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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有些企业存在以严重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谋求发展的现象,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用税收和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我国在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资源税征税范围不够全面、缺乏限制环境污染的税种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改进措施,如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对污染环境行为设立新税种等,从而更好地利用财税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经济转型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01
一、税收和财政政策对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很多企业在创造高额利润,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为社会创造价值,这着实令人欣慰。然而,有一部分企业的高额利润却以严重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非常不利。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宣传和企业自身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而税收和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可以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我们可以用税收和财政政策作为杠杆促进经济转型,从而达到促进众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目前相关税收和财政政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和财政政策体系中有许多促进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资源税征税范围不够全面。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与节约资源有关的税种是资源税。资源税的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矿产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但是对于一些被大量使用、需要节约使用的其他资源,如水资源、木材等,不属于其征税范围,这对这些资源的节约使用是非常不利的。
(二)缺乏限制环境污染行为的主体税种。目前针对一些企业牺牲环境而谋求高额利润的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我们只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使企业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或者以处罚的方式对该行为进行限制,这些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税制体系中还没有相应的税种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加以控制,这使得限制企业破坏环境行为的力度不足,不能更有力地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三)污染程度量化度不足。为了鼓励环境污染型企业不断降低环境污染程度,如果设立新税种对环境污染型企业进行征税,其税负应随着环境污染程度的加剧而加深,而且污染程度需要精确量化以确定税率等级。但目前,我们对于环境污染型企业的环境污染程度的量化度不足,对于测定污染物类型、浓度的技术还不够普及,因而缺乏确定税率的依据。
(四)对环保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对开发、利用新能源的企业在税收和财政政策上有一定的支持,例如有些作为高科技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为15%等。但仅依靠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更进一步促进这些环保型企业的发展,也不能有力地促进环境污染型企业向环保型企业转型。
三、相关税收和财政政策优化方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对税收和财政政策这一杠杆进行完善,具体改进方案如下:
(一)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为了促进众企业和社会节约水和木材等資源,税务部门可以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对这些资源加征资源税,可以在开采销售环节征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和合理范围内提高了这些资源的价格,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量,达到了节约这些资源的目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税务部门可以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从价征收或从量征收,并进一步确定合适的税率。
(二)设立新税种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加以限制。目前我国的税制中缺乏限制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税种,因此还需要设立新税种对企业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加以控制。如可以设立名为环境污染税的税种,其税负随着企业消耗资源、环境污染程度的加重而加深。可以以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税的方法进行计征。
(三)对环境污染程度进行评级。在污染环境的企业中,不同的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不同。为了鼓励企业不断降低污染程度,税务部门可以对企业的污染程度进行评级,从而将其量化。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将测定有害物质类型和浓度的技术进行推广、普及并作为污染程度的评级依据。评级标准确定后,税务部门可以对不同的污染程度等级设置不同的税率。
(四)对环保型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有些新型企业以开发、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产品为主营业务,如生产太阳能电池、电动汽车等。对于这类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利用的环保型企业,税务部门可以进一步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以促进其发展,不仅像对高科技企业一样,使其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15%,或者实施几免几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而且对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贡献的企业实施财政补贴。对许多开发、利用新能源,或者对环境保护有巨大贡献的企业,财政部门可以对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促进其发展。如回收废品进行能源再生,研发海水淡化技术,研发处理污染物技术的企业等,根据其贡献度的大小确定财政补贴的额度,从而鼓励、促进更多的企业向研发综合利用资源、环境保护技术的方向发展,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有裨益。
四、结语
为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前提和基础进行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转型是非常有必要的。税务和财政部门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可以用税收和财政补贴作为杠杆促进经济转型。税收和财政政策是促进经济转型最根本、最强大的力量。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目前的税收和财政政策进行优化,从而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只有加快经济转型,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共同发展,国家繁荣富强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
参考文献:
[1]王哲林.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税务研究,2007(07):78-82.
[2]曹明星,贾绍华. 经济转型中的税收调节机制与政策选择[J].财贸经济,2011(04):15-21.
[3]王乔,郭卫泉.构建环境保护税制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J].税务研究,2013 (05):20-24.
[4]杨清明,吴颖华.排污税在循环经济发展初期推进效用的经济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7(01):90-92.
[5]李升.财政研究.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研究[J].2012(02):13-15.
[6]李涛,黄纯纯,周业安.税收、税收竞争与中国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2011(04):22-41.
