不仅要发挥好人民政协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还要注重发挥其他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等民间组织的有益作用。”
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治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大量的项目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主要是向大企业购买;而涉及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残障、养老、失业等,则大多是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公共服务购买行为。它平均占到社会组织总收入的一半。也就是说政府的购买行为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例如中国香港,80%以上的福利机构,都是社会组织。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的现象。
(四)建立政策法规,为社会治理转型保驾护航
2013年7月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社区工作专项法规,具有相当的历史意义,同时《条例》还有许多闪光之处。如《条例》首次将社区治理工作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来实现它的法治化;用法规的形式将贵阳市委制定的关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成功经验、牵涉老百姓重大利益的重要内容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等等固化下来,理清新形势下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居(村)民委员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实现新型社区和谐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社区的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该《条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登记;对暂未达到规定的登记条件,但对于社区服务管理又需要的社会组织,则由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在听取居(村)民委员会意见后进行备案。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条例》指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的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文体服务、公共安全法治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生活服务和其他服务向社会组织或是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购买。
《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的出台,为贵阳市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制保障,为实现社区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