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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使未成年人权益严重受损,极易导致未成年人由于种种外界不良影响因素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阻碍了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我国目前针对未成年人设立的监护制度存在监护权与亲权的区分不明确、政府公权力对家庭监护支持不足、监护权撤销后的配套保障制度匮乏以及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督机制不足等问题.因此,在未成年人监护权的撤销与转移的过程中要不断协调公权与私权的平衡,适度提升公权力的介入程度,以“公法化”倾向趋势加速推进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尤其要突出体现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以及民政部门等政府主体的协调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