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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会计虚假信息的成因及其危害和治理会计虚假信息的对策三个方面构成的逻辑结构,对会计虚假信息的相关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会计虚假信息的危害 虚假原因 冶理对策
会计信息是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达,包含相互关联、互为制约的“数据输入、系统转换、信息输出”三个有机过程。它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会计信息不真不实的问题,已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严重危胁,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在这些方面作些粗浅的探讨,并研究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会计虚假信息及其危害
1、会计虚假信息内涵。所谓会计虚假信息就是会计账簿和报表披露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种不符即有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等客观原因,也有有关人员主观故意的原因。我们把前种原因造成的失真称为不实;把后种原因造成的失真称为虚假。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告各环节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行为。
2、会计虚假信息的危害。首先,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国家宏观调控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影响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些法规制定的合理性,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其次,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资本市场等正常健康的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造成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侵蚀了国家财政。再次,影响企业管理当局作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长此以往,必然造成资金短缺,分光吃光,效益低下,持续亏损,直至积重难返,回天乏力。最后,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诸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腐化堕落、权钱交易等,严重恶化了社会环境,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和价值危机。
二、会计虚假信息的产生原因
1、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时的缺陷。从我国准则的制定来看,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理论界人士、政府的代表居多,实务界、银行界等人士居少,会计信息因偏向国家这一投资者,而得不到广泛的支持和接受,会计虚假信息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
2、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存在缺陷。会计准则应有长远的适用性,不能经常进行修订。因此,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应力求准确,会计准则的内容规定应力求操作性强、严密。同时对同一会计事项在相同的客观情况下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如加速折旧法中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但这两种加速折旧法却未规定适用范围。对于这些情况,企业经营者就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随意选择对己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可能导致会计信息不实,或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口径不一。
3、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我国还未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法律法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又有许多矛盾,不协调之处,执行起来就有很多漏洞可钻。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在政策上的差异还有很多,虽然这些差异在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外资、发展经济中起到很大作用,但现在许多负面影响已越来越大,主要是不利于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削弱了国企的竞争力,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4、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对经营者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致使“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属于国家,国家是唯一的利益主体,国家对企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监督权,会计虚假信息的问题并不突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后,两权发生了分离,利益主体呈多元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以后,国家作为投资者,并没有明确的具体的代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都对国有资产负责,但又都不能真正代行所有者的权利,造成国有资产虚置,所有者缺位。正因如此,当国有资产受到侵害时,也就没有人作为所有者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也是造成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股份制改造和运行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不能保值、增值的根本原因。
5、政企职能不分,政府职能未从根本上转换。国企因未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许多政府部门都可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对企业指手划脚。首先,表现为政府对国企进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如在国企进行兼并、重组等活动中,运用行政命令进行拉郎配。其次,对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给企业下达利税指标,企业完成有困难,就暗示、甚至鼓励企业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再次,对国企经营者未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制约机制,而是同政府干部一样,采用行政考核的办法,考核指标又不全面,只着重考核上交利税的多少,而不注重企业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致使企业发展不均衡,缺乏后劲。另外,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考核大多只停留在看看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而没有深入企业的实际,得到的只能是虚假的信息。这种情况也鼓励了经营者弄虚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益。无论是政府干部,还是企业经营者都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
6、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同是企业会计行为主体,一个属于领导行为,一个属于直接责任行为。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主体的综合素质就成为一个重要环节。当前会计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对会计政策的误用、责任心不强造成技术上的错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现代会计理念,法律规范意识、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心理素质、知识素质等等都存在明显缺陷。
7、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牵制和复核,未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控制制度。其次,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究其原因,还是单位领导和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为什么不重视呢?根源还在于经济体制改革不顺,未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未真正走上市场,报表上的数字都只是根据利益的需要,由一把手说了算,自然也就不需要内控制度,除了对领导授意的会计信息虚假无能为力之外,连对有关领导和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如贪污挪用,盗窃财物等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都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三、治理会计虚假信息的对策
