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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用全面、联系、运动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要求,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思维的实质。《易经》的思想与道家、兵家、法家三大家思想中的一些观念蕴含着很强烈的辩证思维。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使我国古代辩证思维的表达带有一些原始和朴素的性质,我们应当不断地把先哲思想与当代具体环境相结合,继续深化对先哲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关键词:先哲思想;辩证思维;对立统一
辩证思维的基本要求是用全面、联系、运动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辩证思维的实质。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彼此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促进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即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易经》的思想与道家、兵家、法家三大家的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先哲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一些观念主张蕴含着很强烈的辩证思维。
一、《易经》中的辩证思维
《易经》是中国古代整个学术体系的根源,中国人在思想意识上都受《易经》的影响。其中,阴与阳是一组联系与变化的概念,具有对偶性和包容性,阴为静、柔、虚、隐等,阳为动、刚、实、显等。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存在着很多面,看到的那面就叫正面或者显面,看不到的那面就被视为反面或者隐面,如在管理实践中,看得见的面是“管理”,看不见的那面是“伦理”,同时,管理与伦理本身又都有看不见与看得见的部分,伦理是基础与起点,管理是知识与技术,掌握基础与起点,来发挥知识与技术。矛盾的对立性和同一性是永恒存在的,同时也会因时、因地、因人、因物而产生变化。以管理为外,那么伦理就为内,以管理为显,那么伦理就为隐,管理面不能解决的事情就用伦理面来解决,伦理面不能解决的事情那就用管理面来解决,管理与伦理不能分开解决时,那么就合起来解决。两者在形式上相互分离、相互对立,在内容上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二、道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道家无欲、无为、无名、无知、不把持的主流思想中同样也包含着很强烈的辩证思维。用全面、发展和联系的辩证观点来看,无欲即虚静守中,并非真正的没有欲望,没有诉求,而是去除个人内心杂念与私心,保持正义,以百姓的意愿为自己的意愿,以社会的正向进步与稳定发展为目标;无为并不是消极无所作为,而是顺任客观规律不妄为,在规定范围以内作为是被提倡和鼓励的,这个规定的范围就是客观规律,规定的范围以外便是妄为,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作为应该被制止;无名即不拘泥于形式,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形式和内容是对立统一的,即形式的存在经常对内容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是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形式的存在就会对内容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这个时候就不应拘泥于已经僵化了的形式,而应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注重内容;无知即兼听则明,拘泥于个别、特殊的对象必然会引起以偏概全、短视和被迷惑的现象。兼听则明就是把握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协调运用好两点论,兼顾矛盾双方,不片面,不偏废;不把持即不干预,真理是那些经过普遍性归纳之后的正确的理性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检验又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个过程便是一个特殊性演绎的过程。在特殊性演绎的过程中主体不应被干预和控制,原因是真理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而价值是制约实践的主观尺度,所以价值应保持其独立性,保持与客观真理的对立性,这样二者在相互独立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相互促进。
三、兵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兵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体现在构成和影响战争的因素是全面、联系和变化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把敌我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加以估计比较,掌握全面信息,以探求战争胜败的形势,强调从整体上观察事物,主张认识的全面性与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反对认识上的片面性与孤立割裂。权衡利弊是战争前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战争双方哪一方能够更加深入地去“知己”和“知彼”,那么自然哪一方的胜算也就更大,但是,知己已然很难,知彼更是不易,知己知彼自然难上加难,所以这也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认识与实践过程。“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对于战场形势的瞬息万变需要在战略战术上随时随事、因人因地权宜应变,也即奇正分合之道,将领需要知道一些相对固定的程式,比如某些情况下能够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即以正常手段对付正常状况,但是在面对战场上的实际情况时是需要对这些程式进行取舍的,便又要以非常手段对付非常状况,表现出来就是有些路不能走,有些目标不能攻击,有些命令不一定要执行,一切都根据现实情况而定。因此,那些善于打仗的将帅往往是那些长于准确地判断形势并迅速采取相应策略,做到灵活性与原则性协调统一的人。
四、法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法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体现在法治的普遍性与德化的特殊性。法的作用是要在公平的原则之下,依据客观的标准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纠纷,維护社会秩序。法的平等性和绝对性决定了它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道德是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但其局限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民众中是存在着许多善良的人民,但是,政治的对象是全体民众,不是少数的优秀善良的人,只有法治才能齐一全民言行,达到普遍与绝对的效果,切合实际需要。法治的提倡是重点论的应用,即兼顾矛盾双方的同时,抓主要矛盾,突出重视其中一方,差别对待,突出法治的普遍性与绝对性,面对现实,采用法治才是周全之策。再者,法家并非全盘否定了道德的教化作用,只是表明了法治具有普遍性,具有共性,德化只是特殊性与个性的表现,不具有普遍性。
五、结语
我国古代先哲思想中的辩证思维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低水平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因此它的表达自然带有一些原始和朴素的性质,欠缺现代的科学的规定性和精确性。我们应当不断地把先哲思想与当代具体环境相结合,再实践,再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其合理,以此继续深化对先哲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安启念.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郭齐勇.论中国哲学智慧[J].重庆与世界,2018(18):46-48.
