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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正日益成为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不仅是创办新企业的主要障碍,更是影响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绊脚石”。要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应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全面分析造成融资难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借鉴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真正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之一,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国中小企业的情况比较复杂,从所有制形态看。既有国有,又有民营,且民营中小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从法律类型看,既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又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四种基本类型;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可划分为创办阶段、投入阶段、增长阶段和成熟阶段四个基本阶段。中小企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在融资方面的特殊性。
与国有大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在资产总值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低,融资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和偿还贸易债务;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积蓄或家族集资,极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银行信贷和其他的财政支持。
从企业法律类型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分为两类:一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和向亲戚朋友的借款,无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来自金融机构借贷和政府资助的资金量也极少。二是承担有限责任(以股本金为限)的公司制企业。虽有权以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但法定限制条件极严,能被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和被证监会批准股票上市的极少,即使是发行只需向央行备案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也很难达到《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要求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
从上述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分析不难看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造成当前中小企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与国有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账”而得不到归还,因此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都普遍采取谨慎性原则,审批手续比较严格,这就先天决定了中小企业比国有大企业筹资难。此外,由于资金的零售比批发的成本要高,相应的“价格”也较高,不仅使中小企业融资的代价增大,而且使银行对放贷给“利润不大、风险不小”的中小企业一事并不热衷,这进一步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而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状,则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不仅会遇到由市场经济运行本身所带来的不剥的融资环境,而且还会遇到由于金融体制和机制滞后所带来的一些制约因素和一些缺乏基本金融原则的融资规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我国显得更为突出: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并存,中小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其他非银行机构的融资方式很不健全,民问投资渠道不畅通,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措施不多,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
二、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各种以资产为担保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基金组织以及大公司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的融资,中小企业可将非生产性资产作为担保从这些机构获得贷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国同样可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结算业务,因而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一般而言,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创造货币,即它在转移贷款使用权时,通过自身存贷款机制,可增加货币供给和需求量。从而创造货币。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仅仅在货币存量既定的条件下转移资金,不增加货币供应总量,它改变的是存量结构,影响的是货币周转率,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由于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并对金融和经济形势的波动影响较大,因而银行受到政府的管制较严,同时往往成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主要调节对象。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动由于与货币供给的增减没有直接的联系,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对要少。
在当前我国政府实施货币紧缩政策的环境下,银行信贷总量成为政府的主要调控对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中小企业,既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实现投资人的收益最大化;又不违背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基调。因而,在从紧货币政策条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担当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任。
在西方发达国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几百年的历史,一般包括契约型储蓄机构和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契约型储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等,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包括互助基金和金融财务公司等。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总数占市场份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0%左右,可见,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美国信贷市场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相对落后,从1979年才开始有较快的发展。这类机构一般是指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本质上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从事金融性业务的企业组织,主要类型有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测算,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市场份额很低,占贷款总额一直低于7%,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企业贷款主要由银行垄断。因而,在从紧货币政策环境下,银行贷款偏好于大企业、大项目,中小企业失去银行融资渠道,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发达致使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替代品。大力发展之策。
由于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比较滞后,信贷市场基本由银行垄断;同时,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使长期处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面临更大的压力。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制定相关办法,尝试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但这对中小企业来说,资金面较窄、规模偏小,未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因此,当前应抓住时机,推进从紧货币环境下的金融创新,加大力度发展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首先,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现风险控制弱化、资本金不足、违规经营及亏损严重等问题;财务公司出现行政干预过多、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其次,适时推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货币紧缩环境下的金融创新,政府有必要适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给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再次,政府应积极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与银行体系一样,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能也会偏好大企业、大项目。为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通过财政资金实行担保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关系,完善各种类型的贷款担保机构,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此外。为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良性循环,政府应积极搭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等其他机构的融资平台,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财政资金支持,实现非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稳定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我国中小企业的情况比较复杂,从所有制形态看。既有国有,又有民营,且民营中小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从法律类型看,既有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又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制造业型、服务业型、高科技型以及社区型四种基本类型;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可划分为创办阶段、投入阶段、增长阶段和成熟阶段四个基本阶段。中小企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在融资方面的特殊性。
