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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论述“乡财县管”的总体模式,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乡财县管”总体模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076-02
近年来,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财政部在全国各地进行“乡财县管”试点,近期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施“乡财县管”的主要内容为“三个不变”和“六项规范”。但全国各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不一,具体做法也各有千秋。为此,笔者对苏北部分县市就“乡财县管”状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乡财县管”的总体模式
苏北部分县市乡财县管改革的主要模式是: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上划、资金统拨、支出控制、票据统管、债务审批”的管理方式,同时改革财政所管理体制,建立了县乡网络。
1、预算共编。县级财政按有关政策,结合县乡实际,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乡镇财政所将预算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年度预算批准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调整预算的,要求按法定程序报批。
2、账户统设。取消了乡镇财政所、各事业单位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结算专户”。并在农村信用社各乡镇网点开设“结算分户”“支出专户”二个分账户。“结算分户”核算乡镇各种收入的归集和报解,在该账户内不得发生任何支出,“支出专户”核算乡镇各种支出。
3、收入上划。乡镇组织的所有收入,无论何种来源渠道,全部先进人“结算分户”。预算内收入直接缴入县级金库,预算外资金上划县“预算外资金专户”,暂存资金上划县级核算中心“结算专户”。
4、资金统拨。每月由县财政按各乡镇年度预算和收入进度,由县财政将预算内往来资金和县“预算外资金专户”中的预算外收入划人县级核算中心的“结算专户”,再由县级核算中心拨至各乡镇“支出专户”。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优抚支出、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费用,仍由县级统一发放;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由县级核算中心直接扣缴,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运转支出由乡镇按年度预算规定支出;专项支出按程序拨付后,并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村级三项资金,仍按原文件规定管理。
5、支出控制。县级核算中心根据乡镇年度预算和每月支出计划,视乡镇当月资金调度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申报、批准,将资金拨付乡镇“支出专户”,由乡镇安排使用。
6、票据统管。将乡镇财政所的票据管理权上收到县级核算中心,由县级核算中心从财政局统一领取,对乡镇统一发放。乡镇所用票据采取“专人负责、验旧领新、限量使用、票款同行、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由乡镇财政结算会计负责票据领用、保管和缴销,并负责对乡镇单位领用票据的监督,对已发放的票据定期验票,做到以票管收,所有收入及时入库和上划,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7、债务审批。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对外借贷,必须报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后,乡镇方可借款,借人资金先从乡镇“结算分户”转入县级核算中心“结算专户”,县级核算中心按照县政府批件和借款合同,转拨至乡镇“支出专户”,由乡镇按规定用途使用。
8、改革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1)改革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编制、人员、经费全部上划县财政局,财政所人员负责乡镇收入组织、支出管理、报账结算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2)取消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职位。原总预算会计直接过渡结算会计。各乡镇财政总预算會计财务核算由县级核算中心代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改革积极性不高,思想不统一。乡财县管改革的实质是协助乡镇理好财,改革的着力点在节流,而不在开源,由此带来的难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一些困难的乡镇认为,由于刚性财政支出最后都是由县里兜底,因而现在有了保障,从而使少数乡镇财政增收的积极性不高,县级财政负担无形之中在增加,增收和减支的改革意图难以一致;二是改革的成本加大。实施乡财县管改革后,加大了县乡之间会计的工作量,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更为明显。如县乡之间每月的票据核对、凭证传递等;三是手续繁杂。由于财务运作规程的细化,现在乡镇每办理一笔资金,要通过多人申报、传递、审核和拨付,程序过多,手续复杂;四是财政人员改革不到位。就江苏省而言,目前有32个转移支付县(市区)自2005年9月以来已经陆续实行了乡财县管,各地相关文件也都全部出台了,但财政人员体制改革不尽相同。如部分县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全部上划到县,作为县级派出机构,已与乡镇完全脱钩;部分县仅是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上划,但人员编制还隶属乡镇;而大部分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由于上级文件没有出台,未能办理,仍全部在乡镇,导致区域之间差别过大,财政所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思想难与县级相统一。