1、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准则制定的代表性。应广泛邀请各方面人士参加,并扩大征求意见稿的征求范围,经过广泛的反复的讨论、修改后,均衡各方力量,体现各方利益,以使准则得到广泛的认同,避免执行中的低制行为。同时应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可以邀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专家参加。同时,要注意在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时,对可选择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应规定适用范围,以减少经营者随意选择有利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机会,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一定超前性的科学分析和预测,以使准则有较好的稳定性。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并且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虚假信息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利,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因此,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造假者无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3、尽快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建立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机制,减轻“内部人控制”的程度。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起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董事会中也应有经营管理等方面专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应实行聘任制,也可以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取消上级行政任命的办法,使其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经营者,改变其双重身份。考虑我国目前社会审计力量不足,并存在一些执业问题等现状,可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年度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4、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体制上杜绝行政干预导致会计虚假信息的可能性。取消对经营者的行政委任后,对其经营业绩的考核应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注重考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离任审计,按审计结论,或解除经营者的经营责任,或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经营者的年度业绩的考核,应结合CPA的审计报告及国家审计报告。同时,也应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约束机制,如分配给经营者一定比例的股份,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自身利益与所有者利益的差距缩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也应全面,不能只突出财政收入,还应从整个社会效益、企业的整体实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程度、环境保护程度、产权保护状况、社会治安状况等综合考查。
5、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树立合理依法经营的观念。“理”就是科学、就是规律。“合理”经营管理就是按客观经济规律、会计管理规律办事,不搞“长官意志”,不玩“数字游戏”,不做伪不虚饰,不虚增虚减。“依法”就是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理财,不搞“越界击球”,也不打“擦边球”。二是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这要求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心智结构,不随波逐流、不趁火打劫、不搞“乱中取胜”,应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责任。三是充实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知识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对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都是机遇,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挑战。
6、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督促、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把住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一关。其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这取决于两个方面,即领导重视和内审人员的努力。内部审计在检查贪污、盗窃等舞弊行为甚至于团伙舞弊行为方面具有强于外审的优势。加强内审工作,可把住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二关。
总之,导致会计虚假信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也是极为复杂的。要治理就不能单纯依靠一种措施,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因此,解决会计虚假信息应是个综合治理的过程,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此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单位负责人的素质、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以及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缺少哪个环节,都不能达到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冯淑萍:加强会计监管治理信息失真[J].会计研究,2009(1).
[2] 秦中良:当前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几个热点问题的基本观点与看法[J].会计研究,2008(10).
[3] 李沛臻:治理“会计造假”要标本兼治[J].会计研究,2008(7).
【关键词】 会计虚假信息的危害 虚假原因 冶理对策
会计信息是价值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表达,包含相互关联、互为制约的“数据输入、系统转换、信息输出”三个有机过程。它是整个会计行为系统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各种利益关系的反映。会计信息不真不实的问题,已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严重危胁,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在这些方面作些粗浅的探讨,并研究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会计虚假信息及其危害
1、会计虚假信息内涵。所谓会计虚假信息就是会计账簿和报表披露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种不符即有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等客观原因,也有有关人员主观故意的原因。我们把前种原因造成的失真称为不实;把后种原因造成的失真称为虚假。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告各环节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行为。
2、会计虚假信息的危害。首先,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国家宏观调控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影响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些法规制定的合理性,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其次,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资本市场等正常健康的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造成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民收入超量分配,消费基金过于膨胀,侵蚀了国家财政。再次,影响企业管理当局作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长此以往,必然造成资金短缺,分光吃光,效益低下,持续亏损,直至积重难返,回天乏力。最后,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诸如贪污挪用、行贿受贿、腐化堕落、权钱交易等,严重恶化了社会环境,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必将导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和价值危机。
二、会计虚假信息的产生原因
1、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时的缺陷。从我国准则的制定来看,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理论界人士、政府的代表居多,实务界、银行界等人士居少,会计信息因偏向国家这一投资者,而得不到广泛的支持和接受,会计虚假信息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
2、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存在缺陷。会计准则应有长远的适用性,不能经常进行修订。因此,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应力求准确,会计准则的内容规定应力求操作性强、严密。同时对同一会计事项在相同的客观情况下也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如加速折旧法中年数总和法与双倍余额递减法,但这两种加速折旧法却未规定适用范围。对于这些情况,企业经营者就可以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随意选择对己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可能导致会计信息不实,或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口径不一。
3、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我国还未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法律法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又有许多矛盾,不协调之处,执行起来就有很多漏洞可钻。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在政策上的差异还有很多,虽然这些差异在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外资、发展经济中起到很大作用,但现在许多负面影响已越来越大,主要是不利于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削弱了国企的竞争力,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4、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对经营者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致使“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属于国家,国家是唯一的利益主体,国家对企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监督权,会计虚假信息的问题并不突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后,两权发生了分离,利益主体呈多元化。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以后,国家作为投资者,并没有明确的具体的代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都对国有资产负责,但又都不能真正代行所有者的权利,造成国有资产虚置,所有者缺位。正因如此,当国有资产受到侵害时,也就没有人作为所有者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也是造成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股份制改造和运行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不能保值、增值的根本原因。
