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时代与早期文明的泛艺术类型

来源 :艺术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ayu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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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原始时代的艺术,从工具美饰和人体美饰中产生,在仪式中成型。原始仪式的四因素:仪式地点、仪式之人、仪式器物、儀式过程,是作为艺术得以展开的基本结构。原始艺术是以原始时代的核心观念即宇宙之灵为基础而产生的。原始艺术同时是灵显之物。原始的宇宙之灵为虚体,从原始时代向早期文明的演进,即虚体之灵向实体之神的演进,城市和神庙是早期文明的主要形式,艺术体系在神庙中展开。早期文明是以神像为主的艺术,具有多种形态:有希腊型的纯粹人形、埃及型的人兽合一、中国型的以牌位为主的虚实合一、印度型的实体与化身合一。早期文明的艺术在性质上都是泛艺术。
  【关键词】 泛艺术;原始时代艺术;早期文明艺术;虚体之灵;实体之神
  美的艺术之前的艺术,可以用两个概念去表达:泛艺术和前艺术。人类初期,有一种统一的核心,把后来美的艺术时代所认为的艺术和非艺术内在地关联起来,这一由早期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组织起来的艺术与非艺术的统一,形成横向整体,可称为:泛艺术。以今天的知识体系所形塑的眼光回望过去,把今天认为是艺术的那一部分在泛艺术的整体中选取出来,重新组织,加以专门凸显,使之与今天的艺术可以进行历史对接,从而形成一种艺术史的纵向整体。从这种艺术史的整体来看,将泛艺术中如今看来仍可称为艺术的那些部分组为一体,可名曰:前艺术。把艺术之前的艺术称为泛艺术和前艺术,意味着不同的强调重点。前者是从历史整体的角度去看,后者则是将古今关联起来看。对于艺术之前的艺术,需要以泛艺术和前艺术的双重视角,进行辩证梳理,方能呈现其原貌;用泛艺术或是用前艺术去指称,取决于不同的观察视角,而用“—”号将两词连起来的泛—前艺术,则是把两种视角综合起来运用。在单独使用某一概念时,也可参照中国文化的虚实相生观念和古代汉语浑言不别的语认特点,去体会以一词内容为主、同时隐连着另一词的内容。
  前艺术时期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原始时代的艺术起源及最初成型;二是早期文明的艺术类型;三是轴心时代的艺术类型。以下先探讨前两个阶段。
  一、原始时代的艺术起源及最初成型
  以18世纪定型的艺术观念,去追溯原始社会,在从猿到人进程中,人所使用的具有新型力量的工具,以及人为了使自己更好地与宇宙中神秘力量进行沟通而创造的人体装饰,成为最早的艺术。工具中精致的axe(斤斧),被艺术史家认为是艺术品。从非洲到欧洲的阿舍利斧、中国和南亚出现的片型的斤,可视为最始的艺术品。阿舍利斧演进为地中海各文化中的双面斧,中国的片型之斤演进为巫王象征的斧钺,一种从工具到艺术的演进逻辑和基本环节呈现了出来。斤斧从工具之器演进为艺术之器,首先在于工具带来一种超越人的体能的力量,对这一力量的崇敬并企望其发挥最大功效的心理,促使了工具美饰的产生。这一产生过程,既从中国的斤到斧钺的演进中得以彰显,也从非洲的阿舍利斧到地中海的双面斧的演进中得以突出。工具的扩大、升级,同时意味着人的力量的扩大和升级;工具美饰在整个工具及器具中大量呈现:弓箭、陶器、纺轮、武器、马具的美饰,标志着人类艺术最初体系的形成。同样,人对自身拥有工具和器具而获得的那种超出动物力量的崇敬,促生了人体的美化艺术,包括头、颈、腕、踝等部位的装饰品和文身刻绘,进而展开了人体艺术之美。