2、预算体制不实际,支出难执行。根据乡财县管要求,各地都结合县乡实际情况,重新测算了收支基数,确定了新的县乡财政体制。但新的体制也存在着很多弊端,主要存在问题:(1)人为降低支出标准,难以保证乡镇需要。实施乡财县管后,省里要求保证“财力下移、缺口上移”,乡镇缺口上移后,县级财政多年赤字,压力大,缺口无法保证,所以在调整新的财政体制时人为的降低标准,压缩支出。县级在重新测算收支基数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的误餐补贴、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以及部分人员的医疗保险金等都未纳入支出基数,乡镇又无钱安排,使基层人员苦不堪言。(2)历年欠县往来,乡镇当年预算支出无法实现。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乡镇欠县级的世行贷款、农发资金、周转金、政府再贷款等数额较大,县财政每年年终与乡镇结算财力时都要适当扣减,这样一来,乡镇结算后到手的资金寥寥无几,使乡镇当年预算支出无法实现。(3)行政干预,导致预算收支无法执行。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方面,县级政府下达收入任务幅度急速上升,与乡镇实际税源存在一定差距,乡镇如果当年收入没有完成,则预算支出难以保证;二是突发性支出干扰了预算的正常执行。预算调整要通过法定程序,而突发性支出要及时安排,如重大疫情、抗洪防汛等急需支出,不可能按预算按序时进度列支,干扰了预算的正常执行。(4)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如国税、地税、财政都承担着征收税收的职能,而国税直属中央管理,地税直属省管理,只有财政隶属基层。乡镇政府的收入预算 对于征管部门来说形同虚设,不符合“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也难以保证预算收支的实现。
3、改革清理不彻底,负担在加剧。一是由于近几年来的多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属划分较为频繁,支出不断下移,债务转嫁基层,矛盾越来越多,对基层财政的支出和保证收支平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临时人员清理不彻底,清去清又回。乡镇基层单位临时人员支出挤占公用等支出,造成该支的支不了,不该支的支出了,“寅吃卯粮”现象严重。三是乡财县管改革政策不落实,县级财政负担在加剧。省政府就各县“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资金缺口部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转移支付政策,县级财政风险越来越高。
4、票据管坪不集中,票款难同行。乡财县管的前提之一就是实行以票管收,旨在实现收入上的源头控管,根除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确保颗粒归仓、规范收费。而目前乡镇的票据却是多头管理,县财政管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结算凭证和内部凭证等票据,而涉农部门的票据却是由农工部门印制管理的,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费则是使用的税务发票。同时,乡镇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对发生的往来资金开出结算凭证,这样虽然结算手续完备了,但无法做到票款同行。如乡镇當年实际发生了工程费用20万元,由于乡镇无钱全额支付,剩余部分如果开出结算凭证,则支出能全额反映了,但票款就无法同行;如果给多少钱,就列支多少,则保证了票款同行,但乡镇当年实际支出不能反映。还有部分地区为了便于食堂、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而违规自印了往来结算票据。
5、贫富不均差别大,债务难控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报酬不均;二是老债务清理不到位;三是由于必须执行票款同行,乡镇在费用方面只有实付实支,当月当年实际支出无法实现;四是乡财县管后,部分县市在重新测算收支基数时,支出标准只确定在预算内安排,而未考虑在预算外安排,使那些有预算外收入的乡镇,日子过得是稳稳当当,无预算外收入的乡镇,日子过得是紧紧巴巴,这是目前乡镇财政的真实写照。