与国有大企业相比,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在资产总值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低,融资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和偿还贸易债务;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积蓄或家族集资,极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银行信贷和其他的财政支持。
从企业法律类型看,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分为两类:一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和向亲戚朋友的借款,无权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来自金融机构借贷和政府资助的资金量也极少。二是承担有限责任(以股本金为限)的公司制企业。虽有权以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直接融资,但法定限制条件极严,能被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和被证监会批准股票上市的极少,即使是发行只需向央行备案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也很难达到《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要求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企业信用等级。
从上述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分析不难看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造成当前中小企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与国有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性商品,在它的出租或委托经营中极易受到侵蚀,成为所谓“坏账”而得不到归还,因此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都普遍采取谨慎性原则,审批手续比较严格,这就先天决定了中小企业比国有大企业筹资难。此外,由于资金的零售比批发的成本要高,相应的“价格”也较高,不仅使中小企业融资的代价增大,而且使银行对放贷给“利润不大、风险不小”的中小企业一事并不热衷,这进一步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而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状,则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不仅会遇到由市场经济运行本身所带来的不剥的融资环境,而且还会遇到由于金融体制和机制滞后所带来的一些制约因素和一些缺乏基本金融原则的融资规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我国显得更为突出: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并存,中小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其他非银行机构的融资方式很不健全,民问投资渠道不畅通,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措施不多,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
二、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各种以资产为担保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基金组织以及大公司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的融资,中小企业可将非生产性资产作为担保从这些机构获得贷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国同样可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没有结算业务,因而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一般而言,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创造货币,即它在转移贷款使用权时,通过自身存贷款机制,可增加货币供给和需求量。从而创造货币。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仅仅在货币存量既定的条件下转移资金,不增加货币供应总量,它改变的是存量结构,影响的是货币周转率,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
由于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并对金融和经济形势的波动影响较大,因而银行受到政府的管制较严,同时往往成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主要调节对象。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动由于与货币供给的增减没有直接的联系,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对要少。
在当前我国政府实施货币紧缩政策的环境下,银行信贷总量成为政府的主要调控对象,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中小企业,既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实现投资人的收益最大化;又不违背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基调。因而,在从紧货币政策条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担当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任。
在西方发达国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几百年的历史,一般包括契约型储蓄机构和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契约型储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等,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包括互助基金和金融财务公司等。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总数占市场份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0%左右,可见,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美国信贷市场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比之下,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相对落后,从1979年才开始有较快的发展。这类机构一般是指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本质上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从事金融性业务的企业组织,主要类型有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测算,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市场份额很低,占贷款总额一直低于7%,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国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企业贷款主要由银行垄断。因而,在从紧货币政策环境下,银行贷款偏好于大企业、大项目,中小企业失去银行融资渠道,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发达致使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替代品。大力发展之策。
由于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比较滞后,信贷市场基本由银行垄断;同时,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使长期处于融资难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链面临更大的压力。尽管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制定相关办法,尝试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但这对中小企业来说,资金面较窄、规模偏小,未能根本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因此,当前应抓住时机,推进从紧货币环境下的金融创新,加大力度发展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首先,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信托公司出现风险控制弱化、资本金不足、违规经营及亏损严重等问题;财务公司出现行政干预过多、贷款集中度过高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其次,适时推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货币紧缩环境下的金融创新,政府有必要适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给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再次,政府应积极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与银行体系一样,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能也会偏好大企业、大项目。为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通过财政资金实行担保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关系,完善各种类型的贷款担保机构,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此外。为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良性循环,政府应积极搭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等其他机构的融资平台,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财政资金支持,实现非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稳定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