  在工具美饰和人体美饰的创造、展开、演进中,人感受到把工具之美和人体之美关联和统一起来的宇宙力量,这一力量被称之为灵(spirit)。灵在各文化中有各种体现,中文的霝、古印欧语的(s) peis、阿维陀语中的mainyu、梵语中的many、希腊语的φυσζ、美洲易洛魁人的orenda、阿兹特克文化中的teotl、非洲约鲁巴文化中的ase等,这些文化中的不同词汇,体现的都是原始之灵的性质。灵既在宇宙间存在,而又变动不居,降于人体,人具有灵力;进入工具,工具显出灵力;进入器具,器具内蕴着灵光。对这一变动不居的灵,人类学家和宗教学家一般用两个语汇来表达:一是美洲印第安部落的totem(图腾),二是大洋洲美拉尼西亚的mana(玛纳)。玛纳是灵的灵动性能量,它流动到何地、何物、何人,此地、此物、此人就成为有灵之地、有灵之物、有灵之人;但此地、此物、此人的灵力不会持久,灵去则地、物、人都回到凡俗原样。如何保证地、物、人招灵而来并可使之久居,人于是发明了ritual(各文化的仪式和中国的礼仪)。仪式包括四个方面:行礼地点、行礼器物、行礼之人、行礼过程(舞、乐、诗合一)。仪式把虚浮飘动的灵具体化了,使具有普遍性的宇宙之灵转化成各个族群的具体之灵,这就是图腾。图腾是人类学家对美洲原始部落观念的总结,是否具有普遍性存在争议,这里从原始时期宇宙之灵的普遍性来看,对人类学家的定义有所修正,且定义为:图腾是族群把自己的祖先与具有宇宙灵力的东西(主要是动物、植物、天文现象)关联起来,一方面把自己的族群宇宙化了,另一方面又把宇宙之灵变成自己的先祖。这是天人合一的最初形式。图腾是宇宙之灵的本族化(变成本族之祖)、形象化(有了具体形象)、仪式化(本族建构的图腾形象),并在仪式中体现出来。玛纳、图腾、仪式形成原始时代的文化基本结构。玛纳是宇宙整体的虚体之灵,图腾是具体族群的虚体之灵,二者构成了多样的关联,有一体、有区别、有主次;可互换、可大小、可显隐……无论如何复杂,二者皆为虚体,但又在仪式中以实体的形式具体地体现出来。构成了玛纳 — 图腾 — 仪式的虚实结构关系。
  在宇宙之灵的观念下,最初的体系性艺术在仪式中产生并定型。仪式地点:山崖、洞穴、水滨、原野、田间、村里……产生了最初的建筑艺术;仪式礼器:石器、泥器、陶器、玉器……形成了最初的图画、雕塑、工艺作品;仪式之人:文身刻绘、顶有羽毛、带着假面、颈戴珠链、臀饰兽尾、脚转环带……形成了最初的人体艺术;仪式过程:鼓起锣鸣、笛声埙奏、翩翩起舞、咒言祝语、剧情演进……形成最初的表演艺术。原始艺术,从工具产生到仪式出现,从工具美饰到仪式美饰,经历了200多万年的漫长岁月。   总的来说,人类的艺术从工具美饰和人体美饰中产生,在仪式之美中成型。仪式在五大洲文化中是多样化的,但又有统一性。仪式成为艺术的组织中心,由仪式组织着、提炼着、升华着的艺术,又流淌进入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在族群中具有普遍性的艺物。然而,这时的艺术是整合性的泛艺术,既是艺术、又是宗教,还是政治、军事、教育,而且其中的核心是宇宙之灵,只是宇宙之灵与祖先之灵融合一體。艺术即得到美饰之物品,美饰后的物品作为艺术之物,在一定的方式和条件下,成为显灵之物。因此,原始艺术可以用三点进行定义:一是整合性的泛艺术,其核心是变动不居之灵;二是灵以美的艺术形式体现出来;三是美的艺术形式具有灵显的功用。
