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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机关办理的代替考试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实践中发生的替考案件多为非专业型替考与未伪造相关证件的替考,相当部分案件涉及在校学生,处罚以罚金与拘役刑缓刑为主。替考入刑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污名化现象严重、忽视替考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等问题,应该从采取限制入罪说、设置情节限制、进行综合治理等方面加以改进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