6、经济纠纷在增加,运转难保证。根据乡财县管规定,乡镇财政所、各事业单位原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全部取消,只在农村信用社各乡镇网点开设“结算分户”、“支出专户”两个分账户,这两个账户一个是专门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及往来资金的收入上划,一个是核算乡镇的所有资金支出提取。但就两个账户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可回避的难题,一是由于改革后部门关系下移,账务合并,单位债务纠纷较多,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不容分说只有执行财政所“支出专户”或“结算分户”,使乡镇收入上划和资金支出业务无法开展,难以保证政府及单位的正常运转。二是根据文件规定。乡财县管后撤销了单位所有账户,乡镇政府及所有单位共用一个“支出专户”。这样虽然严肃了纪律,规范了流程,但也带来了乡镇的预算内、外及往来资金在“支出专户”中无法区分,法院在执行时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乡镇的预算内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民政优抚、专项指标等不能及时支出,不能保证预算内的资金安全。三是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查封,部分乡镇采取提取大额现金或公款私存,减少账户余额。这样做虽暂时避免了法院查封,保证了正常开门运转,但同时也增加了资金安全风险系数,又违反了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对策
1、措施及时到位,保证乡财县管改革。乡财县管的前提必须把乡镇财政所的“人权、事权、财权”先行上划,财政所有了这样一个“后盾”,才可以更好地执行预算,更好地管好财理好财。若这“三权”仍滞留在乡镇,所谓乡财县管就可能是流于形式。为此,省级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应就乡财县管的机构、核算人员及财政所人员的上划做出统一规定:对乡镇财政所的人事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财政所的经费应纳入县级预算,确保乡财县管改革实施到位。
2、提高法制意识,降低财政风险。一是必须规范乡镇的收支行为,可以堵塞乡镇乱进人、乱支出、乱举债的漏洞,县乡财政走出困境才有希望。二是必须规范乡镇收入和支出。支出不规范,支出需求就会无限膨胀。就会形成“以支促收、无收也支”的不良现象。规范了收入征管,严格了财政支出,控制了财供人员,遏制了乡镇债务,才能保证工资及时拨付和发放,才能保证政府正常运转。三是乡镇举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人为出”的原则,不得靠借债进行。
3、实事求是核定乡镇支出标准,保证乡镇正常运转。针对目前困难乡镇财政的实际,应考虑将以上这些政策性支出重新纳入支出基数,以缓解乡镇财政压力。
4、增加转移支付,弥补县级改革成本。针对各县“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资金缺口部分,省级应急快出台转移支付政策,合理的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安排专项经费,保证乡财县管工作经费的同时,弥补因改革而下移的财力,帮助县级渡过难关。
5、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明确票据使用范围。统一非税票据管理,应将所有票据归财政扎口管理,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将各项收入纳入乡镇财政综合预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才能真正实现收入上的源头控管,才能根除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才能规范涉农收费。
(责 编 贾 伟)
关键词:“乡财县管”总体模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2-076-02
近年来,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财政部在全国各地进行“乡财县管”试点,近期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施“乡财县管”的主要内容为“三个不变”和“六项规范”。但全国各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不一,具体做法也各有千秋。为此,笔者对苏北部分县市就“乡财县管”状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乡财县管”的总体模式
苏北部分县市乡财县管改革的主要模式是: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收入上划、资金统拨、支出控制、票据统管、债务审批”的管理方式,同时改革财政所管理体制,建立了县乡网络。
1、预算共编。县级财政按有关政策,结合县乡实际,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乡镇财政所将预算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年度预算批准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调整预算的,要求按法定程序报批。
2、账户统设。取消了乡镇财政所、各事业单位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县会计核算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结算专户”。并在农村信用社各乡镇网点开设“结算分户”“支出专户”二个分账户。“结算分户”核算乡镇各种收入的归集和报解,在该账户内不得发生任何支出,“支出专户”核算乡镇各种支出。
3、收入上划。乡镇组织的所有收入,无论何种来源渠道,全部先进人“结算分户”。预算内收入直接缴入县级金库,预算外资金上划县“预算外资金专户”,暂存资金上划县级核算中心“结算专户”。
4、资金统拨。每月由县财政按各乡镇年度预算和收入进度,由县财政将预算内往来资金和县“预算外资金专户”中的预算外收入划人县级核算中心的“结算专户”,再由县级核算中心拨至各乡镇“支出专户”。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优抚支出、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费用,仍由县级统一发放;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由县级核算中心直接扣缴,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运转支出由乡镇按年度预算规定支出;专项支出按程序拨付后,并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村级三项资金,仍按原文件规定管理。