  原始时代以灵为核心的艺术,可以通过灵这一概念,作进一步的理解。灵,古印欧语为(s) peis,意为breath(呼吸之气),同时又有spirit(灵)、vigor(生气)以及soul(魂)、courage(勇气)之义。前两个义项体现为天地间的普遍之灵,后两个义项体现为具体事物上的个体之灵。普遍和个体在气之流行的breath(具体运动)中合为一体。随着虚体之灵在具体之物上显启的不断演进,普遍性的灵与附在个体中的魂被区别开来。灵在希腊语中为pneuma(πνε?μα),有breath(呼吸)、motile(变动)、air(气)、spirit(灵)之义;而魂(soul)之义则由psykhē(ψυχ?)来表达,且与印欧语中另一与呼吸相关的词根bhes相关。在拉丁语中,同样也有spiritus(灵)与anima(魂)的区别。不知道是否因印欧人与闪米特人在地中海的相遇,而产生了二者在甚多观念上的碰撞、互动、交合。印欧语中灵与魂的区别在闪米特语中也有对应的体现,由词根衍生出与灵相关的词汇群,由词根生出了与魂相关的词汇群,在希伯来语中体现为neshama( \ n???m?h \灵)或nephesh与ruach(?\r?a? \魂)的相对,在阿拉伯语中彰显为nafs(灵)与rú?(???魂)的相对。而且,希伯来语的neshama(灵)一词来自词根N?M(breath气息)。在《圣经》中,上帝造人是上帝拿起泥土,吹一口气,第一个人类亚当就诞生了。在澳洲毛利神话中,森林之神泰恩创造第一个女人西娜时,用红沙土创造了她的肉体,然后吹气给了她生命。在希腊理论中,艺术家创造艺术的?κπλευζε(灵感)就是神的灵气进入了艺术家的心中。从以上所举的例子和后来的材料中,可以感受到以灵为主的原始时代之思想印迹和主要内容。
  在中国远古,灵的观念从三个字:鬼、神、灵中透出。三字浑言不别可以互通,但为析言,词义各有分工。鬼(其最初的古义)是灵体显启之物,有具体外形,为实。如仪式中的傩作为灵显,可称为 ;中天的北斗,作为灵显,可称为鬿,皆是以各种非人的形象(动物、植物、矿物、天相)出现。神是灵的有规律运行,特别体现为在天地之间的运动,甲骨文有S、、等字形,强调虚体功能。神虽然依灵而显,但仍是显物中可感而不可见的虚体。灵在虚体上与神同,但更具不可知的一面,变动不居,刀光石影,出没无常。正如人类学家对玛纳的描述。古体的灵有一些字形体现的正是灵的虚灵性和变动性。灵,古文为霝,即 ,为上 (雨)下 (二口),《说文》释“雨”曰:“水从云下也。一象天,冂象云,水霝其间也。”雨由天而下,由天至地,既是天的代表,又是天地之合的体现,有雨则万物生长。各文化中的宇宙起源都讲源于水,雨的正常降临内含天道(灵)的规律。 的两口,《象形字典》释为“巫师念念不停地祈祷下雨”[1],是一种欲使风调雨顺的仪式行为,口也可释为天之灵以雨的方式的灵显,雨与口相加为“霝”,霝的三口与  的两口,其义相同。霝通零,雨如天之口,亦如天之令。天之口与天之令在仪式中得到更正式的体现,两口为天人契合,三口为天地人会通,霝(灵)在这契合与会通中得到开启、闪显、体悟。霝体现在仪式中以及仪式的方方面面,这从灵字的多种写法中可以窥见。,下面是“示”,表明灵是在立杆测影的中杆(示)仪式中显启出来的。靈,下面是“巫”,表明巫师进入仪式就具有了灵。,下面是“心”,表明进入仪式之人的心灵由凡入神的转变。,下面是“玉”,表明玉在仪式中,其灵的作用产生了出来。,下面是龠,意味着仪式中的乐器产生出了灵。汉语古文中有关“灵”的词汇群,透出的正是原始时期具有普遍性的灵(玛纳)的性质。体会到原始时代灵的意义,对各类现在被称为艺术的美饰器物,如斧钺、彩陶、纺轮、马鞍、圣树、旌旗等在当时的性质和功能,会有更深的理解。
  原始时代的艺术是灵物(fetish),体现为恒常的三大类型:一是生殖形象,如欧洲远古时期的维纳斯、中国仰韶文化的蛙和葫芦;二是变形形象,如仰韶文化的人面鱼、古欧洲的玉茎人、克里特岛的牛头等;三是循环形象,如中国彩陶的连续花纹、卍字纹、鱼鸟互含图等,古欧洲文化中子宫与牛头合一的形象等。在漫长的原始时期,这三种类型有多种多样的表现,但都呈现为一物多质(既是艺术,又是宗教、政治、伦理、教育等)的泛艺术。