5、政企职能不分,政府职能未从根本上转换。国企因未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许多政府部门都可以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对企业指手划脚。首先,表现为政府对国企进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如在国企进行兼并、重组等活动中,运用行政命令进行拉郎配。其次,对政府干部的政绩考核,多是以上交国家财政收入为主,很多干部出于个人利益动机,给企业下达利税指标,企业完成有困难,就暗示、甚至鼓励企业在会计报表上作假。再次,对国企经营者未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制约机制,而是同政府干部一样,采用行政考核的办法,考核指标又不全面,只着重考核上交利税的多少,而不注重企业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致使企业发展不均衡,缺乏后劲。另外,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考核大多只停留在看看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而没有深入企业的实际,得到的只能是虚假的信息。这种情况也鼓励了经营者弄虚作假,其结果是国家和企业利益受损,而个人得益。无论是政府干部,还是企业经营者都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
6、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同是企业会计行为主体,一个属于领导行为,一个属于直接责任行为。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主体的综合素质就成为一个重要环节。当前会计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对会计政策的误用、责任心不强造成技术上的错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现代会计理念,法律规范意识、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心理素质、知识素质等等都存在明显缺陷。
7、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牵制和复核,未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控制制度。其次,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究其原因,还是单位领导和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为什么不重视呢?根源还在于经济体制改革不顺,未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未真正走上市场,报表上的数字都只是根据利益的需要,由一把手说了算,自然也就不需要内控制度,除了对领导授意的会计信息虚假无能为力之外,连对有关领导和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如贪污挪用,盗窃财物等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都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三、治理会计虚假信息的对策
1、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准则制定的代表性。应广泛邀请各方面人士参加,并扩大征求意见稿的征求范围,经过广泛的反复的讨论、修改后,均衡各方力量,体现各方利益,以使准则得到广泛的认同,避免执行中的低制行为。同时应注意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可以邀请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专家参加。同时,要注意在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时,对可选择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应规定适用范围,以减少经营者随意选择有利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的机会,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可能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有一定超前性的科学分析和预测,以使准则有较好的稳定性。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并且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虚假信息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利,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因此,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造假者无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3、尽快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建立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机制,减轻“内部人控制”的程度。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起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董事会中也应有经营管理等方面专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应实行聘任制,也可以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取消上级行政任命的办法,使其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经营者,改变其双重身份。考虑我国目前社会审计力量不足,并存在一些执业问题等现状,可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年度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4、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从体制上杜绝行政干预导致会计虚假信息的可能性。取消对经营者的行政委任后,对其经营业绩的考核应建立一套全面、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注重考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离任审计,按审计结论,或解除经营者的经营责任,或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经营者的年度业绩的考核,应结合CPA的审计报告及国家审计报告。同时,也应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约束机制,如分配给经营者一定比例的股份,在一定程度上,使经营者自身利益与所有者利益的差距缩小;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也应全面,不能只突出财政收入,还应从整个社会效益、企业的整体实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程度、环境保护程度、产权保护状况、社会治安状况等综合考查。
5、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树立合理依法经营的观念。“理”就是科学、就是规律。“合理”经营管理就是按客观经济规律、会计管理规律办事,不搞“长官意志”,不玩“数字游戏”,不做伪不虚饰,不虚增虚减。“依法”就是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理财,不搞“越界击球”,也不打“擦边球”。二是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这要求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心智结构,不随波逐流、不趁火打劫、不搞“乱中取胜”,应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责任。三是充实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知识化、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对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都是机遇,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挑战。
6、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督促、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把住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一关。其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这取决于两个方面,即领导重视和内审人员的努力。内部审计在检查贪污、盗窃等舞弊行为甚至于团伙舞弊行为方面具有强于外审的优势。加强内审工作,可把住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二关。
总之,导致会计虚假信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也是极为复杂的。要治理就不能单纯依靠一种措施,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因此,解决会计虚假信息应是个综合治理的过程,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此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单位负责人的素质、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以及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缺少哪个环节,都不能达到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冯淑萍:加强会计监管治理信息失真[J].会计研究,2009(1).
[2] 秦中良:当前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几个热点问题的基本观点与看法[J].会计研究,2008(10).
[3] 李沛臻:治理“会计造假”要标本兼治[J].会计研究,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