5、支出控制。县级核算中心根据乡镇年度预算和每月支出计划,视乡镇当月资金调度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申报、批准,将资金拨付乡镇“支出专户”,由乡镇安排使用。
6、票据统管。将乡镇财政所的票据管理权上收到县级核算中心,由县级核算中心从财政局统一领取,对乡镇统一发放。乡镇所用票据采取“专人负责、验旧领新、限量使用、票款同行、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由乡镇财政结算会计负责票据领用、保管和缴销,并负责对乡镇单位领用票据的监督,对已发放的票据定期验票,做到以票管收,所有收入及时入库和上划,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7、债务审批。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对外借贷,必须报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后,乡镇方可借款,借人资金先从乡镇“结算分户”转入县级核算中心“结算专户”,县级核算中心按照县政府批件和借款合同,转拨至乡镇“支出专户”,由乡镇按规定用途使用。
8、改革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1)改革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编制、人员、经费全部上划县财政局,财政所人员负责乡镇收入组织、支出管理、报账结算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2)取消了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职位。原总预算会计直接过渡结算会计。各乡镇财政总预算會计财务核算由县级核算中心代理。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改革积极性不高,思想不统一。乡财县管改革的实质是协助乡镇理好财,改革的着力点在节流,而不在开源,由此带来的难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一些困难的乡镇认为,由于刚性财政支出最后都是由县里兜底,因而现在有了保障,从而使少数乡镇财政增收的积极性不高,县级财政负担无形之中在增加,增收和减支的改革意图难以一致;二是改革的成本加大。实施乡财县管改革后,加大了县乡之间会计的工作量,特别是一些偏远乡镇更为明显。如县乡之间每月的票据核对、凭证传递等;三是手续繁杂。由于财务运作规程的细化,现在乡镇每办理一笔资金,要通过多人申报、传递、审核和拨付,程序过多,手续复杂;四是财政人员改革不到位。就江苏省而言,目前有32个转移支付县(市区)自2005年9月以来已经陆续实行了乡财县管,各地相关文件也都全部出台了,但财政人员体制改革不尽相同。如部分县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全部上划到县,作为县级派出机构,已与乡镇完全脱钩;部分县仅是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上划,但人员编制还隶属乡镇;而大部分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关系、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由于上级文件没有出台,未能办理,仍全部在乡镇,导致区域之间差别过大,财政所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思想难与县级相统一。
2、预算体制不实际,支出难执行。根据乡财县管要求,各地都结合县乡实际情况,重新测算了收支基数,确定了新的县乡财政体制。但新的体制也存在着很多弊端,主要存在问题:(1)人为降低支出标准,难以保证乡镇需要。实施乡财县管后,省里要求保证“财力下移、缺口上移”,乡镇缺口上移后,县级财政多年赤字,压力大,缺口无法保证,所以在调整新的财政体制时人为的降低标准,压缩支出。县级在重新测算收支基数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的误餐补贴、养老金、住房公积金以及部分人员的医疗保险金等都未纳入支出基数,乡镇又无钱安排,使基层人员苦不堪言。(2)历年欠县往来,乡镇当年预算支出无法实现。由于历史原因,部分乡镇欠县级的世行贷款、农发资金、周转金、政府再贷款等数额较大,县财政每年年终与乡镇结算财力时都要适当扣减,这样一来,乡镇结算后到手的资金寥寥无几,使乡镇当年预算支出无法实现。(3)行政干预,导致预算收支无法执行。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方面,县级政府下达收入任务幅度急速上升,与乡镇实际税源存在一定差距,乡镇如果当年收入没有完成,则预算支出难以保证;二是突发性支出干扰了预算的正常执行。预算调整要通过法定程序,而突发性支出要及时安排,如重大疫情、抗洪防汛等急需支出,不可能按预算按序时进度列支,干扰了预算的正常执行。(4)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如国税、地税、财政都承担着征收税收的职能,而国税直属中央管理,地税直属省管理,只有财政隶属基层。乡镇政府的收入预算 对于征管部门来说形同虚设,不符合“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也难以保证预算收支的实现。