  二、早期文明以神庙为中心的艺术类型
  在原始社会产生了农业和游牧之后的数千年演进中,出现了早期文明。按照加拿大学者布鲁斯 ·G.崔格尔(Bruce G. Trigger)的研究,早期文明作为一种文明类型,从公元前2700年一直持续到19世纪晚期,他列举了七个早期文明: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公元前2700—前1800)、美索不达米亚第三王朝早期到古巴比伦时代(公元前2500—前1600)、中国的商代晚期到西周早期(公元前1200—前950)、墨西哥谷地的古典玛雅文明(15世纪晚期—16世纪早期)、中南美洲高地的阿兹特克文明和秘鲁的印加帝国(二者皆为16世纪早期)、非洲的约鲁巴王国(18世纪中期—19世纪晚期)。[1]其实从宗教学的角度,还有三个文化也应属于早期文明,即前希腊的克里特 — 迈锡尼文化(公元前2000—前1050)、大卫和所罗门时代的犹太文化(公元前1000—前922)和吠陀时代的印度文化(公元前2000—前600)。后两个文化都不是以城邑为中心的。以色列精神的核心是象征上帝在其中的约柜,虽然大卫和所罗门时代都占有城市耶路撒冷并建造了圣殿,把约柜安放在圣殿之中,但在犹太教的长期历史中,占据中心地位的不是城邑而是约柜。印度吠陀时代的核心是神会降临的祭坛,虽然吠陀时期有城邑出现,但中心不在城邑,而在雅利安人各部所在的随建随毁的祭坛中。就这一点而言,这两个文化与其他七个文化有质的差异。尽管这两个文化的精神关注不以城邑为中心,但城邑却出现在其文化之中,并且与以城邑为中心的其他文化一样,具有相当宽广的空间辐射圈和相当长久的延续期。以上是有文献记载的早期文明。   另外,还有自身无文字、靠其他文化的少量记载而又确实存在的早期文明,主要是存在于欧亚草原的早期文明,如向亚欧西南各方向演进的古雅利安人、一直驰骋在欧亚草原上的斯基泰人、阿拉伯草原上的早期王国(如阿拉伯半岛南部的麦因国和北部奈伯特国等)。早期文明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从变动不居的灵中演化出有具体形象的神。比如,在两河流域最初登上歷史舞台的苏美尔人,其观念主要为Lilla(虚体之灵);继之而来的闪族,灵转演成具有实体性的Zi [2],有了后来神的性质。远古中国,鬼、神、灵本来都是虚体;鬼因与观察天地互动的“且”和“示”有了恒常性关联,而被实体化,鬼神一体,成为具有实体性的鬼神。鬼为实的外形,神为虚的内质。在进一步的天地祖的演化中,鬼成为实体性的祖鬼,神成为与人的系列有别的天地中的实体之神。在鬼 — 神 — 灵体系中,鬼神为实体,灵为虚实结构中的虚体。鬼与神皆来自虚体之灵,因此仍具有可以虚化和变幻的能力,但本性已经具有实体之形。最具有扩张力的是印欧语的deity(神),印欧各语系中的“神”,都来自古印欧语的deiwos(神),它随着印欧民族进入印度、伊朗、欧洲,形成了三大地区的众多神的语汇:梵语devas、阿维斯陀语daēvas、伊朗语div、立陶宛语dievas、日耳曼语tivar、古希腊语theos、拉丁语deus和古拉丁语deos……神(deity)由灵(spirit)而来,可以从神与灵的比较中,显示神的性质。原始时期之灵,主要特点有三:一是灵存在于各种灵显(hierophany)现象之后,其本质难以把握;二是灵所呈显出来的现象以非人的形象为主;三是这些灵显现象主要是与人的生活实践中有重要关联的物象,如动物、植物、矿物、天相。人的生存极大地依赖这些非人形物象,因此人不但用图腾观念把这些物象神化,并认为人是来源于这些物象,而且在仪式的各因素中突出这些物象的主导地位。
