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业就成为了朝阳行业,带着全新的理念走进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但是现实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家政工没有实现体面劳动。包括外在的政策、市场、法律制度因素以及内在的家政工自身的认知和家庭方面的因素和家政工职业化发展程度低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深刻的影响和制约了家政工体面劳动的实现。
关键词 家政工 体面劳动 制约因素
“体面劳动”是一个很新的词汇,就是通过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其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开展政府、企业和工会的三方协商对话,来保证劳动者能够在自由、安全、公正和有尊严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家政行业是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但由于传统观念和行业特殊性,家务劳动的价值长期被忽视,家政工一直被忽视、价值一直被低估。长久以来,家政工都没能实现体面劳动。制约家政工实现体面劳动的因素如下。
一、制约家政工体面劳动实现的外在因素
(一)政策因素
虽然国家出台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在2010年国务院研究了家政行业作为扩大内需,拉动产业发展的主要行业等一系列的政策导向,那个时候,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五项扶持家政行业的措施,但这些意见和政策导向仅仅是宏观上的引导,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家政市场的发展。国家出台有许多资金补助政策和项目,分别由商务、民政、人社、发改委实施,但许许多多小企业不知晓也没享受到。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通知》,为支持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 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现实情况是我国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占比例很少。很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能是不切合实际的,在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市场因素
市场不规范,同时也缺乏很规范的企业。家政服务公司很多都是中介制,在中介制下家政公司多需要承担的义务是最少的,它们提供的仅仅是就业的机会,家政公司发挥了自己的沟通作用,为市场提供的仅仅是一个人。家政公司提供服务信息,收取双方的报酬。但是是不是雇主满意的人还需要等试用之后才能够知道。不必为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负责。这导致家政服务员频繁地更换工作,这其中有雇主的不满,也有自己的不如意。这种企业风险小,前期投入小,进入成本较低。但并不对家政服务员日后的任何生老病死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人员无法保证,并未签订合同,因此在公司的稳定性反面比较差。家政从业人员的素质无法考核,往往提供给客户的信息不够准确,导致以后在工作中产生纠纷。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选择忍耐或者默默离开。同样他们所处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待遇是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监督的。还有大部分黑家政的存在,更加不能保证挂靠员工的权益,同时还大大的扰乱了市场。
(三)法律制度因素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于大部分家政从业人员通过私人社会网络或中介的方式进入私人家庭工作,属于私人雇佣,并未与雇主或者家政公司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因此不符合《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规定,被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同样,由于《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工种必须是正式的就业工种,被定为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所以家政从业人员大多游离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之外,家政公司没有员工制大多是中介制,这就造成了巨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保险和相关保障。
二、制约家政工体面劳动实现的内在因素
(一)家政工自身的认知和家庭方面的因素
由于社会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的引导,很多家政工自身就产生了低人一等的想法。就业观念偏差、缺乏职业认同,许多人只会在面临生存困难时才选择从事家政服务业,缺乏职业认同感,觉得自己没有社会地位,属于不体面劳动。社会对家政工也抱有歧视和偏见,家庭中存在“主仆之分”,人格不受尊重、地位不平等。例如,雇主不让他们同桌吃饭、言语上的侮辱等,她们都会认为是正常的。也很坦然去接受这样的不平等待遇。
(二)家政工职业化发展程度低
截止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规范的家政职业认定标准。颁发技能认定的机构太多太杂,有很多直接交钱就可以领到上岗证明,但是实际操作能力完全不够格。同时,家政行业的培训机制不够,国家没有专门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而家政企业也往往顾及成本问题,而对系统性的专业培训不够重视。很多调查表明,家政服务人员在其上岗前接受过家政相关培训的仅仅只有1/3,大多数家政公司就只是进行两三天岗前的指导而已(在这其中,中介公司基本是不会进行公司人员岗前培训,但是员工制的公司在这一块做得要好很多,可是现实是我国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很少)。最终也导致了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
综上所述,不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因素都暴露了我国家政行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家政服务人员的体面劳动的实现还需要各方的努力,去冲破阻碍,使家政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婷婷,蔡明.武汉市家政服务行业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8,5(7):23-24.
[2] 袁建设.成都市家政服务业的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7.
[3] 汪夏为.家政服务业的困境和路径选择—基于成都市的案例分析[D].成都:四川大学,2007.