关键词:先哲思想;辩证思维;对立统一
辩证思维的基本要求是用全面、联系、运动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辩证思维的实质。对立统一规律认为矛盾彼此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促进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即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易经》的思想与道家、兵家、法家三大家的思想作为我国古代先哲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一些观念主张蕴含着很强烈的辩证思维。
一、《易经》中的辩证思维
《易经》是中国古代整个学术体系的根源,中国人在思想意识上都受《易经》的影响。其中,阴与阳是一组联系与变化的概念,具有对偶性和包容性,阴为静、柔、虚、隐等,阳为动、刚、实、显等。任何事物都是一个整体,存在着很多面,看到的那面就叫正面或者显面,看不到的那面就被视为反面或者隐面,如在管理实践中,看得见的面是“管理”,看不见的那面是“伦理”,同时,管理与伦理本身又都有看不见与看得见的部分,伦理是基础与起点,管理是知识与技术,掌握基础与起点,来发挥知识与技术。矛盾的对立性和同一性是永恒存在的,同时也会因时、因地、因人、因物而产生变化。以管理为外,那么伦理就为内,以管理为显,那么伦理就为隐,管理面不能解决的事情就用伦理面来解决,伦理面不能解决的事情那就用管理面来解决,管理与伦理不能分开解决时,那么就合起来解决。两者在形式上相互分离、相互对立,在内容上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二、道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道家无欲、无为、无名、无知、不把持的主流思想中同样也包含着很强烈的辩证思维。用全面、发展和联系的辩证观点来看,无欲即虚静守中,并非真正的没有欲望,没有诉求,而是去除个人内心杂念与私心,保持正义,以百姓的意愿为自己的意愿,以社会的正向进步与稳定发展为目标;无为并不是消极无所作为,而是顺任客观规律不妄为,在规定范围以内作为是被提倡和鼓励的,这个规定的范围就是客观规律,规定的范围以外便是妄为,不符合客观规律的作为应该被制止;无名即不拘泥于形式,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形式和内容是对立统一的,即形式的存在经常对内容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是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形式的存在就会对内容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这个时候就不应拘泥于已经僵化了的形式,而应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注重内容;无知即兼听则明,拘泥于个别、特殊的对象必然会引起以偏概全、短视和被迷惑的现象。兼听则明就是把握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协调运用好两点论,兼顾矛盾双方,不片面,不偏废;不把持即不干预,真理是那些经过普遍性归纳之后的正确的理性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检验又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已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还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个过程便是一个特殊性演绎的过程。在特殊性演绎的过程中主体不应被干预和控制,原因是真理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而价值是制约实践的主观尺度,所以价值应保持其独立性,保持与客观真理的对立性,这样二者在相互独立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相互促进。
三、兵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兵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体现在构成和影响战争的因素是全面、联系和变化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把敌我双方的各方面条件加以估计比较,掌握全面信息,以探求战争胜败的形势,强调从整体上观察事物,主张认识的全面性与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反对认识上的片面性与孤立割裂。权衡利弊是战争前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战争双方哪一方能够更加深入地去“知己”和“知彼”,那么自然哪一方的胜算也就更大,但是,知己已然很难,知彼更是不易,知己知彼自然难上加难,所以这也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认识与实践过程。“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对于战场形势的瞬息万变需要在战略战术上随时随事、因人因地权宜应变,也即奇正分合之道,将领需要知道一些相对固定的程式,比如某些情况下能够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即以正常手段对付正常状况,但是在面对战场上的实际情况时是需要对这些程式进行取舍的,便又要以非常手段对付非常状况,表现出来就是有些路不能走,有些目标不能攻击,有些命令不一定要执行,一切都根据现实情况而定。因此,那些善于打仗的将帅往往是那些长于准确地判断形势并迅速采取相应策略,做到灵活性与原则性协调统一的人。
四、法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
法家思想中的辩证思维体现在法治的普遍性与德化的特殊性。法的作用是要在公平的原则之下,依据客观的标准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纠纷,維护社会秩序。法的平等性和绝对性决定了它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道德是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但其局限性和特殊性仍然存在,民众中是存在着许多善良的人民,但是,政治的对象是全体民众,不是少数的优秀善良的人,只有法治才能齐一全民言行,达到普遍与绝对的效果,切合实际需要。法治的提倡是重点论的应用,即兼顾矛盾双方的同时,抓主要矛盾,突出重视其中一方,差别对待,突出法治的普遍性与绝对性,面对现实,采用法治才是周全之策。再者,法家并非全盘否定了道德的教化作用,只是表明了法治具有普遍性,具有共性,德化只是特殊性与个性的表现,不具有普遍性。
五、结语
我国古代先哲思想中的辩证思维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低水平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上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因此它的表达自然带有一些原始和朴素的性质,欠缺现代的科学的规定性和精确性。我们应当不断地把先哲思想与当代具体环境相结合,再实践,再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其合理,以此继续深化对先哲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安启念.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郭齐勇.论中国哲学智慧[J].重庆与世界,2018(18):46-48.