  在早期文明中,人的力量在自身创造的城邑以及中央之城对四周之邑、乡、村的管理中显示出来,原始时期之灵向早期文明之神的演进就相应地体现为:(1)人的形象进入灵显物象之中,并按照城市生活进行了新的组合;(2)在新的组合中,形成了以人为主体的新的形象;(3)新的灵显现象后面的灵,也由虚体的灵走向了实体的神。城邑产生的同时,建筑工艺也在提升,新型的神有了固定的居所:神庙。庙是神的居所,居所的主人应有实体。因此,庙促进了由灵向神的实体化。在村落的仪式空间里,灵是虚的,只有在仪式之时,灵才在仪式的各因素中呈现。在城邑的神庙中,固定的神庙需要神的实体化。神庙一词,在苏美尔语中是?dingir,在埃及文字中是prntr或hwt ntr,在约鲁巴语中是ileorisa,词义皆为“神之家”;在玛雅语中为yotot,意为“其家”,或k’ulnah,意为“神家”。[1]家要求居者的实体化,灵正是在这种城邑—神庙的新型结构中,成为了实体之神。在早期文明中,原始时代的灵还是存在的,只是一方面内容被提升了;另一方面融入神之中,神成为了兼有虚体之灵与实体之神合一的神灵。原始的灵,有一个体系,只是这个体系以虚为主;早期文明的神,也有一个体系,此时这个体系以实为主。在早期文明各种类型里,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要保持宇宙整体的协调,这需要神的形象更加实体化和清晰化,从而各种各样的具体神系产生了出来。神有固定的居所,有天上和人间的职能,二者互动演进,因此早期文明时期是一个由灵变神且神有其庙的神庙时代。
  综合神庙时代的各种类型,神有三大共同特点:第一,外在形象上以人形为主;第二,内在性质上以实体为主;第三,神都有自己的居所,但这个作为神之家的居所,有两种形式,即定居文化中的神庙和游牧文化中的移动祭坛。
  第一点,外在形象上以人形为主,是相对于原始时代的以非人形为主而言的。这里“为主”,意味并不全是人形。知其“不全是”,方可理解早期文明中神的形象的多样性;晓其“为主”,才能理解其主要特征。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一起思考,早期文明中神的总体性和与前后历史的关联性才显现出来。
  这里先讲其“为主”的一面。玛雅文献《波波尔 · 乌》中,至尊父与至尊母两神创造了世界、大地、动物之后,开始造人,先用泥土造,未成;继用树木造,仍未成;最后用玉米粉,成功。[2]这故事曲折地隐喻了人形的神在由灵到神演进中的艰难历程。在石柱、泥土、圣木中,灵是以非人的形象出现的,这些非人形象有的有人体的某一要件,如古欧洲的木柱上有似妇女的肥臀造型、中国仰韶文化的彩陶中人面鱼纹的人面,人体的要件被作了非人的安放和定义。只有带着农业、城市、青铜、文字的早期文明产生后,人形之神才产生出来。崔格尔根据索基尔德 · 雅克布森(Thorkild Jacobsen)的考察称:“早王朝时期之前,苏美尔神祇多采用自然现象的形态,而较少采用人形,伊纳娜女神最早为一棵椰枣树,后来才逐渐进化成人格化的丰产女神。”[3]在《圣经》中,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说明上帝形象是人形的。在《犁俱吠陀》中,神就被命名为原人(purusa),整个宇宙都由原人所创造,包括四个种姓的人:“原人之口,是婆罗门;彼之双臂,是刹帝利;彼之双腿,产生吠舍;彼之双足,出首陀罗。”[4]人在历史上以自己的本来面目出现,与神的形象以人形出现,是一道产生的。神产生于灵,灵在神中。因此,灵的原有形象同样也融合进了神中,从而以人为主的神像呈现为多种多样的类型,主要有四类。
