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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之前,国家通过接点治理的形式来处理与农民的关系,接点治理是指国家利用乡村组织等体制性中介和乡村社会体制外精英进行治理的方式。接点治理的有效性在于其同时具备了国家政权赋予的合法性和地方社会赋予的认同感。接点治理经历了三种模式,集体时期的吸纳模式、税费时期的授权模式和后税费时期的结合模式。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绕开基层组织以实现与农民直接对接,接点治理转变为直接治理,带来了混混等灰黑势力进入乡村和基层治理内卷化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