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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度轰动海内外的央视大火案已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这标志着该案件不日将开庭审理。
央视大火损失一亿六
此前据媒体报道,2008年12月,时任央视新社基建办主任的徐威在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于2009年2月9日(正月十五)组织员工会餐,并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受徐威委托联系烟花燃放事宜后,即与清华同方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刘发国等人共同决定,由三湘公司提供礼花弹、组合礼花等,并负责燃放。
2009年2月7日,刘发国等人将烟花运送进央视新址工地储存。
2009年2月9日晚8时许,在员工会餐结束后,徐威在央视新址A、B座楼间的燃放地点,将燃放人员为他准备的火炬形点火器交给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由王世荣点燃烟花。后礼花烟火落至配楼顶部,引燃屋顶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发生。
经国务院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确认,该次火灾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拟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据报道,这次多名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极有可能被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而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
我国刑法对于该罪名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像央视大火这样在全世界都广泛受到关注的案件,被告人一旦被认定有罪,那么基本上就会被判处最高刑期。
同时还有人指出,一旦徐威等央视官员被认定有罪,那么他们的公职也将全部被免除,同时所有涉案被判刑的公务员都将被依法免去公务员身份。
法律专家释疑
为何不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曲新久告诉记者,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央视大火不是在生产、作业中引发的事故,火灾是在非法燃放烟花,进行元宵节娱乐中发生的火灾,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条件,所以会以此罪公诉。
为何不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公诉?曲新久解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就央视大火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这一事实看,大火由徐威等人非法存储、运输、使用禁止燃放的礼花弹等行为引起,而不是在工程建设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起。
为何未参与燃放仍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在央视大火一案中,多人并未参与燃放,仍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曲新久解释,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处罚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i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如果明知礼花弹等是禁止非法燃放的,仍然提供便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据媒体报道,负责运输的浏阳三和物流公司法人代表唐智勇是在未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浏阳市运送烟花至河北永清县烟花公司仓库。河北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销处经理刘桂兰明知其经营的仓库只能储存C级烟花爆竹种类,却仍为三湘公司储存A级烟花爆竹。
事故要点回顾
2009年2月9日
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北京市消防局次日通报,火灾系业主单位违法燃放烟花造成。
2009年2月12日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布消息,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3月
据媒体报道,徐威等12名嫌疑人被检方批捕。
2009年4月初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审计署、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广电总局等8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央视大火展开调查。
2009年12月20日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披露,央视大楼火灾事故调查已经结束。
2010年2月10日
国务院通报央视新台址火灾处理结果。国务院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央视大火案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央视大火为责任事故,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拆留之争
2009年央视大火发生后,即有媒体披露称,过火6小时的央视新址北配楼,中庭坍塌,已成危楼。此后,失火大楼的拆废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火灾发生5天后的2009年2月13日,赵化勇主持召开的央视高层会议,通报火灾现场勘察的初步结果为:新址北配楼着火后,燃烧主要集中在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大楼保温层使用的材料是国家推荐使用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这种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因此瞬间从北配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这次火灾是1949年以来建筑物过火燃烧最快的一例。
央视内部通报还称,央视新址北配楼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主体结构没有受到严重影响,专家建议采取剥除“外衣”局部修复的方式维修该楼,估计年内能修复完成。
此次会议上,央视高层还宣布,央视新址主体大楼的搬迁计划不变,将仍在2009年国庆节前后陆续进行。
但央视上述通报最终并未被相关部门认可。时至今日,央视新址的搬迂工作也迟迟未进行。
2010年1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央视大楼火灾事故调查已经结束。发生火灾的北配楼不会拆除,将修复后继续使用。
但据北京媒体报道,负责央视过火楼修复的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表示,央视过火大楼的修复目前仍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开工修复后,大楼整体的混凝土架构不会拆除,烧毁的钢结构和外装修需要拆除。大楼外装修过火的部分也要拆除,如防火材料、幕墙等。此外,大楼斜面的屋顶,50%以上的钢结构都要拆除。