[4] 宋宪屏.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J].辽宁经济,2001,(10):24-30.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家政工 体面劳动 制约因素
“体面劳动”是一个很新的词汇,就是通过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其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开展政府、企业和工会的三方协商对话,来保证劳动者能够在自由、安全、公正和有尊严的条件下进行工作。家政行业是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但由于传统观念和行业特殊性,家务劳动的价值长期被忽视,家政工一直被忽视、价值一直被低估。长久以来,家政工都没能实现体面劳动。制约家政工实现体面劳动的因素如下。
一、制约家政工体面劳动实现的外在因素
(一)政策因素
虽然国家出台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在2010年国务院研究了家政行业作为扩大内需,拉动产业发展的主要行业等一系列的政策导向,那个时候,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五项扶持家政行业的措施,但这些意见和政策导向仅仅是宏观上的引导,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家政市场的发展。国家出台有许多资金补助政策和项目,分别由商务、民政、人社、发改委实施,但许许多多小企业不知晓也没享受到。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通知》,为支持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 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但是现实情况是我国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占比例很少。很多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可能是不切合实际的,在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市场因素
市场不规范,同时也缺乏很规范的企业。家政服务公司很多都是中介制,在中介制下家政公司多需要承担的义务是最少的,它们提供的仅仅是就业的机会,家政公司发挥了自己的沟通作用,为市场提供的仅仅是一个人。家政公司提供服务信息,收取双方的报酬。但是是不是雇主满意的人还需要等试用之后才能够知道。不必为家政服务员的服务质量负责。这导致家政服务员频繁地更换工作,这其中有雇主的不满,也有自己的不如意。这种企业风险小,前期投入小,进入成本较低。但并不对家政服务员日后的任何生老病死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人员无法保证,并未签订合同,因此在公司的稳定性反面比较差。家政从业人员的素质无法考核,往往提供给客户的信息不够准确,导致以后在工作中产生纠纷。家政服务员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只能选择忍耐或者默默离开。同样他们所处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待遇是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监督的。还有大部分黑家政的存在,更加不能保证挂靠员工的权益,同时还大大的扰乱了市场。
(三)法律制度因素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由于大部分家政从业人员通过私人社会网络或中介的方式进入私人家庭工作,属于私人雇佣,并未与雇主或者家政公司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因此不符合《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规定,被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同样,由于《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工种必须是正式的就业工种,被定为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所以家政从业人员大多游离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之外,家政公司没有员工制大多是中介制,这就造成了巨大多数从业人员没有保险和相关保障。
二、制约家政工体面劳动实现的内在因素
(一)家政工自身的认知和家庭方面的因素
由于社会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的引导,很多家政工自身就产生了低人一等的想法。就业观念偏差、缺乏职业认同,许多人只会在面临生存困难时才选择从事家政服务业,缺乏职业认同感,觉得自己没有社会地位,属于不体面劳动。社会对家政工也抱有歧视和偏见,家庭中存在“主仆之分”,人格不受尊重、地位不平等。例如,雇主不让他们同桌吃饭、言语上的侮辱等,她们都会认为是正常的。也很坦然去接受这样的不平等待遇。
(二)家政工职业化发展程度低
截止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规范的家政职业认定标准。颁发技能认定的机构太多太杂,有很多直接交钱就可以领到上岗证明,但是实际操作能力完全不够格。同时,家政行业的培训机制不够,国家没有专门的家政服务培训机构,而家政企业也往往顾及成本问题,而对系统性的专业培训不够重视。很多调查表明,家政服务人员在其上岗前接受过家政相关培训的仅仅只有1/3,大多数家政公司就只是进行两三天岗前的指导而已(在这其中,中介公司基本是不会进行公司人员岗前培训,但是员工制的公司在这一块做得要好很多,可是现实是我国员工制的家政公司很少)。最终也导致了家政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不高。
综上所述,不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因素都暴露了我国家政行业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家政服务人员的体面劳动的实现还需要各方的努力,去冲破阻碍,使家政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婷婷,蔡明.武汉市家政服务行业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8,5(7):23-24.
[2] 袁建设.成都市家政服务业的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7.
[3] 汪夏为.家政服务业的困境和路径选择—基于成都市的案例分析[D].成都:四川大学,2007.
[4] 宋宪屏.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方向[J].辽宁经济,2001,(10):24-30.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