  第一类是埃及和美洲的以人为主的人兽组合神像。埃及的神祇在整体上是人与动物、植物、天相共存,虽为共存,但以人为主。这一共存使一神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荷鲁斯,既有纯人形的呈现(体现为婴儿荷鲁斯和青年荷鲁斯),又有纯兽形的呈现(体现为太阳鹰),还以部分器官形象呈现(体现为荷鲁斯之眼)。以人为主体使神系中人的形象占有主导地位,不但天神努特和地神盖布多以人形出现,而且各种兽首人身的神灵(如荷鲁斯以鹰头人身手握权杖出现时),人的样态也十分明显。这与美洲早期文明中以人为主的人兽组合神祇有明显不同。美洲的神祇与埃及一样,同一神(比如雨蛇神)有纯人形象、纯兽形象、人兽合一形象,但其人兽合一形象往往是人头与兽头重叠在一起,而且服饰繁缛杂怪,与埃及神相比,更多是兽的感觉。   第二类是印度的以人为主和分身结构的神像。与埃及和美洲一样,印度的同一神可以有多种面相,比如苏摩,既是天上的月神,又是地上的植物神和水神,也是空界中的寒光和湿润,还是令人神共迷的饮料。但印度神在以人的形象为主而又要突出超越凡人的神性时,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增加人体主要部位的数量,如梵天有四头、湿婆之舞有四臂、双马童有双身等;二是让动物与之为伴,梵天骑天鹅、毗湿奴躺在九头蛇上、湿婆骑圣牛等。而当神以纯动物或以动物为主的形象出现时,就以神的化身方式。如毗湿奴有1000个化身,其中最有名的纯动物形象有巨鱼和大龟,以动物为主的形象有猪头人身的神猪、狮头人身的英雄。
  第三类是希腊的纯人形象的神像,自前希腊的克里特—迈锡尼始,就可以看到神的形象对古欧洲的平面—简括神像的提升,到希腊文化时期又加上了对古埃及人的形象的改造,按照新型神学以宇宙之道为基础的美的比例进行质的提升,最后产生出宙斯、雅典娜、阿波罗、阿芙洛蒂特这样纯人形态的优美形象。
  第四类是中国的抽象牌位型神像,中国是在东西南北各族群的融合中进入早期文明的,这时一体性的鬼神产生了鬼与神的分化,鬼成为祖先神,神成为人之外的天地四方之神。正如政治上的融纳四方,天地各方之神也在融合之中,去掉具体形象而以抽象观念出现。祖先世系久远,以前的动物性在新时代又要避讳,于是在代表天的天坛和象征地的社坛上,呈现的是牌位而没有形象;在祖庙的坛龛上,呈现的也是牌位而没有形象。而前一时代的各种动物、植物、天相,则在各类礼器上以一种新的组合方式出现,这些形象都围绕着牌位,受牌位主导。牌位虽然没有形象,但上面有字,以文字来代表形象。祖庙内的牌位象征的是纯人的形象,天坛、社坛的牌位暗示的也是人形的天帝(这从当时的神仙形象以及后来的玉皇大帝形象中可以窥见)。
  以上四种类型,从希腊的纯人体神像,可以悟出从原始时代向早期文明时代演进的终点和本质,是以人的形象代替非人的形象。从中国的牌位象征,可以体会早期文明不是从原始时代中彻底断裂而产生,而是吸收原始时期的精华并将之提升,体现了早期文明所内蕴的历史厚度。而印度、埃及、美洲三大文化中以人为主的多样性的神像,则以不同于希腊和中国的方式,显示了早期文明对原始文化的吸收、改造、提升的不同路径。这一点体现在艺术上,特别体现在视觉艺术的神像和语言艺术的神话中,原始时代以变动不居的灵为主的艺术,演进成了早期文明时期以人形之神为主的艺术。
  第二点,内在构成上以实体为主,是相对于原始时期以虚体之灵为主而言的。“为主”,意味着早期文明之神并不全是实体。“并不全是”,只是一种现象形态上的分类,而非內在本质上的定义。但由于关注到“并不全是”的“以实体为主”,对于早期文明之神,会比以前有更深的体悟,即从一种虚实合一的角度,看待早期文明的实体之神。实体之神也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希腊型,走向个体的完全实体之神。在神话学中,希腊之神分三个阶段演进到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帕斯神系;在历史学和考古学中,古欧洲以女神为主的神系被印欧语以男神为主的神系所取代,并进行了新的融合,形成以宙斯为首的奥林帕斯神系。这一神系里的每一主神,无论是宙斯、波塞冬、哈迪斯所形成的新三界(天、海、冥)主神,还是以宙斯、雅典娜、阿波罗为代表的十二主神,都具有完完全全的实体性,其外在形象、行为特点、个体心性、所辖地域,都极为清楚。虽然由于历史演进和文化关联,宙斯的形象有一系列的变化:天鹅、公牛等,但终会回到自身—一个性格突出的实体。希腊所有的神灵,都是自足的实体。