作者简介:王陆选(1987-),男,汉族,安徽六安人,工作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职称:初级会计师,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
关键词: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经济转型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01
一、税收和财政政策对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很多企业在创造高额利润,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为社会创造价值,这着实令人欣慰。然而,有一部分企业的高额利润却以严重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非常不利。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宣传和企业自身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而税收和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可以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我们可以用税收和财政政策作为杠杆促进经济转型,从而达到促进众企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目前相关税收和财政政策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收和财政政策体系中有许多促进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策,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资源税征税范围不够全面。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与节约资源有关的税种是资源税。资源税的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七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矿产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但是对于一些被大量使用、需要节约使用的其他资源,如水资源、木材等,不属于其征税范围,这对这些资源的节约使用是非常不利的。
(二)缺乏限制环境污染行为的主体税种。目前针对一些企业牺牲环境而谋求高额利润的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我们只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使企业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或者以处罚的方式对该行为进行限制,这些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税制体系中还没有相应的税种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加以控制,这使得限制企业破坏环境行为的力度不足,不能更有力地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三)污染程度量化度不足。为了鼓励环境污染型企业不断降低环境污染程度,如果设立新税种对环境污染型企业进行征税,其税负应随着环境污染程度的加剧而加深,而且污染程度需要精确量化以确定税率等级。但目前,我们对于环境污染型企业的环境污染程度的量化度不足,对于测定污染物类型、浓度的技术还不够普及,因而缺乏确定税率的依据。
(四)对环保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对开发、利用新能源的企业在税收和财政政策上有一定的支持,例如有些作为高科技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为15%等。但仅依靠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更进一步促进这些环保型企业的发展,也不能有力地促进环境污染型企业向环保型企业转型。
三、相关税收和财政政策优化方案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对税收和财政政策这一杠杆进行完善,具体改进方案如下:
(一)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为了促进众企业和社会节约水和木材等資源,税务部门可以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对这些资源加征资源税,可以在开采销售环节征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和合理范围内提高了这些资源的价格,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用量,达到了节约这些资源的目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税务部门可以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从价征收或从量征收,并进一步确定合适的税率。
(二)设立新税种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加以限制。目前我国的税制中缺乏限制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税种,因此还需要设立新税种对企业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加以控制。如可以设立名为环境污染税的税种,其税负随着企业消耗资源、环境污染程度的加重而加深。可以以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税的方法进行计征。
(三)对环境污染程度进行评级。在污染环境的企业中,不同的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不同。为了鼓励企业不断降低污染程度,税务部门可以对企业的污染程度进行评级,从而将其量化。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将测定有害物质类型和浓度的技术进行推广、普及并作为污染程度的评级依据。评级标准确定后,税务部门可以对不同的污染程度等级设置不同的税率。
(四)对环保型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有些新型企业以开发、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产品为主营业务,如生产太阳能电池、电动汽车等。对于这类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利用的环保型企业,税务部门可以进一步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以促进其发展,不仅像对高科技企业一样,使其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15%,或者实施几免几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而且对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贡献的企业实施财政补贴。对许多开发、利用新能源,或者对环境保护有巨大贡献的企业,财政部门可以对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促进其发展。如回收废品进行能源再生,研发海水淡化技术,研发处理污染物技术的企业等,根据其贡献度的大小确定财政补贴的额度,从而鼓励、促进更多的企业向研发综合利用资源、环境保护技术的方向发展,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有裨益。
四、结语
为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前提和基础进行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转型是非常有必要的。税务和财政部门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他们可以用税收和财政补贴作为杠杆促进经济转型。税收和财政政策是促进经济转型最根本、最强大的力量。所以,我们有必要对目前的税收和财政政策进行优化,从而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只有加快经济转型,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共同发展,国家繁荣富强的根基才会更加牢固。
参考文献:
[1]王哲林. 环境税的国际比较及借鉴[J].税务研究,2007(07):78-82.
[2]曹明星,贾绍华. 经济转型中的税收调节机制与政策选择[J].财贸经济,2011(04):15-21.
[3]王乔,郭卫泉.构建环境保护税制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J].税务研究,2013 (05):20-24.
[4]杨清明,吴颖华.排污税在循环经济发展初期推进效用的经济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7(01):90-92.
[5]李升.财政研究.促进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研究[J].2012(02):13-15.
[6]李涛,黄纯纯,周业安.税收、税收竞争与中国经济增长[J].世界经济,2011(04):22-41.
作者简介:王陆选(1987-),男,汉族,安徽六安人,工作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职称:初级会计师,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