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这是某校最近发生的真实事件。
中午放学时间,班主任李老师带领路队下楼。学生王某和张某并排走在一起。忽然,王某搞恶作剧,伸腿绊了张某一下。张某没有防备,一个趔趄,差一点撞上楼梯的拐角。张某很生气,便向李老师告状。李老师知道后,询问王某,王某态度强硬,拒不承认。旁边的班干部和同学都作证是王某故意绊人。这时,李老师很生气,狠狠批评了王某,并推了他一下,随后让他们各自回家。
下午,王某的家长气势汹汹闯进学校找校长,声称老师打了他的孩子。和他一起来的一帮社会青年被保安拦在校门外,有些青年还暗藏刀具,并叫嚣让班主任出来,跟班主任没完。后来,在校领导安排下班主任李老师见到了王某的家长,他首先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有些激动,并向家长道歉。可家长不依不饶,并要求学校给孩子调班。直到学校答应了家长的要求,事情最终才得以平息。
事后,班主任李老师思想压力陡增,从此不再敢放手管理学生。其他教师也认为班主任工作无法开展,学生不听话,不能管,不敢管。
回顾整个事件,值得我们总结的地方很多。
首先,老师遇事要冷静。冷静、理智的心态是处理问题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脾气,特别是面对有个性的学生。遇问题要多思考,处理事情要讲究策略,要合理、合法、合情。对态度强硬的学生,了解情况时,首先考虑的是对学生的尊重,处理问题时要讲究策略。即使学生的情绪再激动,老师也要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
事情发生后,班主任应及时和家长联系,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而不是让家长仅听信孩子的一面之词。一旦家长先入为主,教师便很难控制事态的发展。李老师可能认为,我仅仅是推了学生一把,并没有打骂他,但这推出的一把,即使很轻,也很容易被家长和学生认定为体罚。教育本身就是爱的教育。我们要充满爱心,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恰当处理发生的问题。老师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自己做出的带有体罚倾向的行为,要及时补救。李老师如果当时向学生解释清楚自己的行为,请求学生给予谅解,那么就可以避免后面事态的发展。
其次,教师要恰当使用教育惩戒权。马卡连科曾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才能,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但是惩戒不是体罚或变相体罚。惩戒和体罚有鲜明的区别。体罚是一种明显带有暴力化倾向,摧残受教育者心灵和肉体的错误教育方式。它不考虑受教育者的心理、性格等主观因素,不讲究教育方式的科学合理,一意孤行,一味蛮干,只能给受教育者带来伤害和痛苦,造成教育的失败。而惩戒虽然也是通过处罚来警戒受教育者,但它的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出于教师强烈的责任心,来源于对受教育者深沉的爱,体现的是对受教育者的无限关怀,追求的是教育方式的适时适度、科学合理。
当然,惩戒是要适度的。教育家卢梭指出,“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该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我们要恰当使用教育惩戒权,发挥它的积极作用,不能将其变质为体罚或变相体罚。
再次,学校要帮教师减轻压力,给其安全感。事情发生了,学校务必安排班主任同家长解释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老师有错,就要求老师承认自己的失误,求得家长的谅解。但学校要让教师减少思想上的压力,积极协调,据理力争,明确责任,恰当处理。
最后,也要让家长明白,学生的行为肯定有错,有可能对其他学生造成伤害。还要让这位家长明白,纠集社会人员威胁老师和学校的做法更是严重错误的,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另外也要让家长明白,这种做法会给孩子今后的成长带来不好的影响。
中午放学时间,班主任李老师带领路队下楼。学生王某和张某并排走在一起。忽然,王某搞恶作剧,伸腿绊了张某一下。张某没有防备,一个趔趄,差一点撞上楼梯的拐角。张某很生气,便向李老师告状。李老师知道后,询问王某,王某态度强硬,拒不承认。旁边的班干部和同学都作证是王某故意绊人。这时,李老师很生气,狠狠批评了王某,并推了他一下,随后让他们各自回家。
下午,王某的家长气势汹汹闯进学校找校长,声称老师打了他的孩子。和他一起来的一帮社会青年被保安拦在校门外,有些青年还暗藏刀具,并叫嚣让班主任出来,跟班主任没完。后来,在校领导安排下班主任李老师见到了王某的家长,他首先承认自己当时情绪有些激动,并向家长道歉。可家长不依不饶,并要求学校给孩子调班。直到学校答应了家长的要求,事情最终才得以平息。
事后,班主任李老师思想压力陡增,从此不再敢放手管理学生。其他教师也认为班主任工作无法开展,学生不听话,不能管,不敢管。
回顾整个事件,值得我们总结的地方很多。
首先,老师遇事要冷静。冷静、理智的心态是处理问题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脾气,特别是面对有个性的学生。遇问题要多思考,处理事情要讲究策略,要合理、合法、合情。对态度强硬的学生,了解情况时,首先考虑的是对学生的尊重,处理问题时要讲究策略。即使学生的情绪再激动,老师也要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
事情发生后,班主任应及时和家长联系,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而不是让家长仅听信孩子的一面之词。一旦家长先入为主,教师便很难控制事态的发展。李老师可能认为,我仅仅是推了学生一把,并没有打骂他,但这推出的一把,即使很轻,也很容易被家长和学生认定为体罚。教育本身就是爱的教育。我们要充满爱心,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恰当处理发生的问题。老师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自己做出的带有体罚倾向的行为,要及时补救。李老师如果当时向学生解释清楚自己的行为,请求学生给予谅解,那么就可以避免后面事态的发展。
其次,教师要恰当使用教育惩戒权。马卡连科曾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才能,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但是惩戒不是体罚或变相体罚。惩戒和体罚有鲜明的区别。体罚是一种明显带有暴力化倾向,摧残受教育者心灵和肉体的错误教育方式。它不考虑受教育者的心理、性格等主观因素,不讲究教育方式的科学合理,一意孤行,一味蛮干,只能给受教育者带来伤害和痛苦,造成教育的失败。而惩戒虽然也是通过处罚来警戒受教育者,但它的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出于教师强烈的责任心,来源于对受教育者深沉的爱,体现的是对受教育者的无限关怀,追求的是教育方式的适时适度、科学合理。
当然,惩戒是要适度的。教育家卢梭指出,“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该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我们要恰当使用教育惩戒权,发挥它的积极作用,不能将其变质为体罚或变相体罚。
再次,学校要帮教师减轻压力,给其安全感。事情发生了,学校务必安排班主任同家长解释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老师有错,就要求老师承认自己的失误,求得家长的谅解。但学校要让教师减少思想上的压力,积极协调,据理力争,明确责任,恰当处理。
最后,也要让家长明白,学生的行为肯定有错,有可能对其他学生造成伤害。还要让这位家长明白,纠集社会人员威胁老师和学校的做法更是严重错误的,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另外也要让家长明白,这种做法会给孩子今后的成长带来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