  第二类是埃及和美洲的现象上关联、本质上含混的实体之神。埃及之神可以有多种的实体,比如荷鲁斯,既是天空之神,其双眼为日和月;又是太阳神,因为太阳运行是宇宙的基本秩序;亦是战争神和复仇之神,他的胜利是在与塞特的复仇之战中获得的;由于其父冥王奥西里斯和其母伊希斯的性质,他也是生育之神;再因他是冥王之子且太阳夜间要在阴间运行,又成为阴间护卫神。荷鲁斯的各项要职都是清楚的,具有实体性,但这些要职又是与其他神有所交织的。与希腊神的个体的实体性相比,这是一种关联型的实体性。正是在这一关联中,实有了含混性。美洲的神灵也有这一特点,比如伊特萨姆纳,既是创造之神,又是毁灭之神,宇宙由他所创又由他所灭;玛雅的宇宙处于不断的产生和毁灭之中,这一总的基调也是宇宙中万物的规律,因此他既是生命之神,也是死亡之神;宇宙产生之后开始运转,因此创造天地的伊特萨姆纳又是天神;天地运转分为白天与黑夜,因此他既是白天之主,又为黑夜之王;天地运转与太阳和月亮相关,因此他既是太阳神,又是月亮神。从这一主要框架,可以知道这位主神有着方方面面的关联。美洲虎神和羽蛇神是美洲的两大主神,伊特萨姆纳的形象可以以蛇形出现;有时也以虎为头,以羽蛇为其身体;还以两头巨龙、空中飞龙、阴间龙口的多种形象出现。不但以具体形象出现,还以抽象的雷云纹、涡卷纹、回形文出现,成为图案的基调。天上之王又是地上国王的保护神,因而成为国王头上的凤冠或虎头或蛇羽,以凸显国王神性。在他用洪水毁灭世界的图像中,是以站立人形、身着人的衣饰而具有兽头的面貌出现的。[1]在伊特萨姆纳这一神的实体上,透出的正是与埃及神系一样的关联性,以及由之而来的含混性。
  第三类是印度型的实中有虚的神系。吠陀神系中,除了具有实体形态之神,如天神、地神、太阳神、月亮神等之外;也有从实体整体本质中抽象而来的神,如生主、祈祷主;亦有将生命实体中的某一部分作为一般抽象而来之神,如意神;还有从某一行为的普遍性中抽象而来之神,如虔诚女神、创造主。整个神系的特点就是实体神中有虚体神。《创世主》中讲创世主创造出作为物质世界的器世间、精神世界的情世间,以及符号世界的名世间,但并未讲创世主为何形何体。《伐楼那赞》中讲宇宙之王伐楼那“彼以摩耶(māyā),揭示宇宙”,即用māyā(幻术)造出了一个māyā(幻相)世界;整个宇宙从现象上看是实体的存在,从本质上看是虚体的幻相。这样一来,宇宙实体,包括诸神实体,都是幻相世界。因此,神的实体是一种似实而虚或曰实中含虚的存在。正是在吠陀思想的基础上,演化出了印度教的梵和佛教的空,使印度轴心时代的思想体系,以虚体的梵和空为核心而展开。反过来,由轴心时代的印度思想,又可体悟印度早期文明的吠陀神系,是实中含虚的实体。   第四类是中国型的虚中有实、又实中有虚的神系。中国神系从原始时代的以天为主展开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二十八宿等神系,到以社坛为主展开的四方风—凤神系,再到夏商周的以祖庙为主、由祖宗牌位和天地牌位为结构的神系,这其中,包含了两种性质的神系:一是祖宗神,以祖庙中的牌位凸显出来,这里牌位是虚体,但牌位后面的列祖列宗是实体,实体的祖宗以虚体的牌位来象征,是虚中有实的实体。