3、改革清理不彻底,负担在加剧。一是由于近几年来的多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属划分较为频繁,支出不断下移,债务转嫁基层,矛盾越来越多,对基层财政的支出和保证收支平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临时人员清理不彻底,清去清又回。乡镇基层单位临时人员支出挤占公用等支出,造成该支的支不了,不该支的支出了,“寅吃卯粮”现象严重。三是乡财县管改革政策不落实,县级财政负担在加剧。省政府就各县“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资金缺口部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转移支付政策,县级财政风险越来越高。
4、票据管坪不集中,票款难同行。乡财县管的前提之一就是实行以票管收,旨在实现收入上的源头控管,根除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确保颗粒归仓、规范收费。而目前乡镇的票据却是多头管理,县财政管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结算凭证和内部凭证等票据,而涉农部门的票据却是由农工部门印制管理的,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费则是使用的税务发票。同时,乡镇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对发生的往来资金开出结算凭证,这样虽然结算手续完备了,但无法做到票款同行。如乡镇當年实际发生了工程费用20万元,由于乡镇无钱全额支付,剩余部分如果开出结算凭证,则支出能全额反映了,但票款就无法同行;如果给多少钱,就列支多少,则保证了票款同行,但乡镇当年实际支出不能反映。还有部分地区为了便于食堂、单位往来资金的核算,而违规自印了往来结算票据。
5、贫富不均差别大,债务难控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报酬不均;二是老债务清理不到位;三是由于必须执行票款同行,乡镇在费用方面只有实付实支,当月当年实际支出无法实现;四是乡财县管后,部分县市在重新测算收支基数时,支出标准只确定在预算内安排,而未考虑在预算外安排,使那些有预算外收入的乡镇,日子过得是稳稳当当,无预算外收入的乡镇,日子过得是紧紧巴巴,这是目前乡镇财政的真实写照。
6、经济纠纷在增加,运转难保证。根据乡财县管规定,乡镇财政所、各事业单位原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全部取消,只在农村信用社各乡镇网点开设“结算分户”、“支出专户”两个分账户,这两个账户一个是专门核算乡镇所有预算内外及往来资金的收入上划,一个是核算乡镇的所有资金支出提取。但就两个账户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可回避的难题,一是由于改革后部门关系下移,账务合并,单位债务纠纷较多,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不容分说只有执行财政所“支出专户”或“结算分户”,使乡镇收入上划和资金支出业务无法开展,难以保证政府及单位的正常运转。二是根据文件规定。乡财县管后撤销了单位所有账户,乡镇政府及所有单位共用一个“支出专户”。这样虽然严肃了纪律,规范了流程,但也带来了乡镇的预算内、外及往来资金在“支出专户”中无法区分,法院在执行时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乡镇的预算内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民政优抚、专项指标等不能及时支出,不能保证预算内的资金安全。三是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查封,部分乡镇采取提取大额现金或公款私存,减少账户余额。这样做虽暂时避免了法院查封,保证了正常开门运转,但同时也增加了资金安全风险系数,又违反了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对策
1、措施及时到位,保证乡财县管改革。乡财县管的前提必须把乡镇财政所的“人权、事权、财权”先行上划,财政所有了这样一个“后盾”,才可以更好地执行预算,更好地管好财理好财。若这“三权”仍滞留在乡镇,所谓乡财县管就可能是流于形式。为此,省级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应就乡财县管的机构、核算人员及财政所人员的上划做出统一规定:对乡镇财政所的人事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财政所的经费应纳入县级预算,确保乡财县管改革实施到位。
2、提高法制意识,降低财政风险。一是必须规范乡镇的收支行为,可以堵塞乡镇乱进人、乱支出、乱举债的漏洞,县乡财政走出困境才有希望。二是必须规范乡镇收入和支出。支出不规范,支出需求就会无限膨胀。就会形成“以支促收、无收也支”的不良现象。规范了收入征管,严格了财政支出,控制了财供人员,遏制了乡镇债务,才能保证工资及时拨付和发放,才能保证政府正常运转。三是乡镇举办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人为出”的原则,不得靠借债进行。
3、实事求是核定乡镇支出标准,保证乡镇正常运转。针对目前困难乡镇财政的实际,应考虑将以上这些政策性支出重新纳入支出基数,以缓解乡镇财政压力。
4、增加转移支付,弥补县级改革成本。针对各县“财力下移、缺口上移”的资金缺口部分,省级应急快出台转移支付政策,合理的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安排专项经费,保证乡财县管工作经费的同时,弥补因改革而下移的财力,帮助县级渡过难关。
5、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明确票据使用范围。统一非税票据管理,应将所有票据归财政扎口管理,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将各项收入纳入乡镇财政综合预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才能真正实现收入上的源头控管,才能根除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才能规范涉农收费。
(责 编 贾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