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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熊希龄出任东三省财政监理官。他是在清政府试图集中财权,并以清理财政作为预备立宪的基础和东三省财政困难的背景下被委任的。在清理过程中,他有多方面的表现:清理方法上颇有见地、为清理财政推荐人才、协调各方关系,在具体的清理措施上能较全面清查财政情形、试行预决算、划分国地税等。清理东三省财政在熊希龄的综理下虽遇种种困难,但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并对东三省经济的长远发展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