二是天坛和社坛中的牌位,天坛的牌位象征天上极星、四象、二十八宿以及风云雷雨的众神体系,社坛的牌位象征地上以五岳四渎为核心的山水动植的众神体系;在这里,牌位是虚的,但所象征的众神是实的,同样是虚中有实的实体。但实的众神为何要用虚的牌位来体现呢?在于中国早期思想把神看成是虚实合一的结果,比如四方凤就是四方风,风、凤一字。同样,天地之神的本质在于天地之气。神字就是由流动的气体S型来表达的,实体的神又内含着虚体的气,虚体的气正与虚体的牌位有一种本质上的契合。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夏、商、周的神系,是虚中有实而又实中有虚的。
  对于早期文明的神,既要突出其以实体为主的特性,使之与原始时代的灵相区别,同时又要强调在实体为主的神中,还有印度型和中国型的实中有虚的特点,只有注意到这一点,早期文明与原始时代的关联性才彰显出来。而这种关联,对于理解人类的本质,有重要意义。早期文明以人形为主的神的实体性又以多种面相出现,在艺术上,形成了不同文化的多样的艺术体系:有以人的实际实体为主的包括埃及、两河、希腊在内地中海的神的形象体系;有印度以人形为主但又多于变幻,以三头六臂显神能,与动物法器合一彰神力的神的体系;有中国以牌位之虚和后面之实为主体的虚实合一的神的体系……然而,各早期文明的神的形象,无论有多少非人的动物等因素在其中,人形是主要的;在实与虚的组织中,无论虚和实有怎样的分量和组合,实体是本质性的。总之,神以实体的形象出现,构成了早期文明艺术体系的核心。
  第三点,神的人形化和实体化是与神的居所的产生和定型关联在一起的。定居的早期文明,神的居所体现为神庙,神庙来自原始时期的坛台。在古埃及有着从金字塔向神庙的演进,在中国有着从坛台向明堂型神庙的演进。就是在草原的游牧文化中,神也有了自己的居所。这些居所,有的在不动的地上,如散布在广大草原上的石墓、石人、石鹿,如中国北方草原的敖包和青藏高原玛尼堆的最初原型;有的具有移动形式,可以如犹太民族那样在动荡中移动着的约柜;还有印度雅利安人随建随毁的祭坛;更有如中国远古的黄帝那样,神像或旌旗在车上移动。中国的“宇宙”一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定居的明堂型神庙,巫王在明堂中的移动让人联想到游牧的前身;二是移动的马车,其中装饰着神像和旌旗,成为“昆仑”一词的来源。游牧民族的神灵观念,从西方关于斯基泰人和萨尔马特人的文献中有迹可循;从中国关于唐虞时的山戎、猃允、荤粥,夏末时的獯鬻、薰育,以及夏后氏之苗裔淳维,商之时的鬼方、混夷,周朝时的猃狁等文献中亦有迹可循;从伊朗的阿维陀经和印度吠陀经中也有线索可查。当然,作为从灵到神演进的主潮,还体现在埃及、两河、印度、中国夏商周、玛雅的神庙中。各门艺术如建筑、雕塑、绘画、音乐、舞蹈、文學、戏剧、工艺、装饰等,在神的居所、定居民族的神庙和游牧民族的移动祭坛集聚起来,形成了以神为中心和主题的新型艺术体系。
  早期文明的基本艺术,在造型艺术上体现为神像和高台等,在神像上有三类:动物、人、人与动物合一;在表演艺术上体现为仪式的进行,以行礼的美饰之人与所礼的美饰之神为主体,以诗、乐、舞为方式,形成行礼的整体结构。这两大方面的艺术,以神的观念体系为基础而组织起来,仍然是一物多质(既是艺术,又是宗教、政治、伦理、教育等)的泛艺术。早期文明的泛艺术与原始时代的泛艺术的区别在于,贯穿和流淌在泛艺术的各个方面的原始时代的虚体之灵,在早期文明时代是虚实合一之神。实体之神内蕴的灵是对原始之灵的继承和提升,神的实体则是早期文明的新质。早期文明的泛艺术以神为核心组织起来,进而多面展开。
  责任编辑:崔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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