这些部位拆除完成后,将重新安装建设。大楼内部装修部分,将视受到火灾影响的情况,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目前,拆除和保留的比例,专家还在论证中。
(编辑 陈 炜)
央视大火损失一亿六
此前据媒体报道,2008年12月,时任央视新社基建办主任的徐威在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于2009年2月9日(正月十五)组织员工会餐,并在央视新址施工区内燃放烟花。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受徐威委托联系烟花燃放事宜后,即与清华同方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刘发国等人共同决定,由三湘公司提供礼花弹、组合礼花等,并负责燃放。
2009年2月7日,刘发国等人将烟花运送进央视新址工地储存。
2009年2月9日晚8时许,在员工会餐结束后,徐威在央视新址A、B座楼间的燃放地点,将燃放人员为他准备的火炬形点火器交给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由王世荣点燃烟花。后礼花烟火落至配楼顶部,引燃屋顶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发生。
经国务院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确认,该次火灾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拟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据报道,这次多名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极有可能被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而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7年。
我国刑法对于该罪名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像央视大火这样在全世界都广泛受到关注的案件,被告人一旦被认定有罪,那么基本上就会被判处最高刑期。
同时还有人指出,一旦徐威等央视官员被认定有罪,那么他们的公职也将全部被免除,同时所有涉案被判刑的公务员都将被依法免去公务员身份。
法律专家释疑
为何不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曲新久告诉记者,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央视大火不是在生产、作业中引发的事故,火灾是在非法燃放烟花,进行元宵节娱乐中发生的火灾,符合危险物品肇事罪构成条件,所以会以此罪公诉。
为何不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公诉?曲新久解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就央视大火燃放烟花引发火灾这一事实看,大火由徐威等人非法存储、运输、使用禁止燃放的礼花弹等行为引起,而不是在工程建设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引起。
为何未参与燃放仍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
在央视大火一案中,多人并未参与燃放,仍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曲新久解释,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处罚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i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如果明知礼花弹等是禁止非法燃放的,仍然提供便利,那么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据媒体报道,负责运输的浏阳三和物流公司法人代表唐智勇是在未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浏阳市运送烟花至河北永清县烟花公司仓库。河北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销处经理刘桂兰明知其经营的仓库只能储存C级烟花爆竹种类,却仍为三湘公司储存A级烟花爆竹。
事故要点回顾
2009年2月9日
在建的央视新台址园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北京市消防局次日通报,火灾系业主单位违法燃放烟花造成。
2009年2月12日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发布消息,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3月
据媒体报道,徐威等12名嫌疑人被检方批捕。
2009年4月初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审计署、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广电总局等8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央视大火展开调查。
2009年12月20日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披露,央视大楼火灾事故调查已经结束。
2010年2月10日
国务院通报央视新台址火灾处理结果。国务院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央视大火案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央视大火为责任事故,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拆留之争
2009年央视大火发生后,即有媒体披露称,过火6小时的央视新址北配楼,中庭坍塌,已成危楼。此后,失火大楼的拆废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火灾发生5天后的2009年2月13日,赵化勇主持召开的央视高层会议,通报火灾现场勘察的初步结果为:新址北配楼着火后,燃烧主要集中在钛合金下面的保温层,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大楼保温层使用的材料是国家推荐使用的新型节能保温材料,这种材料燃烧后过火极快,因此瞬间从北配楼顶部蔓延到整个大楼,这次火灾是1949年以来建筑物过火燃烧最快的一例。
央视内部通报还称,央视新址北配楼具有“表皮过火”的特点,主体结构没有受到严重影响,专家建议采取剥除“外衣”局部修复的方式维修该楼,估计年内能修复完成。
此次会议上,央视高层还宣布,央视新址主体大楼的搬迁计划不变,将仍在2009年国庆节前后陆续进行。
但央视上述通报最终并未被相关部门认可。时至今日,央视新址的搬迂工作也迟迟未进行。
2010年1月8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央视大楼火灾事故调查已经结束。发生火灾的北配楼不会拆除,将修复后继续使用。
但据北京媒体报道,负责央视过火楼修复的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表示,央视过火大楼的修复目前仍在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开工修复后,大楼整体的混凝土架构不会拆除,烧毁的钢结构和外装修需要拆除。大楼外装修过火的部分也要拆除,如防火材料、幕墙等。此外,大楼斜面的屋顶,50%以上的钢结构都要拆除。
这些部位拆除完成后,将重新安装建设。大楼内部装修部分,将视受到火灾影响的情况,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目前,拆除和保留的比例,专家还在论证中。
(编辑 陈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