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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是语言的符号”这个定义只是对文字部分属性的说明,未能全面揭示文字的本质。探索汉字的性质,必须从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去挖掘。关于文字的性质,应该这样表述:文字是视觉图形符号与语音听觉符号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人工制作的以视觉图形为存在形式的主要充当语言符号、同时也兼备思维符号、物象符号、艺术符号、文化符号等功能的以系统为其结构形式的社会交际和表达的不断发展变化的交际认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